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宇北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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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重要事件

2025-12-24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修订<恒宇北斗(北京)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5-12-09 发布公告:
2025-08-08 发布公告: 《恒宇北斗: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08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2025-07-22 发布公告:
2025-07-22 分配预案: 详情>> 2025年中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董事会通过
2025-07-22 业绩披露: 详情>> 2025年中报每股收益-0.03元,净利润-126.3万元,同比去年增长-334.83%
2025-07-22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5-15 发布公告:
2025-05-15 分配预案: 详情>> 2024年年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股东大会通过
2025-05-15 股东大会: 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4.审议《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审议《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关于拟注销全资子公司恒宇北斗有限公司的议案》
2025-04-18 发布公告:
2025-04-18 业绩披露: 详情>> 2024年年报每股收益0.0020元,净利润7.03万元,同比去年增长102.65%
2025-04-18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4-18 参控公司: 参控恒宇北斗(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46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恒宇北斗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2020-09-11 股权转让: 马光辉拟转让公司7.89%股权给百替金秋(北京)教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进度:完成 详细内容▼
  2019年12月25日,百替金秋(北京)教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替金秋”)与马光辉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马光辉向百替金秋转让3,000,000股恒宇北斗股份,占恒宇北斗股份总额7.8947%。本次拟进行的权益变动将以“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办理,具体变动日期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审核并确认为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之日为准。  本次交易结束后,受让人最终持有恒宇北斗(安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64.9901%股权。
2020-03-12 资产出售: 拟出让安徽仟亿照明有限公司100%股权,进度:进行中 详细内容▼
  2019年7月5日,公司与尤业明签订转让股权,协议金额100万元。本次交易有助于整合公司资源,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无重大不利影响。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9-04-11 资产出售: 拟出让部分应收账款、预付账款,进度:进行中 详细内容▼
  2018年10月10日公司与尤业明、马光辉签订《债权债务抵账协议》,将公司部分应收账款、预付账款转让给尤业明、马光辉,转让方式为抵消公司与尤业明、马光辉的其他应付款。
2018-11-07 股权转让: 百替汉唐(北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转让公司77.48%股权给百替金秋(北京)教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进度:进行中 详细内容▼
  2018年11月6日百替汉唐(北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百替汉唐”)与百替金秋(北京)教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百替金秋”)签订《恒宇北斗(安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合同》,约定百替汉唐向百替金秋转让21,695,250股恒宇北斗股份,占恒宇北斗股份总额77.48%。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百替汉唐意愿自愿减持,并拟以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形式办理股份过户。
2018-10-25 资产出售: 拟出让位于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下符桥镇钢结构厂房及过道,进度:进行中 详细内容▼
  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公司拟将位于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下符桥镇钢结构厂房及过道转让。交易对方为尤业明,安徽一路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股东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只有达到监管层披露要求时,上市公司才会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