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
| 2017-02-25 | 增发A股 | 2017-02-22 | 43.29亿 | 2020-12-31 | 9721.39万 | 97.75% |
| 2016-12-30 | 增发A股 | 2016-12-28 | 93.71亿 | - | - | - |
| 2009-12-31 | 首发A股 | 2010-01-11 | 24.53亿 | 2015-06-30 | 0.00 | 100% |
| 公告日期:2025-09-26 | 交易金额:12.50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乐清觉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8.24%合伙份额,乐清泰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25%合伙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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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石卫松,朱信敏,潘洁,齐静静,周忠原,郭延安,仇展炜,陆晓静,吴星亮,贾天世,林贻明,谢欢,何治庆,郑炯敏,郑慈灿,张国锋,朱蝶,卫建中,李英行 | ||
| 交易概述: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分别受让陆晓静等9位自然人持有的乐清泰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乐清泰禾”)3,970.00万元合伙份额、周忠原等10位自然人持有的乐清觉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乐清觉泰”)5,580.00万元合伙份额,交易对价为12.49亿元。乐清泰禾、乐清觉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正泰安能数字能源(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安能”)的持股平台,合计持有正泰安能4.01%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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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8-28 | 交易金额:1.30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苏州恒隽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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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浙江泰舟新能源有限公司,珠海横琴屹隆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卖方:-- | ||
| 交易概述: 现因合资公司合作项目投资需要,屹隆产投与泰舟新能源拟向合资公司进行同比例增资,屹隆产投增资10,660万元,泰舟新能源以自筹资金增资2,340万元,增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3,000万元,双方持股比例保持82%、18%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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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
| 长期股权投资 | 1 | 0.00 | 8.50亿 | 无影响 | |
| 其他 | 1 | 1.94亿 | 3.76亿 | -- | |
| 合计 | 2 | 1.94亿 | 12.26亿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
| A股 | 通润装备 | 长期股权投资 | 8913.78万(估) | 24.54% | |
| 中控技术 | 其他 | 0.00 | 未公布% |
| 公告日期:2025-12-02 | 交易金额:201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浙民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共同投资 |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 交易简介: 为把握新能源等领域的发展机遇,优化投资结构、提升投资收益,公司全资子公司正泰新能源与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创新投资”)、宁波梅山投资、宣城开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城开盛”)、上海国孚领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国孚领航”)共同签署《宣城国泰开盛正泰绿色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正泰新能源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100万元参与设立宣城国泰开盛正泰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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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11-05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正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金融服务 |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 交易简介: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泰安能数字能源(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安能”)、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润装备”)拟分别与正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就授信服务、存款服务、资金统一结算业务以及其他金融服务等业务达成协议。 20251105: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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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7-12-02 | 原始质押股数:7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11-30至 -- |
| 出质人: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质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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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集团”)通知,正泰集团已根据其与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股票质押担保合同》的相关约定,将正泰集团持有的本公司70,000,000股股票出质给债券受托管理人,并划转至质押专户,用于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交换标的股票及为本次偿付提供质押担保。上述质押手续已于2017年11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解除日期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解押日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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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20-12-25 | 本次解押股数:1791.6707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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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将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791.6707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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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6-12-28 | 原始质押股数:5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12-26至 -- |
| 出质人:南存辉 | ||
| 质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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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南存辉先生于2016年12月24日将其持有的5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温州分行”),并于12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上述事项的相关手续。本次质押的5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南存辉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的67.10%,占公司总股本的3.79%。本次质押是为了向工商银行温州分行融资提供担保,质押期限自2016年12月26日至质押登记解除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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