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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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4-21 | 增发A股 | 2023-04-26 | 8272.82万 | - | - | - |
| 2020-12-28 | 增发A股 | 2020-12-31 | 7031.31万 | - | - | - |
| 2019-04-03 | 增发A股 | 2019-04-10 | 1140.00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25-06-17 | 交易金额:1252.29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长春嘉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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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洪梅,陈邦一,齐井春,庞景秋 | ||
| 卖方:海通(吉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交易概述: 2025年6月11日,海通投资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庞景秋、洪梅及其他核心经营管理人员陈邦一、齐井春(以下统称“乙方”)再次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乙方拟购买海通(吉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嘉诚信息全部的853,596股股份(其中68,167股以人民币14.68元/股回购,785,429股以人民币14.67元/股回购),转让金额共计人民币12,522,934.9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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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1-21 | 交易金额:1835.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长春嘉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308,845股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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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庞景秋,洪梅,陈邦一,齐井春 | ||
| 卖方:海通(吉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交易概述: 近日,海通投资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庞景秋、洪梅及其他核心经营管理人员陈邦一、齐井春(以下统称“乙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乙方拟以人民币14.02元/股购买海通(吉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嘉诚信息的1,308,845股股份,转让金额共计人民币18,350,006.90元。 本次股份转让前,海通投资持有嘉诚信息股数为2,162,441股,股份转让后持有嘉诚信息股数为853,597股,此次股份转让是针对《<长春嘉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特殊投资条款的具体执行,不涉及《<长春嘉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实质变更,后续将继续依据《<长春嘉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三)》,在回购义务人与海通投资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后,陆续进行股权转让,综合考量的最终转让价格与《<长春嘉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三)》中约定的价格将保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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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6-17 | 交易金额:1252.29 万元 | 转让比例:-- |
| 出让方:海通(吉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交易标的:长春嘉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洪梅,陈邦一,齐井春,庞景秋 | ||
| 交易影响:上述《股份转让协议》未将公司作为回购条款的当事人和义务主体,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回购价格系按照协议约定的固定利率计算,未与公司市值挂钩;不存在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或其他严重影响投资者权益的不利情形。 | ||
| 公告日期:2025-01-21 | 交易金额:1835.00 万元 | 转让比例:-- |
| 出让方:海通(吉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交易标的:长春嘉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庞景秋,洪梅,陈邦一,齐井春 | ||
| 交易影响:上述《股份转让协议》未将公司作为回购条款的当事人和义务主体,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回购价格系按照协议约定的固定利率计算,未与公司市值挂钩;不存在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或其他严重影响投资者权益的不利情形。 | ||
| 公告日期:2023-06-07 | 交易金额:33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庞景秋,洪梅,齐井春等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庞景秋,洪梅,齐井春等发生担保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33000.0000万元。 20230607: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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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3-04-27 | 交易金额:18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庞景秋,洪梅,齐井春等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2022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庞景秋,洪梅,齐井春等发生担保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25000万元。 20220613:股东大会通过 20230427:2022年实际发生金额为18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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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0-06-12 | 原始质押股数:338.032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0-04-23至 2023-04-22 |
| 出质人:洪梅 | ||
| 质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农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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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洪梅质押3,380,320股,占公司总股本10.24%。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3,327,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533,2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股权质押期限为2020年4月23日起至2023年4月22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质押权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农行,质押权人与以上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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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0-06-12 | 原始质押股数:1930.102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0-04-23至 2023-04-22 |
| 出质人:庞景秋 | ||
| 质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农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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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庞景秋质押19,301,020股,占公司总股本58.49%。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6,633,5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2,667,52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股权质押期限为2020年4月23日起至2023年4月22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质押权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农行,质押权人与以上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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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21-02-08 | 本次解押股数:2602.7425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1-0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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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庞景秋于2021年01月12日将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农行的2602.7425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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