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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号

688232

募集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

收购兼并

公告日期:2025-11-07 交易金额:-- 交易进度:完成
交易标的:

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

买方:张家港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卖方: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交易概述:

本次无偿划转系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政府拟将持有的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贸易”)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张家港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直属单位)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张家港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发集团”)。本次划转后,公司控股股东保持不变,仍为国际贸易,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张家港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公告日期:2025-01-25 交易金额:1.31亿元 交易进度:完成
交易标的: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1.63%股权

买方: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UBS AG,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平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卖方:张家港华慧企业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张家港亿瑞企业咨询服务部(有限合伙),张家港保税区百胜企业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交易概述:

参与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股东为张家港华慧企业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慧企业”)、张家港亿瑞企业咨询服务部(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亿瑞咨询”)、张家港保税区百胜企业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百胜企业”)(上述3家股东以下合称“转让方”)。公司董事通过转让方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参与本次询价转让;公司2名监事、3名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转让方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参与本次询价转让。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24.31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5,379,784股。

股权投资

股权转让

公告日期:2025-11-07 交易金额:-- 转让比例:100.00 %
出让方: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交易标的: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受让方:张家港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上述无偿划转事项完成后,公司第一大股东保持不变,仍为国际贸易,其持有公司股份数和持股比例保持不变。产发集团将通过国际贸易间接持有公司62,083,643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8.81%。本次无偿划转事项完成前后,公司均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上述无偿划转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构成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违反法定持股要求和原有的持股承诺。
公告日期:2025-01-25 交易金额:13078.25 万元 转让比例:1.63 %
出让方:张家港华慧企业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张家港亿瑞企业咨询服务部(有限合伙),张家港保税区百胜企业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交易标的: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UBS AG,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平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本次询价转让完成后,华慧企业持有公司19,003,24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本次权益变动前的6.26%减少至5.76%。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25-10-25 交易金额:150000.00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方式:现金管理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交易简介: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向张家港农商行购买投资产品,其中12亿元来自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理财、投资公司理财、信托、逆回购、基金等);其中3亿元(含超募资金)来自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理财产品。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公告日期:2024-11-16 交易金额:190000.00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方式:现金管理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交易简介: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向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农商行”)购买投资产品,其中13亿元来自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理财、投资公司理财、信托、逆回购、基金等);其中6亿元来自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20241116:股东大会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