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12-04 |
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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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春艳拟转让公司57.69%股权给宣景文,进度: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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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收购系收购人宣春艳以现金方式受让宣景文(系三水能源的第一大股东)持有的三水能源1,499.89万股股票,占三水能源总股本的57.69%。鉴于收购人之配偶张俊发持有三水能源990.1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8.08%,并且担任公司董事长,本次收购完成后,宣春艳持有三水能源1,499.89万股,占三水能源总股本的57.69%,宣春艳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宣春艳与张俊发共同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三水能源2,489.99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95.77%。本次收购完成后,宣春艳持有三水能源1,499.89万股,占三水能源总股本的5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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