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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嘉泽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哈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投新疆哈密公司”)签署了《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哈密有限公司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嘉泽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新疆嘉泽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嘉泽公司”)的100%股权以人民币48,861.73万元转让给中电投新疆哈密公司。
保新嘉泽(黑龙江)新能源产业开发基金(有限合伙)部分基金份额
根据保新嘉泽(黑龙江)新能源产业开发基金(有限合伙)(原名称为:保新嘉泽((宁夏)新能源产业开发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保新嘉泽基金”或“嘉泽基金”或“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约定,合伙企业投资项目运营期限为三年,运营期限已到期,保新嘉泽基金的普通合伙人(管理人)保利((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称为:保利(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基金”)自愿退伙。
风能开发产业基金(宁夏)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75%的有限合伙份额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8.7583万元人民币受让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持有的风能开发产业基金(宁夏)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75%的有限合伙份额,对应的实缴出资额为1,075.2938万元人民币,对应的认缴出资额为30,000万元人民币。
宁夏顺博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
2023年11月29日,公司与上海羲融签署了《关于宁夏顺博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之股权收购协议》,公司将一级全资子公司宁夏顺博的100%股权以人民币10,200万元转让给上海羲融。本次交易双方参考宁夏顺博截至2023年7月31日的净资产评估值10,520万元,并参照账面净资产,经双方协商后,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款确定为10,200万元,较账面净资产9,058.95万元增值1,141.05万元,增值率12.60%。
宁夏泽华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宁夏嘉盈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嘉盈公司”或“转让方”)与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清洁能源公司”或“受让方”)签署了《宁夏嘉盈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与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泽华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泽华股权转让协议》”),宁夏嘉盈公司将其全资子公司宁夏泽华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泽华公司”或“目标公司”或“标的公司”)的100%股权(含目标项目资产及对应的所有权益)以人民币14,834.59万元(但不高于京能清洁能源公司控股股东北京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资产评估备案值)转让给京能清洁能源公司。
宁夏博阳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宁夏恺阳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嘉泽新能”或“转让方”)与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清洁能源公司”或“受让方”)签署了《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恺阳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恺阳股权转让协议》”)、《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博阳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博阳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一级全资子公司宁夏恺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恺阳公司”或“目标公司一”)、宁夏博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博阳公司”或“目标公司二”)的100%股权以人民币38,064万元、107,240万元转让给京能清洁能源公司。
宁夏泽诚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宁夏泽华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宁夏泽恺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兰考熙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商水县泽恺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天津陆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民权县恒风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召开了三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相关下属公司股权内部无偿划转的议案》,为优化股权结构,适应公司发展战略,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下属公司宁夏泽诚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宁夏泽华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宁夏泽恺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兰考熙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商水县泽恺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天津陆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民权县恒风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上述7家公司统称为“标的公司”,其股权结构情况详见本公告之“三、划转前后所涉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以2022年10月31日为股权划转基准日,无偿划转至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宁夏嘉盈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嘉盈”)。
宁津瑞鸿新能源有限公司40%股权,平原国瑞新能源有限公司40%股权
1、宁津瑞鸿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津瑞鸿”或“标的公司”)为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企业宁夏宁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柏基金”)的三级控股子公司,宁柏基金间接持股比例为60%, Goldman SachsAlternativeInvestmentsHoldingsPte.Ltd.(以下简称“高盛投资”)持有宁津瑞鸿40%的股权(对应实缴出资额3,600万元人民币)。宁柏基金拟以自有资金8,200万元人民币受让高盛投资持有的宁津瑞鸿40%的股权。该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股权转让协议已于2022年4月27日签署。 2、平原国瑞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原国瑞”或“标的公司”)为宁柏基金的三级控股子公司,宁柏基金间接持股比例为60%,高盛投资持有平原国瑞40%的股权(对应实缴出资额3,520万元人民币)。宁柏基金拟以自有资金8,300万元人民币受让高盛投资持有的平原国瑞40%的股权。该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股权转让协议已于2022年4月27日签署。
汤阴伏绿新能源有限公司35%股权
汤阴伏绿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汤阴伏绿”)为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企业宁夏宁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柏基金”)的一级控股子公司,宁柏基金直接持股比例为65%,河南伏绿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伏绿”)持有汤阴伏绿35%的股权(对应实缴出资额1,904万元)。宁柏基金的二级控股子公司宁波洁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洁源”)以自有资金4,880万元人民币受让河南伏绿持有的汤阴伏绿35%的股权。该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股权转让协议尚未签署。
嘉泽第三风电场(150MW风电项目)及嘉泽第四风电场(150MW风电项目)相关的资产、负债和人员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泽新能”)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公司三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一级全资子公司间划转资产的议案》。为便于项目管理、适应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同意按截至划转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的账面净值,拟将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宁夏国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国博”)所属嘉泽第三风电场(150MW风电项目)及嘉泽第四风电场(150MW风电项目)相关的资产、负债和人员整体划转至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宁夏泽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泽诚”),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委托公司董事长签署在本次资产划转过程中涉及的所有相关文件,并授权委托公司管理层办理资产划转事项的具体事宜。
宁夏宁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2.7472%的份额
2021年12月9日,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嘉泽新能”)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上海股交中心”)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平台以60,771.22万元竞得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727,证券简称:上海电气,以下简称“上海电气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气投资”)挂牌转让的宁夏宁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柏产业投资基金”)22.70%的份额,以及上海电气投资享有普通合伙人绩效收益12.5%的再分配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已根据上海电气投资挂牌转让说明书的要求将1.8亿元保证金交纳至上海股交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
风能开发产业基金(宁夏)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的普通合伙份额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嘉嵘新能源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573,490元人民币受让开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风能开发产业基金(宁夏)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的普通合伙份额,对应的实缴出资额为573,490元人民币。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宁夏嘉骏售电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制定的《售电公司管理办法》中关于售电公司注册资本的要求,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嘉隆运管拟以自有资金向其全资子公司嘉骏售电增资18,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嘉骏售电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
宁夏嘉隆新能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5%股权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嘉泽新能”或“转让方”)与GLPChinaHoldingsLimited(普洛斯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下属的GLPRenewableEnergyInvestmentIILimited(以下简称“受让方”)签署了《有关宁夏嘉隆新能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一级全资子公司宁夏嘉隆新能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嘉隆公司”或“目标公司”)的25%股权以人民币1.5亿元转让给受让方。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0.41%股权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泽新能”或“公司”或“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金元荣泰投资管理(宁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荣泰”)与GLPChinaHoldingsLimited(普洛斯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下属的GLPRenewableEnergyInvestmentILimited(以下简称“受让方”)于2021年10月8日签订了《金元荣泰投资管理(宁夏)有限公司与GLPRenewableEnergyInvestmentILimited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金元荣泰拟通过转让所持股份为上市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拟将持有的251,780,000股嘉泽新能股份(占截至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嘉泽新能股份总数的10.41%)以协议的方式转让给受让方,股份转让价格为5.49元/股(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
宁夏宁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39.9115%合伙份额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自有资金112,471万元人民币受让苏州工业园区国创宁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国创”)持有的宁夏宁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柏产业投资基金”)39.9115%的合伙份额,对应的实缴出资额为86,149万元人民币。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宁夏宁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7.945%合伙份额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22,000万元人民币受让浙江巽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宁夏宁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7.945%的合伙份额,对应的实缴出资额为17,149万元人民币。该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宁夏宁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3.56%合伙份额
(一)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受让苏州工业园区国创宁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国创”)持有的宁夏宁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柏产业投资基金”)1.78%的合伙份额,对应的实缴出资额为3,851万元人民币。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合伙份额转让协议已于2020年12月25日签署。 (二)公司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受让浙江巽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巽能”)持有的宁柏产业投资基金1.78%的合伙份额,对应的实缴出资额为3,851万元人民币。该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合伙份额转让协议已于2020年12月25日签署。
宁夏宁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4.902%的合伙份额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嘉泽新能”)拟以自有资金54,000万元人民币受让宁波源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源旭”)持有的宁夏宁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柏产业投资基金”)20.732%的合伙份额,对应的实缴出资额为44,750万元人民币;拟以自有资金10,860万元人民币受让宁夏开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开弦投资”)持有的宁柏产业投资基金4.17%的合伙份额,对应的实缴出资额为9,000万元人民币。
中盛光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
2018年1月30日,公司与泰通工业、中盛创新、中盛光电及王兴华先生签署了《框架协议》,公司就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与泰通工业、中盛创新、中盛光电、王兴华先生达成初步意向。本《框架协议》仅作为交易各方对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初步意向,并非最终方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尚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并履行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交易方案以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延安易迪森新能源区块链技术有限公司10%股权
为了参与区块链技术在新能源领域的应用和推广,公司以溢价增资的方式投资500万元参股延安易迪森新能源区块链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迪森公司”),占易迪森公司注册资本的10%,易迪森公司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增至556万元。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拟向现控股股东北京嘉实龙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实龙博”)的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波先生控制的上海博荣益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荣益弘”)发行股票,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59,770,114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含本数),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20241129:股东大会通过。 2025022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嘉泽新能”)拟出资25,000万元,以有限合伙人身份与关联方等共同投资设立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海南开弦绿色能源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0220521:股东大会通过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气投资持有的宁柏基金22.7009%有限合伙份额;同时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开弦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宁夏开弦持有的宁柏基金0.0463%普通合伙份额。
为进一步开拓利润增长点、完善公司战略布局,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5,100万元与合作方共同设立新能源基金公司。新能源基金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51%。上述交易尚需通过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后方可实施;新能源基金公司尚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设立。 20211027:股东大会通过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受让苏州工业园区国创宁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国创”)持有的宁夏宁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柏产业投资基金”)1.78%的合伙份额,对应的实缴出资额为3,851万元人民币。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一)为寻求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的投资机会以及为公司储备和培育优质项目资源,公司于2017年12月15日与宁夏开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弦资本”)、苏州工业园区国创宁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国创宁柏”)、宁夏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国投”)、吴忠现代农业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忠农投”)、宁夏开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弦投资”)、宁夏嵘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夏嵘宇投资”)签署了《宁夏宁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共同投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宁柏产业投资基金。其中:开弦资本为普通合伙人,其他投资方均为有限合伙人。 20200727:2020年7月24日,公司接到宁柏产业投资基金的书面通知,宁柏产业投资基金的管理人由宁夏开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开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弦资本”)。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要求,已完成了相应的变更流程。本次管理人变更符合合伙协议中的相关约定,变更后,宁夏开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仍为宁柏产业投资基金的普通合伙人。
2018年1月30日,公司与泰通工业、中盛创新、中盛光电及王兴华先生签署了《框架协议》,公司就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与泰通工业、中盛创新、中盛光电、王兴华先生达成初步意向。本《框架协议》仅作为交易各方对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初步意向,并非最终方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尚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并履行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交易方案以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20180907:鉴于标的公司中盛光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被冻结(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5月30日、6月30日、7月31日、8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虽经相关各方努力但仍不能解冻,无法符合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公司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为维护公司及各方的利益,拟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20180913:公司二届二次董事会、二届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GLP Renewable Energy Investment I Limited于2025年04月23日将其持有的195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12月22日收到控股股东金元荣泰国际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荣泰”)的通知,金元荣泰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质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2017年12月21日,金元荣泰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股份25,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3%)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12月21日,购回交易日为2020年12月4日。相关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延期后购回交易日2021年3月4日。延期后购回交易日2021年4月2日。质押延期至2021年4月30日。延期后购回交易日2021年10月29日。
金元荣泰投资管理(宁夏)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将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9108.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金元荣泰国际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04日将其持有的1479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延期后购回交易日2021年4月2日。延期后购回交易日2021年10月29日。
金元荣泰国际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将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479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陈波于2021年04月08日将其持有的1793.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陈波于2022年03月21日将质押给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793.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2017年8月28日,嘉实龙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股份2,180万股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8月28日,购回交易日为2020年8月12日。相关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延期到2020-11-12。
北京嘉实龙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将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18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陈波于2020年04月29日将其持有的53.6788万股股份质押给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陈波于2020年08月12日将质押给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53.6788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陈波于2020年04月02日将其持有的21.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陈波于2020年08月12日将质押给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1.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金元荣泰投资管理(宁夏)有限公司于2020年02月06日将其持有的3934.147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金鼎兴通汇(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金元荣泰投资管理(宁夏)有限公司于2023年03月20日将质押给国金鼎兴通汇(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3934.147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陈波于2020年02月06日将其持有的4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陈波于2020年08月12日将质押给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4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金元荣泰国际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质押了其持有的19500.0000万股股份。
本公司于2019年8月7日收到控股股东金元荣泰投资管理(宁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荣泰”)通知,金元荣泰已办理完毕所持公司19,500万股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09%)的解除质押登记(退出登记)手续,上述股份已由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划转至证券账户中。
2019年4月9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波先生将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股份2,200万股质押给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9年4月9日,购回交易日为2021年4月9日。相关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
陈波于2020年08月12日将质押给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321.3212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2017年9月13日,嘉实龙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股份37,100万股质押给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质押登记日为2017年9月13日。相关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
北京嘉实龙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02月11日将质押给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371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陈波先生与其于2004年任职的公司存在历史遗留的股东纠纷问题。相关方申请诉讼保全冻结了陈波先生持有的本公司1,469.6556万股股份。关于股东纠纷事项陈波先生已经委托律师启动了相关程序。
陈波于2020年11月30日解除司法冻结1469.6556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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