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牌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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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重要事件

2024-11-14 特别处理: 终止上市(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的,自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
2024-11-13 发布公告: 《摘牌鸿科:关于摘牌整理期结束暨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公告》
2024-11-12 发布公告:
2024-11-11 发布公告: 《摘牌鸿科: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将被终止挂牌的第九次风险提示公告》
2024-11-08 发布公告: 《摘牌鸿科: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将被终止挂牌的第八次风险提示公告》
2024-11-07 发布公告: 《摘牌鸿科: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将被终止挂牌的第七次风险提示公告》
2023-04-26 参控公司: 参控湖南阜裕置业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湖南鸿成钢管深加工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2019-12-06 监管问询: 2019-12-06收到半年报问询函
2019-04-16 股权转让: 刘思齐拟转让公司0.80%股权给深圳市安杰泰实业有限公司,进度:完成 详细内容▼
  2019年4月10日,自然人刘思齐与深圳市安杰泰实业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由深圳市安杰泰实业有限公司对刘思齐所持有鸿铭科技无限售股份1000000股进行收购。  本次转让后深圳市安杰泰实业有限公司合计拥有权益从19.5%增加至20.3%。
2019-01-29 股权转让: 陈鸣拟转让公司4.06%股权给深圳市安杰泰实业有限公司,进度:完成 详细内容▼
2019年1月14日,自然人陈鸣与深圳市安杰泰实业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由深圳市安杰泰实业有限公司对陈鸣所持有鸿铭科技无限售股份5000000股进行收购。衡阳鸿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拥有权益从11.7732%增加至15.8382%
2018-11-12 股权转让: 阳正连拟转让公司0.08%股权给深圳市安杰泰实业有限公司,进度:完成 详细内容▼
  2018年11月9日,自然人阳正连与深圳市安杰泰实业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由深圳市安杰泰实业有限公司对阳正连所持有鸿铭科技无限售股份101000股进行收购。  转让完成后,深圳市安杰泰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0.0821%股权。
2018-06-22 监管问询: 2018-06-22收到年报问询函

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股东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只有达到监管层披露要求时,上市公司才会披露。

担保明细

全部
序 号:1 担保金额:0.00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6-08-17至2019-08-17
担 保 方:衡阳鸿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衡阳银泓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5276.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6-08-17至2019-08-17
担 保 方:衡阳鸿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衡阳银泓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5276.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6-08-17至2019-08-17
担 保 方:衡阳鸿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衡阳银泓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5276.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6-08-17至2019-08-17
担 保 方:衡阳鸿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衡阳银泓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24-08-21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时任总经理侯爱忠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2号)第七十二条和《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以及侯爱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提醒你们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日期:2024-08-06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董事长雷霆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经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6.2条、第6.3条,《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六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衡阳鸿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雷霆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24-08-06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公司总经理、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侯爱忠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6.1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对侯爱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23-12-14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董事长雷霆,总经理侯爱忠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6号)第五十六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决定对鸿铭科技以及雷霆、侯爱忠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提醒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公告日期:2023-07-03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董事长雷霆,公司董事会秘书彭丹玉,公司财务总监蒋文郁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自律监管措施口头警示。

公告日期:2023-02-08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董事长雷霆,总经理侯爱忠,董事会秘书彭丹玉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对鸿铭科技、雷霆、侯爱忠、彭丹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特此提出警示如下:   你方应当按照《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告诫你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我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对于上述惩戒,我司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公告日期:2023-01-18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雷霆,公司总经理侯爱忠,公司财务负责人蒋文郁,公司董事会秘书彭丹玉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委托主办券商浙商证券转达以下自律监管措施:对鸿铭科技、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雷霆、总经理侯爱忠、财务负责人蒋文郁、董事会秘书彭丹玉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21-08-13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雷霆,总经理侯爱忠,董事会秘书彭丹玉,财务负责人蒋文郁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鸿铭科技实际控制人雷霆占用挂牌公司资金的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七十三条的规定。鸿铭科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和《公司治理规则》第九十六条、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同时未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情况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年1月3日发布)(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构成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针对上述违规行为,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雷霆、董事兼总经理侯爱忠、董事会秘书彭丹玉、财务负责人蒋文郁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和《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委托主办券商浙商证券转达以下自律监管措施:对鸿铭科技、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雷霆、董事兼总经理侯爱忠、董事会秘书彭丹玉、财务负责人蒋文郁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的措施。

公告日期:2018-01-17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通报批评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彭丹玉,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雷霆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对鸿铭科技给予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对雷霆、彭丹玉给予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对于上述惩戒,股转系统将计入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18-01-17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董事、总经理侯爱忠,本公司董事雷霖,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李可松,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单邱平,本公司监事雷菊枚,本公司监事刘小林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对侯爱忠、雷霖、李可松、单邱平、雷菊枚、刘小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17-11-07 处罚金额:98.0000万元 处罚类型:罚款,警告,责令改正,行政处罚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董事长雷霆,公司董秘兼副总经理彭丹玉,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侯爱忠,公司董事雷霖,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李可松,公司监事单邱平,公司监事雷菊枚,公司监事刘小林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一、对衡阳鸿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40万元;二、对雷霆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20万元;三、对彭丹玉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10万元;四、对侯爱忠、雷霖、李可松、单邱平、雷菊枚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5万元。五、对刘小林给予警告,并处于罚款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