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
| 2025-04-10 | 增发A股 | 2025-04-15 | 2511.68万 | - | - | - |
| 2023-11-03 | 增发A股 | 2023-11-08 | 2094.75万 | - | - | - |
| 2020-11-20 | 增发A股 | 2020-11-25 | 880.00万 | - | - | - |
| 2018-07-30 | 增发A股 | 2018-08-03 | 198.00万 | - | - | - |
| 2017-08-16 | 增发A股 | 2017-08-22 | 1135.00万 | - | - | - |
| 2016-01-21 | 增发A股 | 2016-01-26 | 294.00万 | - | - | - |
| 2015-09-14 | 增发A股 | 2015-09-17 | 724.50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22-09-08 | 交易金额:300.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三明英诺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
| 买方:三明科飞产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乐华,陈唐睿轩,赵矿树 | ||
| 卖方:-- | ||
| 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进一步推动公司业务的发展和延伸,公司投资三明英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公司认缴出资260万元,占总股份的52%。 |
||
| 公告日期:2015-07-08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虬国用[2015]第13865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
| 买方:三明科飞产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沙县国土资源局 | ||
| 交易概述: 三明科飞产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飞新材”)于2015年2月5日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公司正在准备购置土地并建造厂房”的情况。近日,收到沙县国土资源局颁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现公告如下: 一、土地证书载明的具体内容 1、证书编号:虬国用[2015]第 1386501 号 2、土地使用权人:三明科飞产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座落:金沙园北区综合工业区 P3 地块 4、地类(用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5、使用权类型:出让 6、终止日期:2064 年 12 月 15 日 7、使用权面积:46243.71 平方米 8、颁发单位:沙县人民政府、沙县国土资源局 9、颁发时间:2015 年 5 月 26 日 10、项目建设情况:公司购置土地并新建厂房主要为了解决当前生产及办公用房均系租赁使用以及迫切需要扩大产能的业务发展需求。新厂建筑面积46243.71平方米,将建成5条超细材料生产线,并继续进行后续后期扩建。公司现有的硝酸胍生产线、碱式硝酸铜生产线及多功能生产线亦将于陆续2015年至2016年上半年搬迁至新厂并作适当改造和扩建。 目前,公司已与施工方签订合同,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预计项目整体落成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前。新厂房的建设将给公司的产能及产值带来较大幅度的增长,这对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壮大,具有重要意义。 |
||
| 公告日期:2021-11-22 | 交易金额:28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戴良玉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沙县支行申请信用贷款不超过280万元,用途为公司日常经营周转使用,贷款期限两年。公司实际借款金额、借款的利息和费用、利率、授信期限等条件由本公司与贷款银行协商确定。作为本项贷款的担保措施,戴良玉拟就此提供不高于300万元最高额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两年。具体担保内容以实际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
||
| 公告日期:2021-08-03 | 交易金额:1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俞春琴,戴良玉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公司因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申请贷款壹仟万元整。公司实际借款金额、借款的利息和费用、利率、授信期限等条件由本公司与贷款银行协商确定。上述银行授信由戴良玉、俞春琴个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内容以实际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