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简介: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龙股份”或“公司”)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含本数),宁波圣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龙集团”)拟现金认购比例不低于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的10%(含本数),不高于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的50%(含本数)。
20210318:股东大会通过
20210401: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0755)。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新股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事宜尚须中国证监会的审核,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20210414: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0755号)(以下简称“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本公司提交的《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主板和中小板、B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本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20210511:根据贵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0755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龙股份”、“申请人”或“公司”)会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请人会计师”)对反馈意见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现将有关事项回复。
20210709: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申请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中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回复,现根据要求将告知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
20210720:2021年7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20210825: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12号)
20211207: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448,881股,全部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的申购情况,对有效申购进行了累计投标统计,通过簿记建档的方式,按“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原则,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2.52元/股。
20211211: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12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并取得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