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易简介: 2021年11月18日,公司与淄博星恒途松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星恒途松”)签署了《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淄博星恒途松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淄博星恒途松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34,739,454股股票,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5.06%(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认购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方案确定。
20220127:股东大会通过
20220225: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20313)。
20220318: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0313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20220329:公司对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并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20220412: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讨论,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20220517: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变化情况,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为了顺利推进再融资工作,公司决定申请撤回2021年非公开发行相关申请文件,并将适时重新申报。
20220602: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22〕82号)。中国证监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决定终止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的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20220609:公司对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二次修订,并于2022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20220701: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
20220804: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1532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上交所主板和深交所主板、B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20220916:现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意见和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修订稿)》。
20221018:2022年10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通过。
20221111: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2】2653号《关于核准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复主要内容如下: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1,880,124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公司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0221129:2022年11月2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资金总额的验证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843号),确认截至2022年11月22日止,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淄博星恒途松控股有限公司缴纳的认购江化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A股股票的资金人民币646,210,313.32元。2022年11月23日,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1201:公司已于2022年11月30日收到中登上海分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托管相关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