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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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6-21 | 增发A股 | 2023-06-26 | 9.10亿 | 2023-12-31 | 0.00 | 100% |
| 2022-07-14 | 可转债 | 2022-07-18 | 4.75亿 | 2023-12-31 | 0.00 | 86.99% |
| 2020-07-17 | 首发A股 | 2020-07-27 | 5.31亿 | 2022-06-30 | 3164.98万 | 96.24% |
| 公告日期:2026-08-28 | 交易金额:1250.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高测深创(上海)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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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持股平台 | ||
| 卖方:-- | ||
| 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高测深创拟通过增资扩股的形式,对高测深创的董事、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其他核心员工等对创新业务过往发展作出贡献及对创新业务未来发展有较大价值贡献潜力的有必要进行激励的人员实施股权激励。前述激励对象拟通过持有新设的合伙企业(尚未设立)的合伙份额从而间接持有高测深创股权的方式参与本激励计划。为执行本次激励计划,高测深创拟新增注册资本不超过1,250.00万元人民币,占高测深创本次增资后注册资本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250.00万元)的20.00%(该比例可能因高测深创未来发生增资扩股、配股及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情况等原因发生变动,下同),新增注册资本全部由激励对象参与认缴,激励对象的行权价格为人民币1.60元/注册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高测科技有限公司作为高测深创的唯一股东,决定放弃对高测深创新增注册资本不超过人民币1,250.00万元的优先认缴出资权。 本次增资全部完成后,高测深创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5,00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6,250.00万元,合伙企业持有高测深创不超过20%股权,高测深创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高测深创的股权比例将由100%下降至80%。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改变公司对高测深创的控制权,高测深创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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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5-15 | 交易金额:1.00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江苏润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817%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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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青岛高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 卖方:-- | ||
| 交易概述: 公司基于与润阳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润阳新能源(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润阳”)的长期良好合作关系,为方便结算,经协商,以2025年4月30日为债权债务基准日,高测股份同意上海润阳将其对高测股份全部债务中的1.00亿元人民币金钱债务转移给润阳股份;同时,高测股份将其对润阳股份的1.00亿元人民币金钱债权转移给高测智能;润阳股份同意受让上述债务并承担债务清偿责任。经各方确认,润阳股份将向高测智能履行合计1.00亿元人民币付款义务,剩余合计人民币5,000.00万元的债务由上海润阳向高测股份履行分期付款义务,具体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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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3-06-28 | 交易金额:92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股权 |
| 交易方:张顼 | 交易方式:非公开发行股票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超过14,140,271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贷款。2022年8月23日,公司与张顼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张顼先生拟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认购金额不超过100,000.00万元,认购数量不超过14,140,271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张顼先生持股比例不超过30%。 2022112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超过13,009,049股,募集资金不超过92,000.00万元。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顼。2022年11月22日,公司与张顼先生签署《补充协议》。 20230207:公司于2023年2月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具体意见如下:“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本所将在收到你公司申请文件(注册稿)后提交中国证监会注册。” 20230221:现公司根据相关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申请文件及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内容进行了更新和修订,并根据项目进展和公司实际情况,形成了《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相关文件。 2023032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 20230628:公司本次发行新增18,212,668股股份已于2023年6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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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0-03-30 | 交易金额:8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张顼,牟宗珂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含公司控股孙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青岛华通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等金融机构共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形式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保理、订单融资、票据质押、票据池、金融衍生品、融资租赁等综合业务,具体融资币种、金额、期限、担保方式、授信形式及用途等以合同约定为准。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含公司控股孙公司)拟以公司房产、土地、票据、生产设备等资产为抵押物;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含公司控股孙公司)、张顼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牟宗珂女士(张顼先生妻子)拟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实际发生的额度提供相关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连带保证反担保,履行的具体内容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含公司控股孙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为准。拟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张顼先生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融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1)签署相关合同及决议;(2)办理所有的提款、用款、转账、登记、备案、资料提供等事宜。 20200330: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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