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股自上市以来累计增发 2 次,其中成功 0 次,失败 2 次,进行中 0 次,累计实际募资净额为 0 元。
方案进度:
停止实施
发行类型:
非公开增发
发行方式:定向
实际发行价格:-- |
新股上市公告日:-- |
实际发行数量:-- |
发行新股日:-- |
实际募资净额:-- |
证监会核准公告日:-- |
预案发行价格:
-- |
发审委公告日:-- |
预案发行数量:不超过1.29亿股 |
股东大会公告日:
2023-06-08 |
预案募资金额:
22.73 亿元 |
董事会公告日:2023-05-18 |
方案进度:
停止实施
发行类型:
非公开增发
发行方式:定向
实际发行价格:-- |
新股上市公告日:-- |
实际发行数量:-- |
发行新股日:-- |
实际募资净额:-- |
证监会核准公告日:-- |
预案发行价格:
-- |
发审委公告日:-- |
预案发行数量:不超过1.21亿股 |
股东大会公告日:
2022-05-21 |
预案募资金额:
23.12 亿元 |
董事会公告日:2021-12-31 |
增发股票的程序: |
1、先由董事会作出决议,提出发行方案; |
2、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
3、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 |
4、由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报证监会审核; |
5、上市公司自证监会审核之日起6个月内发行股票。 |
发行对象: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
定价方式: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做出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派发现金同时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调整后发行底价为P1。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的情况,以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
用途说明: |
1、锂离子电池充放电设备智能制造建设项目;2、锂离子电池充放电设备产能扩建项目;3、生产智能化及信息化提升技术改造项目;4、技术创新研发实验中心建设项目;5、补充流动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