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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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22 | 增发A股 | 2021-10-20 | 7.99亿 | 2022-06-30 | 0.00 | 100% |
| 2016-08-23 | 首发A股 | 2016-08-31 | 10.22亿 | 2019-12-31 | 0.00 | 100% |
| 公告日期:2025-03-29 | 交易金额:1.63亿港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柏龙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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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佳鹰有限公司 | ||
| 卖方:王国巨 | ||
| 交易概述: 公司通过下属境外子公司佳鹰收购王国巨持有的柏龙全部已发行股份(即1股股份,以下简称“出售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柏龙为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中能控股970,000,000股股份的合法及实益拥有人。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通过佳鹰间接持有中能控股970,000,000股股份(占中能控股已发行股份约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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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4-12-06 | 交易金额:35.23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新疆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三塘湖矿区七号勘查区普查煤炭资源探矿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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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新疆明新油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 ||
| 卖方:-- | ||
| 交易概述: 2024年9月30日,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新疆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淖毛湖矿区马朗二号井田普查等2个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2024-KYQCR27)。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新疆明新参与了新疆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三塘湖矿区七号勘查区普查煤炭资源探矿权的挂牌出让竞拍,并以约人民币35.23亿元竞得,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落地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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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4-19 | 交易金额:118459.2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石油昆仑鑫泰燃气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石油昆仑鑫泰燃气有限公司,五家渠中石油昆仑鑫泰燃气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天然气,提供安装等服务,销售商品等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2025年公司预计与关联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石油昆仑鑫泰燃气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石油昆仑鑫泰燃气有限公司,五家渠中石油昆仑鑫泰燃气有限公司等发生采购天然气,提供安装等服务,销售商品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18459.20万元。 20250419: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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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3-29 | 交易金额:77161.81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石油昆仑鑫泰燃气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石油昆仑鑫泰燃气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天然气,提供安装等服务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2024年公司预计与关联方米泉市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市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五家渠市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等发生金额198,084.00万元。 20240518:股东大会通过 20250329: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总金额为77161.8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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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4-09-28 | 原始质押股数:1275.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4-09-25至 2026-09-24 |
| 出质人:明再远 | ||
| 质权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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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明再远于2024年09月25日将其持有的1275.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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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4-06-28 | 原始质押股数:1425.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4-06-25至 2026-06-24 |
| 出质人:明再远 | ||
| 质权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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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明再远于2024年06月25日将其持有的1425.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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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24-09-28 | 本次解押股数:1275.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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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明再远于2024年09月25日将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275.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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