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晶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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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重要事件

2019-09-02 监管问询: 2019-09-02收到问询函
2019-08-26 资产出售: 拟出让宁海县光辉灯饰有限公司51%股权,进度:进行中 详细内容▼
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与关联方宁海县光辉灯饰有限公司、胡晓明、夏芳莲签署了《北京紫晶之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海县光辉灯饰有限公司、胡晓明、夏芳莲关于宁海县光辉灯饰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之补充协议》、《北京紫晶之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海县光辉灯饰有限公司、胡晓明、夏芳莲关于宁海县光辉灯饰有限公司股权回购协议》、《北京紫晶之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海县光辉灯饰有限公司、胡晓明、夏芳莲关于宁海县光辉灯饰有限公司利润分配协议》。协议约定如下:北京紫晶之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其现持有光辉灯饰51%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全部转让给胡晓明、夏芳莲,转让对价合计为人民币1,500.00万元,由胡晓明和夏芳莲以连带责任方式支付,具体的付款时间为在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支付。其中具体的分期付款节点为:2020年3月31日前完成支付第一笔转让款计人民币500.00万元、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支付第二笔转让款计人民币500.00万元、2022年3月31日完成支付第三笔转让款计人民币500.00万元;每笔转让款若逾期支付的则每逾期一日胡晓明、夏芳莲均应当承担相应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的具体计算标准为每笔应支付的转让款金额按照年化百分之八的利率计算所得的实际逾期金额,每笔应付款项均应自实际逾期支付之日起算至全部付清为止。同时,在标的股权转让完毕前,光辉灯饰需以现金方式向紫晶之光分配税后净利润100万元。
2019-05-24 监管问询: 2019-05-24收到年报问询函
2018-06-01 监管问询: 2018-06-01收到年报问询函

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股东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只有达到监管层披露要求时,上市公司才会披露。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19-12-03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时任董事长李跃起,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曾慧珍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一)给予北京紫晶之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二)给予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李跃起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三)对挂牌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曾慧珍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17-06-29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