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此内容通常为前十大股东发生持股变动的数据。
| 序 号:2 | 担保金额:30.00亿 | 币种:人民币 | 担保期限:-至- |
| 担 保 方: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担保类型: | ||
| 被担保方: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关联交易:是 | ||
| 序 号:3 | 担保金额:24.08亿 | 币种:人民币 | 担保期限:-至- |
| 担 保 方: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担保类型: | ||
| 被担保方:兴证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 关联交易:是 | ||
| 序 号:1 | 担保金额:21.38亿 | 币种:人民币 | 担保期限:2019-12-30至- |
| 担 保 方: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 ||
| 被担保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关联交易:否 | ||
| 公告日期:2025-01-16 | 处罚金额:-- | 处罚类型:其他 |
|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 ||
| 处罚对象:公司德州分公司从业人员张贺 | 违规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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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说明:
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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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4-12-31 | 处罚金额:-- | 处罚类型:其他 |
|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 ||
| 处罚对象:公司深圳东海国际证券营业部从业人员龚明亚 | 违规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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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说明:
根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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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4-12-20 | 处罚金额:-- | 处罚类型:责令改正 |
|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 ||
| 处罚对象:本公司南京分公司 | 违规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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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说明:
我局决定对你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分公司应当认真整改,于30日内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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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4-12-20 | 处罚金额:-- | 处罚类型:责令改正 |
|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 | ||
| 处罚对象:公司大连分公司负责人吴建斌 | 违规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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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说明:
现决定对你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你应当充分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升自身合规意识,规范从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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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4-10-18 | 处罚金额:-- | 处罚类型:其他 |
|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 处罚对象:本公司 | 违规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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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说明:
上述情况违反了《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按照《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我会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公司应加强对投资银行业务的内控管理,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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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4-09-18 | 处罚金额:50.0000万元 | 处罚类型:罚款,行政处罚 |
|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 | ||
| 处罚对象:公司上海自营分公司投资经理熊彬正 | 违规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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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说明: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熊彬正处以五十万元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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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4-08-14 | 处罚金额:-- | 处罚类型:其他 |
|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 ||
| 处罚对象:公司无锡分公司从业人员胡道雷 | 违规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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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说明:
根据《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09〕2号)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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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4-08-14 | 处罚金额:-- | 处罚类型:其他 |
|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 ||
| 处罚对象:公司无锡分公司 | 违规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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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说明:
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3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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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4-08-02 | 处罚金额:-- | 处罚类型:其他 |
|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 | ||
| 处罚对象:本公司 | 违规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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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说明:
根据《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及《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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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4-08-02 | 处罚金额:-- | 处罚类型:其他 |
|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 | ||
| 处罚对象:公司上海自营分公司负责人陈刚 | 违规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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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说明:
依据《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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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4-08-02 | 处罚金额:-- | 处罚类型:其他 |
|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 | ||
| 处罚对象:公司上海自营分公司从业人员熊彬正 | 违规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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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说明:
依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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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4-05-14 | 处罚金额:-- | 处罚类型:其他 |
|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 | ||
| 处罚对象:公司江西分公司从业人员李晓林 | 违规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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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说明:
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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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4-02-26 | 处罚金额:-- | 处罚类型:其他 |
|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 ||
| 处罚对象:公司深圳分公司从业人员叶炜 | 违规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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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说明:
根据《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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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3-08-03 | 处罚金额:-- | 处罚类型:其他 |
|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 | ||
| 处罚对象:公司证券分析师李双亮 | 违规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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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说明:
根据《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你应认真吸取教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自身执业行为,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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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1-12-14 | 处罚金额:300.0000万元 | 处罚类型:罚款,行政处罚 |
|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 | ||
| 处罚对象:公司工作人员陈德富 | 违规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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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说明: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我局决定:没收陈德富违法所得988,441.20元,并处以3,000,000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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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1-06-17 | 处罚金额:30.0000万元 | 处罚类型:罚款,责令改正,警告,行政处罚 |
|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 ||
| 处罚对象:公司时任上海金陵东路证券营业部证券经纪人赵某 | 违规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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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说明:
根据赵某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定,本局作出如下决定:对赵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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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1-05-28 | 处罚金额:-- | 处罚类型:其他 |
|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 ||
| 处罚对象:公司理财顾问黄俊添 | 违规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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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说明:
根据《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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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1-03-28 | 处罚金额:-- | 处罚类型:其他 |
|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 ||
| 处罚对象:公司从业人员杨金伟 | 违规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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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说明:
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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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0-12-22 | 处罚金额:-- | 处罚类型:其他 |
|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 ||
| 处罚对象:本公司深圳分公司 | 违规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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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说明:
我局决定对你单位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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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0-11-10 | 处罚金额:-- | 处罚类型:其他 |
|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 | ||
| 处罚对象:本公司 | 违规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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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说明:
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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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0-09-09 | 处罚金额:-- | 处罚类型:其他 |
|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 ||
| 处罚对象:本公司上海分公司 | 违规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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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说明:
上述情形违反《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的相关规定。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对你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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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6-04-07 | 处罚金额:-- | 处罚类型:其他 |
|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 | ||
| 处罚对象:本公司莆田学园中街证券营业部 | 违规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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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说明:
我局决定对你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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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6-04-07 | 处罚金额:-- | 处罚类型:其他 |
|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 | ||
| 处罚对象:公司从业人员祁冰 | 违规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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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说明:
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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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6-04-07 | 处罚金额:-- | 处罚类型:其他 |
|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 | ||
| 处罚对象:公司证券从业人员郑赛芳 | 违规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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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说明: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09〕2号)第十三条第(六)项的规定。根据《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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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6-02-20 | 处罚金额:-- | 处罚类型:其他 |
|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 | ||
| 处罚对象:本公司 | 违规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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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说明:
责令你公司在2016年3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期间,每3个月对融资融券业务进行一次内部合规检查,并在每次检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送合规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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