|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
| 2014-10-09 | 可转债 | 2014-10-13 | 99.24亿 | 2020-06-30 | 5.38亿 | 96.11% |
| 公告日期:2025-10-21 | 交易金额:1.16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中核浙能能源有限公司24%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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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受让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持有的中核浙能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浙能”)24%股权,参股投资建设浙江金七门核电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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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7-23 | 交易金额:114.92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中国聚变能源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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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昆仑资本有限公司,上海未来聚变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重科聚变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卖方:-- | ||
| 交易概述: 为响应国家未来产业战略发展要求,落实中国核能“三步走”战略,进一步巩固中央企业在我国聚变产业的核心主导地位,体现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核电或公司)在推进国家能源结构转型和促进清洁能源发展中的使命担当,前瞻性布局核聚变能源领域,为未来聚变堆商业化应用打下基础,公司拟参股投资中国聚变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变公司)。聚变公司目前为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将由中核集团、中国核电、中国石油集团昆仑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仑资本)、上海未来聚变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聚变)、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绿基金)、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电力)及四川重科聚变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聚变)共同向聚变公司投资约1,149,157.48万元,其中公司投资金额为10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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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
| 长期股权投资 | 2 | 0.00 | 52.40亿 | 无影响 | |
| 其他 | 9 | 81.71万 | 76.02亿 | -- | |
| 合计 | 11 | 81.71万 | 128.42亿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
| A股 | 中国核电 | 长期股权投资 | 4.65亿(估) | 2.26% | |
| 中来股份 | 长期股权投资 | 1.06亿(估) | 9.75% | ||
| 光大银行 | 其他 | 0.00 | 未公布% | ||
| 光大银行 | 其他 | 0.00 | 未公布% | ||
| 光大银行 | 其他 | 0.00 | 未公布% | ||
| 交通银行 | 其他 | 0.00 | 未公布% | ||
| 兴业银行 | 其他 | 0.00 | 未公布% | ||
| 招商银行 | 其他 | 0.00 | 未公布% | ||
| 招商银行 | 其他 | 0.00 | 未公布% | ||
| 招商银行 | 其他 | 0.00 | 未公布% |
| 公告日期:2025-12-13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 |
| 关联关系:联营企业,同一母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鉴于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能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合作协议》、与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融资租赁公司”)及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璞能融资租赁公司”)签订的《服务合作框架协议》即将期满,公司拟续签上述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期限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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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10-21 | 交易金额:11597.53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购买资产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受让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持有的中核浙能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浙能”)24%股权,参股投资建设浙江金七门核电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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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0-03-17 | 原始质押股数:354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0-03-13至 -- |
| 出质人: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
| 质权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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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接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通知,浙能集团已将持有的公司35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补充质押给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并将该部分股份划转至质押专户“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用于为本次可交换债券交换标的股票或本次可交换债券本息偿付提供补充质押担保。上述股票已于2020年3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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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21-02-09 | 本次解押股数:354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1-0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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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02月08日将质押给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354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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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9-09-04 | 原始质押股数:21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09-02至 -- |
| 出质人: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
| 质权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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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拟质押划转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接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通知,浙能集团已将持有的公司2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4%)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补充质押给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并将该部分股份划转至质押专户“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用于为本次可交换债券交换标的股票或本次可交换债券本息偿付提供补充质押担保。上述股票已于2019年9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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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21-02-09 | 本次解押股数:210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1-0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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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02月08日将质押给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210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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