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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力股份

i问董秘
企业号

603194

详细情况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浙江省
英文名称:Zhejiang E-P Equipment Co., Ltd. 所属申万行业:机械设备 — 工程机械
曾 用 名:- 公司网址: www.ep-zl.com
主营业务: 电动叉车、智能叉车等机动工业车辆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产品名称: 电动平衡重叉车 、改电叉车 、动拣选车 、移式叉车 、动搬运车 、动堆高车 、燃叉车
控股股东: 安吉中力恒之控股有限公司 (持有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46.63%)
实际控制人: 何金辉 (持有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3.74%)
最终控制人: 何金辉 (持有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3.74%)
董事长: 何金辉 董  秘: 廖发培 法人代表: 何金辉
总 经 理: 何金辉 注册资金: 4.01亿元 员工人数: 4043
电  话: 86-0572-5333958 传  真: 86-0572-5333958 邮 编: 313300
办公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灵峰街道霞泉村
公司简介: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电动叉车、智能叉车等机动工业车辆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是电动平衡重叉车、改电叉车、动拣选车、移式叉车、动搬运车、动堆高车、燃叉车。叉车等及配件。报告期内EXP15极简自动搬运车和10吨高压锂电叉车斩获国际权威IFOY奖,成为唯一获奖的中国电动叉车企业。

高管介绍

序号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数 序号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数
1 何金辉 董事长,董事
717.8万
1.281亿(估)
2 廖发培 董事
0
86.17万(估)
3 汪时锋 董事
0
96.04万(估)
4 QUEK CHING PONG 董事
0
--
5 周荷芳 独立董事
0
--
6 李长安 独立董事
0
--
7 程文明 独立董事
0
--

注:点击高管姓名查看高管简历介绍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07-09-20 发行数量:6100.00万股 发行价格:20.32元
上市日期:2024-12-24 发行市盈率:10.1100倍 预计募资:13.36亿元
首日开盘价:69.99元 发行中签率 0.04% 实际募资:12.4亿元
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历史沿革、股本形成和变化
  1、有限公司阶段
  (1)2007年9月,中力有限设立
  2007年9月17日,中国香港中力和道亚国际签署《外商独资企业浙江中力机械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共同出资设立中力有限,投资总额为1,5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600万美元,其中中国香港中力出资552万美元、道亚国际出资48万美元。
  2007年9月17日,安吉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同意设立外商独资企业浙江中力机械有限公司的批复》(安外经贸[2007]95号),同意中力有限的设立。同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向中力有限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查看全部▼

  (一)发行人历史沿革、股本形成和变化
  1、有限公司阶段
  (1)2007年9月,中力有限设立
  2007年9月17日,中国香港中力和道亚国际签署《外商独资企业浙江中力机械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共同出资设立中力有限,投资总额为1,5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600万美元,其中中国香港中力出资552万美元、道亚国际出资48万美元。
  2007年9月17日,安吉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同意设立外商独资企业浙江中力机械有限公司的批复》(安外经贸[2007]95号),同意中力有限的设立。同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向中力有限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浙府资湖字[2007]0184号)。
  2007年9月20日,湖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中力有限的设立并向其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500400002602)。
  (2)2007年11月,中力有限实缴出资
  2007年10月16日,湖州弘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湖弘会验报字(2007)108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7年10月16日止,中力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第一期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2,015,980.00美元,其中中国香港中力出资1,855,990.00美元、道亚国际出资159,990.00美元,均为货币出资。
  2007年11月5日,湖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中力有限本次实收资本变更并向其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500400002602)。
  (3)2008年3月,中力有限实缴出资
  2008年2月26日,湖州弘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湖弘会验报字(2008)16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8年2月26日止,中力有限已收到中国香港中力缴纳的第二期注册资本(实收资本)2,099,967.50美元,为货币出资。
  2008年3月7日,湖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中力有限本次实收资本变更并向其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500400002602)。
  (4)2008年5月,中力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7年11月10日,中国香港中力与欣烨投资签订《股权(出资义务)转让协议》,约定中国香港中力将其持有的中力有限8%股权(对应注册资本48万美元,实缴0元)无偿转让给欣烨投资。
  2007年11月10日,中力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上述股权转让。
  2008年5月14日,安吉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同意浙江中力机械有限公司要求股权转让的批复》(安外经贸许[2008]24号),同意中力有限本次股权转让。2008年5月23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向中力有限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浙府资湖字[2007]0184号)。
  2008年5月23日,湖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中力有限本次股权转让,并向其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500400002602)。
  本次股权转让的背景及定价依据为:中力有限因经营发展需要引入欣烨投资以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中国香港中力将其持有的中力有限尚未实缴出资的48万美元注册资本无偿转让给欣烨投资,由欣烨投资承担相应实缴出资义务。
  (5)2008年8月,中力有限实缴出资
  2008年8月27日,湖州弘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湖弘会验报字(2008)114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8年8月27日止,中力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第三期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883,995.69美元,其中中国香港中力出资1,084,042.50美元、道亚国际出资319,973.19美元、欣烨投资出资479,980.00美元,均为货币出资。
  2008年8月29日,湖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中力有限本次实收资本变更并向其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500400002602)。
  (6)2008年12月,中力有限第一次增资
  2008年12月5日,中力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600万美元增加至1,000万美元,增加注册资本400万美元,其中:中国香港中力认缴新增出资336万美元、道亚国际认缴新增出资32万美元、欣烨投资认缴新增出资32万美元。
  2008年12月5日,安吉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同意浙江中力机械有限公司要求增资的批复》(安外经贸许[2008]75号),同意中力有限本次增资;同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向中力有限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浙府资湖字[2007]0184号)。
  2008年12月23日,湖州弘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湖弘会验报字(2008)170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8年12月22日止,中力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2,974,786.30美元,其中中国香港中力出资2,494,776.30美元、道亚国际出资240,010.00美元、欣烨投资出资240,000.00美元,均为货币出资。
  2008年12月26日,湖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中力有限本次增资并向其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500400002602)。
  本次增资的背景及定价依据为: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由各股东以增资方式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本次增资的价格经各股东协商一致确定为每元注册资本1元。
  (7)2010年6月,中力有限实缴出资
  2010年5月17日,湖州弘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湖弘会验报字(2010)84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0年5月13日止,中力有限已收到中国香港中力、欣烨投资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第二期出资(实收资本)945,238.70美元,其中中国香港中力出资865,218.70美元、欣烨投资出资80,020.00美元,均为货币出资。
  2010年6月17日,湖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中力有限本次实收资本变更并向其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500400002602)。
  (8)2010年12月,中力有限实缴出资
  2010年12月13日,湖州弘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湖弘会验报字(2010)289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0年12月10日止,中力有限已收到道亚国际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第三期出资(实收资本)80,020.00美元,为货币出资。中国香港中力于2010年12月29日向中力有限实缴出资5美元,为货币出资。
  2010年12月22日,湖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中力有限本次实收资本变更并向其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500400002602)。
  (9)2018年6月,中力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8年6月1日,中国香港中力与中力恒之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中国香港中力将其持有的中力有限84%股权(对应注册资本840万美元)作价13,311,640.44元转让给中力恒之;道亚国际与靖江道久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道亚国际将其持有的中力有限8%股权(对应注册资本80万美元)作价与18,343,225.00元人民币等值美元转让给靖江道久;欣烨投资与宁波欣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欣烨投资将其持有的中力有限8%股权(对应注册资本80万美元)作价1,267,775.28元转让给宁波欣烨。
  2018年6月1日,中力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并同意根据历次出资时的汇率,将中力有限的注册资本折算成人民币70,818,393.82元。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编号:湖外资安吉备201800026),中力有限已在安吉县商务局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变更事项为“转为内资企业”。
  2018年5月20日,浙江天汇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浙天汇评字[2018]第19号《浙江中力机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力有限截至评估基准日2017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2,929.03万元。
  2018年6月15日,安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中力有限本次股权转让并向其核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0667107391C)。
  本次股权转让的背景及定价依据为:
  (1)本次股权转让系中力有限由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
  (2)鉴于本次转让方与受让方分别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转让方按照转让股权所对应的上述净资产评估价值22,929.03万元作为本次股权转让申报纳税收入,其中:转让方中国香港中力、欣烨投资均属于境内自然人投资的企业,按照前述申报纳税收入应缴纳的预提所得税金额确定为股权转让价格,转让方道亚国际属于日本籍自然人道祖土·三基夫投资的企业,按照前述申报纳税收入为股权转让价格。
  根据安吉县国家税务局、宁波市海曙区国家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分别出具的《税收完税证明》《电子缴款凭证》,中力恒之、宁波欣烨、靖江道久已代扣代缴转让方本次股权转让应缴纳的预提所得税。
  道亚国际未实缴到位的出资6.81美元(折合人民币45.36元)由靖江道久于2018年7月10日向中力有限缴付;靖江道久补足6.81美元出资款后,公司原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按出资当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人民币70,798,754.89元,与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70,818,393.82元差异19,638.93元,由控股股东中力恒之于2018年7月10日向中力有限支付。
  2018年7月12日,立信会计师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ZF10621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8年7月11日止,中力有限实收资本变更为70,818,393.82元。
  (10)2018年9月,中力有限第三次股权转让及第二次增资
  2018年7月3日,靖江道久与中力恒之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靖江道久将其持有的中力有限2.855%股权(对应注册资本2,021,865.14元)作价2,021,865.14元转让给中力恒之;宁波欣烨与中力恒之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宁波欣烨将其持有的中力有限2.855%股权(对应注册资本2,021,865.14元)作价2,021,865.14元转让给中力恒之。
  2018年7月3日,中力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前述股权转让,并同意注册资本由70,818,393.82元增加至86,794,190.31元,增加注册资本15,975,796.49元,其中安吉中前移、安吉中搬云、安吉中平衡分别以货币方式新增公司注册资本6,344,494.93元、6,026,853.60元、3,604,447.96元。
  2018年9月4日,安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中力有限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并向其核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0667107391C)。
  2019年8月16日,中力恒之向靖江道久支付股权转让款2,021,865.14元;2019年10月24日,中力恒之向宁波欣烨支付股权转让款2,021,865.14元。
  2020年4月9日,立信会计师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620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8年7月26日止,中力有限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15,975,796.49元;变更后中力有限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86,794,190.31元。
  本次股权转让的背景及定价依据为:中力有限于2018年开始筹划境内上市,为解决同业竞争并减少关联交易,于2018年当年先后收购了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关联方江苏中力、BIG LIFT、中力搬运的股权以及杭州中力、安吉阿母等与叉车业务相关资产,使得中力有限的整体规模、综合实力进一步扩大,经各方协商一致,按照靖江道久、宁波欣烨的投资成本每元注册资本1元的价格向中力恒之转让其持有的中力有限部分股权。
  本次增资的背景及定价依据为:为了对员工进行股权激励,由员工持股平台安吉中前移、安吉中搬云、安吉中平衡以认缴新增注册资本的方式向中力有限增资,增资价格参考截至2018年6月30日中力有限账面净资产并考虑激励员工目的,经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为每元注册资本1.5元。
  (11)2018年9月,中力有限第三次增资
  2018年9月1日,中力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86,794,190.31元增加至92,688,780.15元,增加注册资本5,894,589.84元,全部由湖州中提升以货币方式按照每元注册资本1.5元的价格以884.21万元认缴,差额部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2018年9月12日,安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中力有限本次增资并向其核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0667107391C)。
  2020年4月10日,立信会计师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621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中力有限已收到湖州中提升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5,894,589.84元;变更后中力有限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92,688,780.15元,均为货币出资。
  本次增资的背景及定价依据为:为了对员工进行股权激励,由员工持股平台湖州中提升以认缴新增注册资本的方式向中力有限增资,增资价格系参考截至2018年6月30日中力有限账面净资产并考虑激励员工目的,经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为每元注册资本1.5元,与其他员工持股平台安吉中前移、安吉中搬云、安吉中平衡的增资价格相同。
  (12)2018年9月,中力有限第四次增资
  2018年8月30日,银信评估出具银信评报字(2018)沪第1074号《浙江中力机械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18年6月30日,中力有限的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评估值为77,300万元。
  2018年8月30日,银信评估出具银信评报字(2018)沪第1075号《江苏中力叉车有限公司股东拟股权出资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18年6月30日,江苏中力的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评估值为9,571.68万元。
  2018年9月15日,中力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92,688,780.15元增加至104,144,696.79元,增加注册资本11,455,916.64元,由中年春投资、何金辉以股权出资方式按照每元注册资本8.355元的价格认缴,差额部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其中,中年春投资以其持有的江苏中力72.72%的股权新增公司注册资本8,331,575.74元,何金辉以其持有的江苏中力27.28%的股权新增公司注册资本3,124,340.90元。
  2018年9月25日,安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中力有限本次增资并向其核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0667107391C)。
  2020年4月13日,立信会计师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622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8年10月8日止,中年春投资、何金辉以股权出资11,455,916.64元,用以出资的股权已完成交割;变更后中力有限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104,144,696.79元。
  根据《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备案表》《税收完税证明》,何金辉已就本次股权出资办理分期纳税备案,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何金辉已按备案要求分期缴纳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长兴县税务局出具的《税收电子缴款书》,中年春投资于2018年12月14日向国家税务总局长兴县税务局代扣代缴合伙人个人所得税。
  中力有限本次增资的价格系根据中力有限、江苏中力截至2018年6月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评估值,并经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为每元注册资本8.355元。
  (13)2019年7月,中力有限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9年6月26日,中力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中年春投资将其持有的中力有限4.99%股权(对应注册资本5,196,820.37元)作价83,952,132元转让给林德叉车;中年春投资将其持有中力有限3.01%股权(对应注册资本3,134,755.37元)作价52,396,296元转让给宁波顺网强。
  2019年6月30日,中年春投资分别与林德叉车、宁波顺网强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019年7月11日,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中力有限本次股权转让,并向其核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0667107391C)。
  林德叉车分别于2019年7月29日、2020年1月10日向中年春投资支付股权转让款75,265,836元、8,686,296元,合计83,952,132元;2019年7月17日,宁波顺网强向中年春投资支付股权转让款52,396,296元。
  2019年8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长兴县税务局出具《税收电子缴款书》,中年春投资已就本次股权转让代扣代缴合伙人个人所得税。
  本次股权转让的背景及定价依据为:
  (1)林德叉车、宁波顺网强因看好公司发展前景、希望入股公司,基于何金辉的个人持股方式考虑,何金辉通过其控制的企业中年春投资向林德叉车、宁波顺网强转让股权;
  (2)中年春投资与林德叉车之间的股权转让价格为每元注册资本16.15元,系根据中力有限的整体估值17.40亿元并考虑林德叉车的尽调费用后确定;
  (3)中年春投资与宁波顺网强之间的股权转让价格为每元注册资本16.71元,系根据中力有限的整体估值17.40亿元确定。
  2、股份公司阶段
  (1)2020年8月,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2日,中力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类型由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变更为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对公司截至2019年10月31日的净资产进行审计;同意聘请银信评估对公司截至2019年10月31日的净资产进行评估。
  2020年6月12日,立信会计师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618号《浙江中力机械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经审计,截至2019年10月31日,中力有限的净资产为473,915,778.37元(含专项储备4,731,933.92元)。2020年6月13日,银信评估出具银信评报字(2020)沪第0232号《浙江中力机械有限公司拟股份制改制涉及的净资产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截至2019年10月31日,中力有限的净资产评估值为61,451.19万元。
  2020年7月1日,公司10位发起人(其中,1位为境内自然人、4位为境内法人企业、5位为境内合伙企业)签署《发起人协议书》。
  2020年7月3日,中力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确认审计及评估结果,同意以经审计的公司2019年10月31日的净资产中的120,000,000元折成中力股份的实收股本,其余部分列入资本公积。
  2020年7月3日,立信会计师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670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20年7月3日止,中力股份已将中力有限截至2019年10月31日止经审计的净资产469,183,844.45元(已扣除专项储备4,731,933.92元)折合股份总数1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共计股本12,000万元,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20年7月3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全体发起人均出席该次会议并一致同意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8日,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中力有限的变更申请,并向发行人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500667107391C的《营业执照》。
  2022年1月11日,经国家税务总局安吉县税务局开发区税务所确认,公司股份改制时,自然人股东何金辉以及安吉中前移、安吉中搬云、湖州中提升、安吉中平衡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新增出资,均未超过其认缴公司增资时计入公司资本公积金额,即其投资成本高于公司股份改制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所对应的净资产值,未产生应税所得。据此自然人股东何金辉及持股平台的自然人合伙人均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2)2021年11月,发行人第一次股份转让
  2020年10月30日,发行人及何金辉与创新工场签订《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投资框架协议》”)、《股权转让协议》,何金辉与创新工场签订《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与《股权转让协议》合称为“《原转股交易协议》”)、《准股权投资协议》,约定何金辉拟将其持有的发行人360万股股份(占股份总数的3%),按照每股28.1111元的价格,作价10,120万元转让给创新工场;鉴于何金辉作为发行人的发起人,受限于《公司法》关于发起人自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持有的股份(以下简称“发起人限售期”)的规定,各方一致同意,创新工场先行向何金辉支付10,120万元的准股权投资款,自发起人限售期届满(即2021年8月17日)后3个工作日内,何金辉应向创新工场归还前述准股权投资款。
  2021年9月17日,创新工场与何金辉、中力恒之、发行人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创新工场与何金辉、中力恒之签订《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与《股份转让协议》合称为“《新转股交易协议》”),约定何金辉将其持有发行人90万股股份、占股份总数的0.75%,作价2,530万元转让给创新工场;中力恒之将其持有发行人270万股股份、占股份总数的2.25%,作价7,590万元转让给创新工场,并约定《新转股交易协议》替代《原转股交易协议》。
  2021年9月,创新工场分别向何金辉、中力恒之支付股权转让款,合计10,120万元。2021年11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安吉县税务局出具《税收完税证明》,何金辉已就本次股权转让缴纳个人所得税。
  本次股份转让的背景及定价依据为:创新工场看好公司发展前景、希望入股公司,何金辉、中力恒之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部分股权以取得股权回报,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系根据发行人的整体估值33.73亿元确定为每股28.1111元。
  创新工场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
  (3)2021年12月,发行人第一次增资
  2021年11月17日,发行人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
  (1)公司发行新股819万股,相应增加注册资本819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发行人股份总数为12,819万股,注册资本为12,819万元;
  (2)嘉兴鼎韫投资、先进制造产业基金、安吉两山投资、海南澄义咨询、宁波顺网强按照每股39.17元的价格合计以货币资金32,077.50万元认购发行人新增发行的股份2021年11月30日,发行人、江苏中力、何金辉、中力恒之、安吉中前移、安吉中搬云、湖州中提升、安吉中平衡、嘉兴鼎韫投资、先进制造产业基金、安吉两山投资、海南澄义咨询、宁波顺网强就本次增资签署《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发行人、江苏中力、嘉兴鼎韫投资、先进制造产业基金、安吉两山投资、海南澄义咨询、宁波顺网强与公司其他10名股东签署《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2021年12月17日,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发行人本次增资并向其核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0667107391C)。
  2022年5月20日,立信会计师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787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21年12月17日止,中力股份已收到宁波顺网强、先进制造产业基金、安吉两山投资、嘉兴鼎韫投资、海南澄义咨询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819万元,均为货币出资;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股本)为12,819万元。
  本次增资的背景及定价依据为:嘉兴鼎韫投资、先进制造产业基金、安吉两山投资、海南澄义咨询看好公司发展前景、希望入股公司,宁波顺网强看好公司发展前景、希望加大对公司的投入,公司希望通过增发股份方式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增资的价格系根据发行人的整体投前估值47亿元确定为每股39.17元。
  本次增资股东中海南澄义咨询的合伙人张鹰、熊昊系发行人原股东创新工场的基金管理团队成员,宁波顺网强系发行人原股东,除此之外,发行人新增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新增股东均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
  (4)2021年12月,发行人第二次增资
  2021年12月17日,发行人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以股本总数12,819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21,181万元向全体股东合计转增股份21,181万股,转增股本由各股东按其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分享。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为34,000万股,注册资本为34,000万元。
  2021年12月24日,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发行人本次增资并向其核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0667107391C)。
  2022年5月20日,立信会计师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788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中力股份已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1,181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累计股本)为34,000万元。
  2022年1月11日,经国家税务总局安吉县税务局开发区税务所确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10]54号)规定“加强企业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管理,对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除股票溢价发行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的,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依据现行政策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自然人股东何金辉以及持股平台的自然人合伙人均无需就公司2021年12月以资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缴纳个人所得税。
  综上所述,经对中力有限及发行人历次股权结构变动所涉内部决议、股权转让文件、公司章程、验资文件、公司变更前置批复文件、工商变更登记文件等资料的查验,中力有限及发行人历次股权结构的变动均已依法履行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取得有权部门的批复并办理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发行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历次股权变动合法、有效,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权属清晰,历次股份变动均不存在股份代持等情形,不存在权属纠纷及潜在纠纷。
  3、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机构股东之间的特殊条款
  (1)林德叉车
  ①特殊条款的主要内容
  2019年6月,林德叉车与中力恒之、何金辉、安吉中前移、安吉中搬云、安吉中平衡、湖州中提升、宁波欣烨、靖江道久及宁波顺网强(以下简称“原股东”)签订了《股东协议》(以下简称“《林德叉车股东协议》”)
  ②特殊条款的清理
  2021年12月,林德叉车与中力恒之、何金辉、安吉中前移、安吉中搬云、湖州中提升、安吉中平衡、宁波欣烨、靖江道久、宁波顺网强签订了《关于股东特殊条款终止的补充协议》,约定自2021年12月31日起终止“林德叉车退出”条款且该等条款的终止效力追溯至《林德叉车股东协议》签订之日,并自公司提交上市申请并被受理之日起终止优先购买权、优先认购权、共同出售权等股东特殊权利条款。
  (2)创新工场
  ①特殊条款的主要内容
  2021年9月,创新工场与发行人、何金辉、中力恒之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创新工场与何金辉、中力恒之签订了《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创新工场补充协议》”),并于2021年11月与发行人、江苏中力、何金辉、中力恒之、嘉兴鼎韫投资、先进制造产业基金、安吉两山投资、海南澄义咨询、宁波顺网强等签订了《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补充协议一》”),对《创新工场补充协议》作出修订
  ②特殊条款的清理
  2021年12月,创新工场与何金辉、中力恒之签订了《<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并与发行人、江苏中力、何金辉、中力恒之、嘉兴鼎韫投资、先进制造产业基金、安吉两山投资、海南澄义咨询、宁波顺网强等签订了《<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认购协议补充协议二》”),约定自公司提交上市申请并被受理之日起终止《创新工场补充协议》第三章投资人的股东权利(除第3.6.3条投资人保证符合股东主体资格条款外)及《认购协议补充协议一》第7.3.4条(修订创新工场回购触发事件),如公司在提交上市申报材料后因任何原因申请撤回申报材料或公司上市申请被驳回、被终止或最终未能实现上市,则自前述情形发生之日起,《创新工场补充协议》以及《认购协议补充协议一》第7.3.4条自动恢复效力。
  (3)嘉兴鼎韫投资、先进制造产业基金、安吉两山投资、海南澄义咨询、宁波顺网强
  ①特殊条款的主要内容
  2021年11月,发行人、江苏中力、何金辉等发行人9名股东与嘉兴鼎韫投资、先进制造产业基金、安吉两山投资、海南澄义咨询、宁波顺网强(以下合称“本轮投资人”,与创新工场、林德叉车、宁波欣烨、靖江道久及宁波顺网强合称“投资人”)签订了《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及《认购协议补充协议一》
  ②特殊条款的清理
  2021年12月,发行人、江苏中力、何金辉、中力恒之等与本轮投资人嘉兴鼎韫投资、先进制造产业基金、安吉两山投资、海南澄义咨询、宁波顺网强签订了《<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约定自2021年12月31日起《认购协议补充协议一》约定的“回购权”条款终止,且该等条款的终止效力追溯至《认购协议补充协议一》签订之日,除“回购权”条款以外的条款,自公司提交上市申请并被受理之日起终止,本轮投资人仍有权按照《公司章程》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
  综上所述,林德叉车、创新工场、嘉兴鼎韫投资、先进制造产业基金、安吉两山投资、海南澄义咨询、宁波顺网强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特殊条款中涉及公司回购的条款已终止且自始无效,其他特殊股东权利约定自公司提交上市申请并被受理之日起终止。
  4、股改后新增股东情况
  (1)创新工场
  (2)先进制造产业基金
  (3)安吉两山投资
  截至2022年5月31日,招垦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系深圳市招融农垦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招融农垦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系国有独资有限公司。
  安吉两山投资已于2021年2月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为私募投资基金(基金编号:SNT283),安吉两山投资的基金管理人招垦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4月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67915)。
  (4)嘉兴鼎韫投资
  嘉兴鼎韫投资已于2021年12月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为私募投资基金(基金编号:STM046),嘉兴鼎韫投资的基金管理人上海鼎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于2015年2月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08750)。
  (5)海南澄义咨询
  海南澄义咨询系创新工场基金管理团队成员张鹰、熊昊出资设立的持股平台,其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按前述相关规定办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40,100万股,注册资本为40,100.00万元。收起▲

参股控股公司

最新公告日期:2025-08-27
参股或控股公司:43 家, 其中合并报表的有:34 家。
序号 关联公司名称 参控关系 参控比例 投资金额(元) 被参控公司净
利润(元)
是否报表
合并
被参股公司主营业务
-

中力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1.70亿 -358.73万 机动工业车辆租赁与服务
-

江苏中力叉车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1.04亿 5518.84万 机动工业车辆生产
-

浙江中力进出口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7029.21万 1807.57万 机动工业车辆与通用零部件境外销售与服务
-

EPK Equipment Limited

子公司 100.00% 5615.55万 未披露
-

湖北中力机械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5000.00万 8606.77万 机动工业车辆组装与生产
-

中力租赁(湖北)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5000.00万 未披露
-

THORO,LLC

联营企业 20.08% 4912.75万 未披露 未披露
-

杭州中力搬运设备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3191.35万 -324.46万 机动工业车辆销售与服务
-

杭州富阳中力仓储设备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2617.43万 未披露
-

浙江科钛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16.88% 2085.58万 未披露 未披露
-

浙江中力仓储设备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1712.00万 未披露
-

深圳市有光图像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18.02% 1709.20万 未披露 未披露
-

浙江中力实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1000.00万 未披露
-

GTMCo.,Ltd.

联营企业 49.00% 860.40万 未披露 未披露
-

浙江力和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35.00% 651.64万 未披露 未披露
-

浙江中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51.00% 624.75万 未披露
-

杭州阿母工业设备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618.91万 未披露
-

杭州力恒驱动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58.00% 580.00万 未披露
-

成都睿芯行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7.73% 571.00万 未披露 未披露
-

杭州度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子公司 40.00% 400.00万 未披露
-

安徽昌久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20.00% 400.00万 未披露 未披露
-

杭州蜂核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10.00% 200.00万 未披露 未披露
-

马鞍山众叉进出口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40.00% 109.08万 未披露 未披露
-

Big Lift,LLC

孙公司 100.00% 未披露 未披露
-

EP EQUIPAMENTOS LTDA

孙公司 100.00% 未披露 未披露
-

EP EQUIPMENT AUSTRALIA FOR FORKLIFT SALES AND SERVICE PTY LTD

孙公司 100.00% 未披露 未披露
-

E-P Equipment Europe BV

孙公司 100.00% 未披露 未披露
-

EP Equipment Germany GmbH

孙公司 100.00% 未披露 未披露
-

EP Equipment Korea Co.,Ltd.

孙公司 100.00% 未披露 未披露
-

EP EQUIPMENT (THAILAND) CO.,LTD.

孙公司 85.72% 未披露 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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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 Equipment UK Ltd

孙公司 100.00% 未披露 未披露
-

EP EQUIPMENT VIETNAM COMPANY LIMITED

孙公司 100.00% 未披露 未披露
-

EP FORKLIFT MALAYSIA SDN.BHD.

孙公司 100.00% 未披露 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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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 FORKLIFT SAN.VE TIC.LTD.STI

孙公司 100.00% 未披露 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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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力航空设备(江苏)有限公司

孙公司 100.00% 未披露 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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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弗智能科技研究院(安吉)有限公司

孙公司 100.00% 未披露 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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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弗智能科技(郑州)有限公司

孙公司 70.00% 未披露 未披露
-

湖北中力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孙公司 100.00% 未披露 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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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力数智新仓技术有限公司

子公司 75.00% 未披露 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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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力液压有限公司

孙公司 100.00% 未披露 未披露
-

湖北中力进出口有限公司

孙公司 100.00% 未披露 未披露
-

湖北中力铸造有限公司

孙公司 100.00% 未披露 未披露
-

诸暨中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未披露 未披露
主营业务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