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股自上市以来累计增发 1 次,其中成功 0 次,失败 0 次,进行中 1 次,累计实际募资净额为 0 元。
方案进度:
董事会通过
发行类型:
非公开增发
发行方式:定向
实际发行价格:-- |
新股上市公告日:-- |
实际发行数量:-- |
发行新股日:-- |
实际募资净额:-- |
证监会核准公告日:-- |
预案发行价格:
8.2600 元 |
发审委公告日:-- |
预案发行数量:不超过3026.63万股 |
股东大会公告日:
-- |
预案募资金额:
2.5 亿元 |
董事会公告日:2023-07-18 |
增发股票的程序: |
1、先由董事会作出决议,提出发行方案; |
2、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
3、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 |
4、由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报证监会审核; |
5、上市公司自证监会审核之日起6个月内发行股票。 |
发行对象: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陈蓓文、彭金丽、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3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维平、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肖娟、林金涛。 |
定价方式: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4年3月7日。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8.26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派发现金股利:P1=P0-D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
用途说明: |
1、九联科技面向鸿蒙生态研究院;2、九联科技智能机器人研究院 ;3、偿还银行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