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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
| 2018-04-10 | 增发A股 | 2018-04-13 | 249.75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17-04-26 | 交易金额:1165.5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精冲机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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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威海华邦精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日本森铁工株式会社 | ||
| 交易概述: 公司购买(日本进口)精冲机设备,包括400吨精冲机及附件(FB400-FDBH)1套、800吨精冲机及附件(FB800-FDBH)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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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12-22 | 交易金额:5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山东双连制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出售产品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山东双连制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出售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5000.0000万元。 20241227:股东大会通过。 20251222:2025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28559529.5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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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12-22 | 交易金额:5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山东双连制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出售产品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山东双连制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出售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5000.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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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12-22 | 交易金额:4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庄华传,盛丽军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为满足威海华邦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日常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肆仟万元整(小写:4,000万元)等额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保函、银行承兑汇票及票据贴现、国际/国内贸易融资、融资租赁等各种业务。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为保证授信额度的顺利申请,公司将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为上述授信提供抵质押担保,实际控制人庄华传及其配偶盛丽军在必要时将为上述授信提供无偿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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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4-12-12 | 交易金额:5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山东双连制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出售产品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预计2024年度,公司与山东双连制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出售产品交易金额合计为5000万元。 20240510:股东大会通过 20241212:(2024)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24,809,343.9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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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3-05-11 | 交易金额:5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山东双连制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销售蹄铁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山东双连制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生销售蹄铁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5000.0000万元。 20230511: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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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2-09-09 | 交易金额:4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青岛睿丰永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庄华传,盛丽军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威海华邦精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在不超过以上额度范围内,授信额度最终以实际核准的结果为准),并接受控股股东睿丰永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丰永盛”)和董事长庄华传及其配偶盛丽军对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融资担保额度共计不超过4000万元,睿丰永盛、庄华传及其配偶盛丽军将根据本次担保实际情况向公司不予收取担保费用及其他任何费用。该4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且在2022年度借款计划和接受控股股东担保方案未经下一年度(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前,并且公司董事会没有作出新的议案或修改批准之前,本议案事项跨年度持续有效。 20220909: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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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2-05-18 | 交易金额:5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山东双连制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销售商品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2022年度,公司预计山东双连制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为5000万元。 20220518: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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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2-04-26 | 交易金额:2737.61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山东双连制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销售蹄铁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2021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山东双连制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生销售蹄铁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5000.0000万元。 20210519:股东大会通过 20220426:实际发生金额为27,376,071.0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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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2-04-11 | 交易金额:1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庄华传 | 交易方式:借款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庄华传2021年9月14日因私从公司借款100万元,并承诺按照当年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承担利息费用;2021年9月18日,已偿还本金100万元。2022年4月11日,已支付利息47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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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1-09-16 | 交易金额:4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睿丰永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庄华传,盛丽军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威海华邦精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下半年度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在不超过以上额度范围内,授信额度最终以实际核准的结果为准),并接受控股股东睿丰永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丰永盛”)和董事长庄华传及其配偶盛丽军对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融资担保额度共计不超过4000万元,睿丰永盛、庄华传及其配偶盛丽军将根据本次担保实际情况向公司不予收取担保费用及其他任何费用。该4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且在2021年度借款计划和接受控股股东担保方案未经下一年度(202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前,并且公司董事会没有作出新的议案或修改批准之前,本议案事项跨年度持续有效。 20210916: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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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1-08-30 | 交易金额:23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庄华传,盛丽军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1、2021年3月24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乳山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借入900万元,用于购买原材料,借款期限为12个月,利率为固定利率3.81%,借款合同编号为2021年乳流中字003号。同日为该笔借款保证人庄华传、盛丽军,共同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乳山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1年高保中字005号,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2021年3月22日起至2024年3月22日止),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金额为借款本金及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及其他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应付费等。同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乳山支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为我公司2021年3月19日起至2024年3月19日止的借款提供抵押,抵押合同编号为2021年高押中字004号。2021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公司董事长庄华传及其配偶盛丽军为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乳山支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披露。2、2021年3月22日,本公司与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借入1400万元,用于购买钢材等原材料,借款期限为2021年3月22日至2022年3月21日,利率为固定利率4.35%,借款合同编号为乳农商流借字2021年第198号。同日,该笔借款保证人庄华传与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乳农商高保字2021年第29号,保证期间为2021年3月5日起至2024年3月2日止,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金额为2100万元,包括借款本金及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及其他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应付费等。同日,本公司与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为我公司自2021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2日,在人民币2032.6万元内为借款合同提供抵押,抵押财产编号为乳农商高抵清字第19号的房地产抵押清单。同日,与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权利质押合同,为我公司上述1400万元的短期借款进行质押。出质的权利编号为乳农商权质清字2021年第7号权利质押清单,此项专利权估价3776.83万元。2021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公司董事长庄华传为公司向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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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1-04-28 | 交易金额:3729.45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山东双连制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销售蹄铁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 交易简介: 2020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山东双连制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生销售蹄铁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5000.0000万元。 20200521:股东大会通过 20210428:实际发生额为37,294,514.1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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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0-09-10 | 交易金额:32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庄华传,盛丽军,青岛睿丰永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1、2020年3月10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乳山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借入500万元,用于购买原材料,借款期限为2020年3月10日至2021年3月9日,利率为固定利率4.35%,借款合同编号为2020年乳流中字006号。同日为该笔借款保证人庄华传、盛丽军,共同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乳山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0年高保中字004号,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金额为借款本金及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及其他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应付费等。2020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公司董事长庄华传及其配偶盛丽军为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乳山支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披露。2、2020年3月24日,本公司与乳山农村商业银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入17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借款欠款,借款期限为2020年3月24日至2021年3月5日,固定利率6.10%,借款合同编号为(乳农商)流借字(2020)年第69号。同日为该笔借款本公司与乳山农村商业银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保证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乳农商)抵字(2020)年第14号,抵押人:威海华邦精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抵押财产:鲁(2017)乳山市不动产权第0002462、0002463、0002464号不动产,抵押担保期间:2020年3月24日至2021年3月5日。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乳农商)保字(2020)年第22号,保证人:庄华传。保证期间2020年3月24日至2021年3月5日。抵押、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是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确定的主债权1700万元及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主债权本金衍生之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损失及其他费用。2020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公司董事长庄华传为公司向乳山农村商业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披露。3、2020年7月23日、2020年8月13日、2020年8月19日,本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乳山市支行分别续贷300万元、500万元和200万元,用于购买原材料及日常经营使用,借款期限皆为一年,利率为固定利率4.60%。执行原借款合同,编号为37017058100219010002。该三笔借款仍然执行本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乳山市支行签订了小企业最高额抵押、保证合同。小企业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37017058100419010002号,抵押人:威海华邦精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抵押财产:鲁(2017)乳山市不动产权第0002361、0002362、0002363、0002364号不动产,抵押担保期间:2019年1月2日至2022年1月1日。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3701705810061901000201号,保证人:庄华传。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3701705810061901000202号,保证人:盛丽军。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3701705810061901000203号,保证人:青岛睿丰永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保证期间2019年1月2日至2022年1月1日。抵押、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是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确定的主债权1500万元及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主债权本金衍生之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损失及其他费用。2020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公司董事长庄华传及其配偶盛丽军、青岛睿丰永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乳山市支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披露。 20200910: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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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0-09-10 | 交易金额:4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青岛睿丰永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庄华传,盛丽军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威海华邦精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下半年度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在不超过以上额度范围内,授信额度最终以实际核准的结果为准),并接受控股股东睿丰永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丰永盛”)和董事长庄华传及其配偶盛丽军对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融资担保额度共计不超过4000万元,睿丰永盛、庄华传及其配偶盛丽军将根据本次担保实际情况向公司不予收取担保费用及其他任何费用。该4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且在2021年度借款计划和接受控股股东担保方案未经下一年度(202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前,并且公司董事会没有作出新的议案或修改批准之前,本议案事项跨年度持续有效。 20200910: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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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9-07-05 | 交易金额:2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庄华传,盛丽军,青岛睿丰永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1、2019年3月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乳山支行达成发展友好、互惠的合作关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乳山支行根据协议向公司提供短期授信额度500万元,在符合协议及相关单项协议约定的前提条件下,公司可申请循环、调剂或一次性使用,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庄华传先生及其配偶盛丽军女士提供保证担保。2019年3月18日,威海华邦精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乳山支行签订了2019年乳授中额字002号授信额度协议。授信人民币500万元,其中敞口信用总量人民币500万元整。总量内具体授信品种为人民币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使用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0年3月14日止。公司于2019年3月18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乳山支行签订2019年乳流中字002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500万元,期限12个月。本借款合同是上述《授信额度协议》项下的单项协议。借款用途是采购原材料。保证担保人庄华传、盛丽军与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乳山支行签订合同编号为2019年高保中字003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2、2019年1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乳山市支行根据公司的信用评价、财务状况、担保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公司提供不动产抵押,可申请使用授信最高额度1500万元。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庄华传先生及其配偶盛丽军女士、青岛睿丰永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2019年1月23日,威海华邦精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乳山市支行签订小企业授信额度合同,合同编号:37017058100119010002。授信人民币1500万元,授信额度存续期为36个月,自2019年1月2日起至2022年1月1日止。公司于2019年1月23日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乳山市支行签订小企业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37017058100219010002,借款1500万元,期限12个月。本借款合同是上述《小企业授信额度合同》项下的单项协议。借款用途是采购原材料及日常经营使用。公司提款时间为2019年4月18日。抵押担保人威海华邦精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债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乳山市支行签订合同编号为37017058100419010002的《小企业最高额抵押合同》。上述借款公司将鲁(2017)乳山市不动产权第0002361、0002362、0002363、0002364号房产、土地进行抵押担保。保证担保人庄华传与债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乳山市支行签订合同编号为3701705810061901000201的《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担保人盛丽军与债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乳山市支行签订合同编号为3701705810061901000202的《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担保人青岛睿丰永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债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乳山市支行签订合同编号为3701705810061901000203的《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0190705: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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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9-04-25 | 交易金额:5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山东双连制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销售蹄铁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 交易简介: 2019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山东双连制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生销售蹄铁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5000.0000万元。 20190425: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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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9-04-25 | 交易金额:0.15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庄盛楠 | 交易方式:借款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为了垫付临时业务费用,报告期内,公司向庄盛楠借款,2018年12月19日借入1,500.00元。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与庄盛楠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协议》,公司向其借款人民币1,500.00元,借款期限约定为随时归还,借款利率为零。截至公告日尚未归还。庄盛楠系威海华邦精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庄华传之子,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190425: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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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9-04-04 | 交易金额:3730.16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山东双连制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等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 交易简介: 2018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山东双连制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生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5000.0000万元。 20190404:2018年,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37,301,617.6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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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8-10-15 | 交易金额:3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庄华传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2017年3月公司与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达成战略合作伙伴,一致同意将公司不动产进行抵押,集中协议授信3000万元。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庄华传先生提供保证担保。 20181015: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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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8-09-03 | 交易金额:54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庄华传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2017年3月公司与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达成战略合作伙伴,一致同意将公司不动产进行抵押,集中协议授信3000万元。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庄华传先生提供担保。报告期内,威海华邦精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乳农商流借字(2017)年第114号借款合同于2018年5月8日到期,借款金额270万元,按期归还。根据运营和现金流状况,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25日与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乳农商流借字(2018)年第98号借款合同,借款150万元,期限一年;于2018年5月7日与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乳农商流借字(2018)年第107号借款合同,借款120万元,期限一年。威海华邦精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编号为(乳农商)高抵字(2017)年第(15)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担保人庄华传与贷款人威海华邦精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编号为(乳农商)高保字(2017)年第(17)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上述借款仍将鲁(2017)乳山市不动产权第0002361、0002362、0002363、0002364号房产、土地进行抵押担保。 20180903: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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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8-09-03 | 交易金额:122.9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庄盛楠 | 交易方式:借款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为了解决临时运营资金,报告期内,公司向庄盛楠借款,2018年3月29日借入750,000.00元、4月12日借入179,026.43万元、6月7日借入300,000.00元,共计1,229,026.43元。公司原计划于2018年6月30日全部归还,2018年07月01日公司与庄盛楠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协议》,公司向其借款人民币1,229,026.43元,借款期限约定为随时归还,借款利率为零。截至公告日尚未归还。 20180903: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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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7-09-08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庄华传,柴春平,刘乐军,潘咸恂 | 交易方式:借款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本次补充确认的关联交易为偶发性关联交易1、2017年3月公司与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达成战略合作伙伴,一致同意将公司不动产进行抵押,集中协议授信3000万元。分别于2017年3月28日借款1300万元、2017年3月31日借款1700万元、2017年5月9日借款270万元、2017年6月5日借款415万元,上述四笔借款均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庄华传先生提供担保。2017年4月6日归还借款1000万元。2、为扩大生产经营、解决临时资金周转,公司于2016年6月3日与柴春平先生、刘乐军先生、潘咸恂先生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协议》,协议约定借款期限为12个月,为无息借款,公司可提前还款。2017年6月1日,公司与上述债权人协议续签《流动资金借款协议》,借款期限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其他条款不变。 20170908: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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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7-05-04 | 交易金额:5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山东双连制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销售蹄铁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 交易简介: 2017年,公司与山东双连制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生销售蹄铁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为5000万元。 20170504: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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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7-04-13 | 交易金额:4207.16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山东双连制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销售蹄铁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2016年1月1日,本公司与山东双连制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公司二楼会议室签订协议,交易标的为蹄铁销售。 20160329:股东大会通过 20170413:2016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4207.155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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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7-01-10 | 交易金额:18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柴春平,刘乐军,潘咸恂等 | 交易方式:借款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2016年06月03日公司分别与柴春平、刘乐军、潘咸恂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协议》;2016年08月02日与庄盛楠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协议》,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利率为零,公司可提前还款。 20170110: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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