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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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5-10 | 增发A股 | 2016-05-13 | 2100.00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18-06-21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苏州久美玻璃钢股份有限公司10.64%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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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 | ||
| 卖方:陈少忠 | ||
| 交易概述: 指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19日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增持苏州久美玻璃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5,000,000股、持股比例由0%变为10.64%的权益变动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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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5-07-23 | 交易金额:2310.53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苏州久美玻璃钢股份有限公司24.4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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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陈少忠 | ||
| 卖方:江阴中南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中南重工集团于2015年7月23日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苏州久美玻璃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1,002,500股、持股比例由24.45%变为0%,受让人陈少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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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9-04-17 | 交易金额:1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陈和龙,孙香头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或贷款,预计2019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和龙及其配偶孙香头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或贷款提供担保两人合计累计金额不超过1亿元。 20190417: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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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8-02-26 | 交易金额:1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陈和龙,孙香头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或贷款,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和龙、孙香头夫妇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暨关交易。预计2018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和龙、孙香头夫妇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或贷款提供担保合计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20180226: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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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8-10-09 | 原始质押股数:637.6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9-05至 2019-03-15 |
| 出质人:谢雄胜 | ||
| 质权人:任元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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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谢雄胜质押6,37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6.783%。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6,376,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8年9月5日起至2019年3月15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个人借款,质押权人为任元林,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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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8-10-10 | 本次解押股数:637.6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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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谢雄胜于2018年10月09日将质押给任元林的637.6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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