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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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1-14 | 增发A股 | 2019-01-17 | 4275.00万 | - | - | - |
| 2017-04-17 | 增发A股 | 2017-04-20 | 1979.10万 | - | - | - |
| 2016-07-27 | 增发A股 | 2016-08-01 | 550.00万 | - | - | - |
| 2015-09-11 | 增发A股 | 2015-09-17 | 464.76万 | - | - | - |
| 2015-06-10 | 增发A股 | 2015-06-15 | 480.00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18-07-05 | 交易金额:989.78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目标知识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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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李中林,湖南金洱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东莞市牧音王电子有限公司 | ||
| 卖方:东莞佳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因广东金润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李中林、公司子公司湖南金洱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金洱”)及公司子公司东莞市牧音王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音王”)于2017年7月5日与东莞佳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签订《知识产权转让协议书》,约定由李中林或金润和及金润和控股子公司名下受让目标知识产权,转让价格按协议确定为人民币9,897,826.6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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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7-07-11 | 交易金额:852.16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江华瑶族自治县海联产业园鸿泰路北侧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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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湖南金洱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 ||
| 卖方:开元江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 交易概述: 广东金润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金洱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于2017年5月4日在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参与了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竞拍并取得了拍卖土地的使用权。出让地块位于江华瑶族自治县海联产业园鸿泰路北侧,其中:宗地(一)土地面积为39608.15平方米,宗地(二)土地面积为15743.42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成交总价款为人民币8,521,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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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1-07-22 | 交易金额:11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李中林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1、2019年7月9日,广东金润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中林因经营需要向许康宁借款人民币400万元,公司为该笔借款出具中国工商银行广东东莞分行桥头支行支票人民币400万元作为质押担保。2、2020年9月11日,长沙银行江华支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中林签订了《长沙银行人民币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编号1031030200202009110003,并于2020年9月14日向借款人李中林发放了个人经营性贷款350万元,贷款到期日为2021年9月14日。同日,长沙银行江华支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金洱电子设备有限公司签订《长沙银行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为1031030200202009110003,约定湖南金洱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为借款人李中林350万元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为湖南金洱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单独所有的一宗国有出让工业用地,抵押物面积39608.15平方米、评估价值701.06万元。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李中林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其借款提供担保,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属于违规对外担保行为。 20210722: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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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1-02-24 | 交易金额:9100.03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其他 |
| 交易方:李中林,李明清,李雄吾等 | 交易方式:借款,担保,租赁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2021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李中林,李明清,李雄吾等发生借款,担保,租赁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9100.0280万元。 20210224: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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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9-06-04 | 原始质押股数:1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05-24至 2022-05-23 |
| 出质人:李中林 | ||
| 质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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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李中林质押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3.53%。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0,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9年5月24日起至2022年5月23日止。质押股份用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权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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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7-01-12 | 原始质押股数:54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1-10至 2018-01-09 |
| 出质人:李中林 | ||
| 质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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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李中林质押5,4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3.06%。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5,40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7年1月10日起至2018年1月9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权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于2017年1月10日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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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9-06-04 | 本次解押股数:1296.0001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0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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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广东金润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李中林于2017年1月10日质押5,400,000股股份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用于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限为2017年1月10日起至2018年1月9日止,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上述情况详见公司2017年1月12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c)的《股权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17-003)。2017年9月15日,公司实施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6.500001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500001股,上述质押5,400,000股权益分派后增加至12,960,001股。上述情况详见公司2017年9月7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c)的《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7-059)。2019年6月3日,股东李中林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上述质押股份12,960,001股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解除日期为2019年6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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