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4-18 | 交易金额:655.35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宁夏万仕隆冷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4.56%股权 |
||
| 买方:宁夏融合投资有限公司 | ||
| 卖方:周旭梅 | ||
| 交易概述: 本次权益变动系宁夏融合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万仕隆股东周旭梅持有万仕隆的4,369,000股,无需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
||
| 公告日期:2016-07-20 | 交易金额:507.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宁夏万仕隆冷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6.9%股权 |
||
| 买方:周旭梅 | ||
| 卖方:宁夏融合投资有限公司,宁夏嘉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 交易概述: 周旭梅系宁夏万仕隆冷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仕隆”)股东,本次权益变动指周旭梅自愿以每股1元的价格分别受让宁夏融合投资有限公司、宁夏嘉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万仕隆的4,450,000股及620,000股票,系股东间根据意愿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系统以协议转让方式完成。 |
||
| 公告日期:2025-01-06 | 交易金额:106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宁夏鸥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四季青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宁夏边塞风食品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物业服务,采购牛羊肉等,住宿服务等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同一母公司 | ||
| 交易简介: 预计2025年与宁夏鸥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四季青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宁夏边塞风食品有限公司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为1060万元。 20250106:股东大会通过。 |
||
| 公告日期:2024-09-10 | 交易金额:411.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陈晓华,杨青学 | 交易方式:借款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2024年6月12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晓华向公司借款400万元,陈晓华于2024年6月14日全额偿还公司400万元。陈晓华向公司借款的原因为:陈晓华为公司在宁夏银行永康支行的贷款做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银行在年度评级授信时对陈晓华个人账户流水有一定金额的要求,故公司向陈晓华支付该笔款项用于银行年度评级授信,评级授信完成后,该笔款项全额转回公司账户。 2024年1月19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晓华向公司借款6万元用于缴纳乌兰察布应急管理局的处罚,陈晓华于2024年8月22日全额偿还6万元。 2024年1月19日,公司监事杨青学向公司借款5万元用于缴纳乌兰察布应急管理局的处罚,杨青学于2024年8月22日全额偿还5万元。 截至2024年8月22日,上述资金占用均已进行了偿还,公司不存在资金占用余额。 20240910:股东大会通过。 |
||
| 质押公告日期:2024-08-14 | 原始质押股数:3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4-08-12至 -- |
| 出质人:宁夏融合投资有限公司 | ||
| 质权人: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鼓楼支行 | ||
|
质押相关说明:
宁夏融合投资有限公司于2024年08月12日将其持有的3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鼓楼支行。 |
||
| 质押公告日期:2023-08-18 | 原始质押股数:3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3-08-16至 -- |
| 出质人:宁夏融合投资有限公司 | ||
| 质权人: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鼓楼支行 | ||
|
质押相关说明:
股东宁夏融合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000,000股被质押,占公司总股本10%。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3,00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质押股份已于2023年8月16日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质押权人为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鼓楼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