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

收购兼并

公告日期:2024-10-21 交易金额:-- 交易进度:完成
交易标的:

上海乐通通信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3%股权

买方:林玲
卖方:施向光
交易概述:

被继承人施向光先生持有公司28,750,000股股份,属于被继承人施向光生前与林玲女士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份额属于继承人林玲女士所有;另一半份额为被继承人施向光先生的遗产,由于被继承人的女儿施淑静、施淑珏、施珊珊、儿子施旭宇、施诺均表示自愿放弃对被继承人施向光的遗产继承权,被继承人施向光先生的上述遗产由林玲女士壹人继承。继承前,林玲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经遗产继承后,林玲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8,7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00%。

公告日期:2024-02-07 交易金额:3330.00万元 交易进度:完成
交易标的:

河南乐通源德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买方:上海乐通通信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
交易概述:

因经营需要,上海乐通通信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控股子公司河南乐通源德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通源德福”)注册资本增加到人民120,000,000.00元,即河南乐通源德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000.00元,其中公司以未分配利润出资人民币33,300,000.00元,漯河恒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未分配利润出资人民币6,700,000.00元,苏州启明创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不增资。

股权投资

股权转让

公告日期:2024-10-21 交易金额:-- 转让比例:23.00 %
出让方:施向光 交易标的:上海乐通通信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林玲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  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等方面带来影响;不存在对公司经营和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规范运作。
公告日期:2022-09-13 交易金额:-- 转让比例:5.00 %
出让方:施向光 交易标的:上海乐通通信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施珊珊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  上述股份变动情况不会导致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未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影响。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25-04-18 交易金额:26.09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大拿能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方式:采购商品,销售商品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大拿能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发生采购商品,销售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600.0000万元。 20240531:股东大会通过 20250418: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总金额为26.0897万元。

公告日期:2025-04-18 交易金额:400.00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大拿能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方式:采购商品,提供劳务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大拿能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发生采购商品,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400万元。

质押解冻

质押公告日期:2016-02-01 原始质押股数:800.000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16-01-29至 2018-09-29
出质人:高文光
质权人:郑向诠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高文光质押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6.40%。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7,6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40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6年1月29日起至2018年9月29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个人借款,质押权人为郑向诠,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质押公告日期:2016-01-29 原始质押股数:100.000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16-01-17至 2017-06-30
出质人:高文光
质权人:于红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高文光质押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80%。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6年1月17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个人借款,质押权人为于红,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