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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
| 2017-10-26 | 增发A股 | 2017-10-31 | 1.04亿 | - | - | - |
| 2016-06-07 | 增发A股 | 2016-06-14 | 174.66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25-08-25 | 交易金额:337.12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华城天视(厦门)资产运营有限公司51%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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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旗峰(厦门)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卖方:天视文化艺术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集中资源发展主营业务,公司于2025年5月将持有的华城天视(厦门)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城天视”)的51%的股权(认缴出资510万元,实缴出资306万元)以3,371,169.86元的价格转让给旗峰(厦门)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峰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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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4-10-15 | 交易金额:4916.4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天视文化艺术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5.6%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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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深圳华侨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
| 卖方:深圳华侨城文化集团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2024年8月19日,天视文化艺术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视文化”)股东深圳华侨城文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城文化集团”)与深圳华侨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城文化发展”)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华侨城文化集团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天视文化的股份3680万股(占天视文化总股本35.6%)转让给华侨城文化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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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3-05-05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厦门市鑫美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51%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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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王清荣 | ||
| 卖方:天视文化艺术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战略布局,现决定将公司持有的厦门市鑫美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美奇”)的51%的股权转让给王清荣,转让价格为不低于经资产评估公司评估的净资产评估值所对应股权价值的价格。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是鑫美奇的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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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2-07-28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厦门市汇声演出器材有限公司51%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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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王清荣 | ||
| 卖方:天视文化艺术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进一步优化公司战略布局,现决定将公司持有的厦门市汇声演出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声器材”)的51%的股权转让给王清荣,转让价格为不低于经资产评估公司评估的净资产评估值所对应股权价值的价格。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是汇声器材的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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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1-12-10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深圳华侨城文体产业管理有限公司21%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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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深圳华侨城文化集团有限公司 | ||
| 卖方:华侨城天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集中资源发展主营业务,现决定将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华侨城文体产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深圳文体”)的21%的股权转让给深圳华侨城文化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不低于经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备案的深圳文体净资产评估值对应的21%股权价值(标的股权对应的评估价值为2,016.33*21%=423.4293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对深圳文体认缴出资人民币2450万元(已实缴735万元),持有该公司49%股权,不再是深圳文体的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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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9-12-26 | 交易金额:11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思所(厦门)品牌策划有限公司5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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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创略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华侨城天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公司与受让方创略广告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12月5日签订了《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公司将持有的思所(厦门)品牌策划有限公司的55%股权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转让给创略广告股份有限公司,转让金额为人民币1,1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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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7-04-20 | 交易金额:324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厦门市天视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540万股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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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柯希杰 | ||
| 卖方:刘春玲,张小荣 | ||
| 交易概述: 2017年04月20日,公司股东刘春玲通过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其持有公司股票2,000,000股给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张小荣通过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其持有公司股票3,000,000股给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刘春玲通过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其持有公司股票400,000股给柯希杰。交易前后,福建省新天视传媒有限公司均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交易前后,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刘春玲、张小荣、柯希杰均非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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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7-03-16 | 交易金额:1224.52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福建省新天视传媒有限公司5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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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张治寰 | ||
| 卖方:宏泰集团(厦门)有限公司,孙亮 | ||
| 交易概述: 本公司2017年03月14日接到控股股东新天视的通知,其控股股东宏泰集团(厦门)有限公司、股东孙亮2017年03月14日分别与股东张治寰签署《福建省新天视传媒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张治寰合计受让新天视55%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张治寰直接持有新天视90%股权,并通过其间接持有本公司35.76%股权,另外张治寰直接持有本公司16.43%股权,因此合计持有52.19%股权,形成了对公司的控制,并据此成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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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7-03-06 | 交易金额:852.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厦门市天视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5.72%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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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刘春玲,张小荣,柯希杰 | ||
| 卖方:福建省新天视传媒有限公司,张治寰 | ||
| 交易概述: 经核实,2017年03月06日,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新天视传媒有限公司通过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其持有公司股票2,600,000股给刘春玲;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新天视传媒有限公司通过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其持有公司股票3,000,000股给张小荣;公司股东张治寰通过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其持有公司股票1,500,000股给柯希杰。交易前后,福建省新天视传媒有限公司均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交易前后,张治寰、刘春玲、张小荣、柯希杰均非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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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7-02-17 | 交易金额:12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厦门市天视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3.63%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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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张小荣 | ||
| 卖方:福建省新天视传媒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经核实,2017年02月17日,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新天视传媒有限公司通过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其持有公司股票1,000,000股给张小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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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7-02-14 | 交易金额:12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厦门市天视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3.63%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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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张小荣 | ||
| 卖方:福建省新天视传媒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2017年02月14日,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新天视传媒有限公司通过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其持有公司股票1,000,000股给张小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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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7-02-09 | 交易金额:12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厦门市天视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100万股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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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张小荣 | ||
| 卖方:福建省新天视传媒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经核实,2017年02月09日,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新天视传媒有限公司通过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其持有公司股票1,000,000股给张小荣。交易前后,福建省新天视传媒有限公司均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交易前后,张小荣均非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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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6-12-30 | 交易金额:24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厦门市天视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0万股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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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刘春玲 | ||
| 卖方:张治寰 | ||
| 交易概述: 经核实,2016年12月30日,公司股东张治寰通过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其持有公司股票2,000,000股给刘春玲。交易前后,张治寰均非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交易前后,刘春玲均非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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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4-10-15 | 交易金额:4916.40 万元 | 转让比例:35.60 % |
| 出让方:深圳华侨城文化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天视文化艺术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深圳华侨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
| 交易影响: 上述交易将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 ||
| 公告日期:2017-04-20 | 交易金额:3240.00 万元 | 转让比例:19.56 % |
| 出让方:刘春玲,张小荣 | 交易标的:厦门市天视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柯希杰 |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
| 公告日期:2017-03-16 | 交易金额:1224.52 万元 | 转让比例:55.00 % |
| 出让方:宏泰集团(厦门)有限公司,孙亮 | 交易标的:福建省新天视传媒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张治寰 | ||
| 交易影响: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后,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保障股东权利,该变化对公司的人员独立、生产经营、财务独立将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对公司独立经营和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 | ||
| 公告日期:2017-03-06 | 交易金额:852.00 万元 | 转让比例:25.72 % |
| 出让方:福建省新天视传媒有限公司,张治寰 | 交易标的:厦门市天视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刘春玲,张小荣,柯希杰 |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
| 公告日期:2017-02-17 | 交易金额:120.00 万元 | 转让比例:3.63 % |
| 出让方:福建省新天视传媒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厦门市天视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张小荣 |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
| 公告日期:2017-02-14 | 交易金额:120.00 万元 | 转让比例:3.63 % |
| 出让方:福建省新天视传媒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厦门市天视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张小荣 |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
| 公告日期:2017-02-09 | 交易金额:120.00 万元 | 转让比例:3.62 % |
| 出让方:福建省新天视传媒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厦门市天视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张小荣 |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
| 公告日期:2016-12-30 | 交易金额:240.00 万元 | 转让比例:-- |
| 出让方:张治寰 | 交易标的:厦门市天视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刘春玲 |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
| 公告日期:2025-08-25 | 交易金额:337.12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旗峰(厦门)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出售资产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集中资源发展主营业务,公司于2025年5月将持有的华城天视(厦门)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城天视”)的51%的股权(认缴出资510万元,实缴出资306万元)以3,371,169.86元的价格转让给旗峰(厦门)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峰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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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5-14 | 交易金额:23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深圳华侨城文化集团有限公司,天斐(厦门)文旅科技有限公司,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接受劳务,出售商品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控股公司,同一母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深圳华侨城文化集团有限公司,天斐(厦门)文旅科技有限公司,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生接受劳务,出售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2300.0000万元。 20250514: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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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4-21 | 交易金额:292.54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深圳华侨城文化集团有限公司,天斐(厦门)文旅科技有限公司,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接受劳务,出售商品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控股公司,同一母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深圳华侨城文化集团有限公司,天斐(厦门)文旅科技有限公司,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生接受劳务,出售商品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2300.0000万元。 20240520:股东大会通过。 20240521:股东大会通过 20250421:2024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2,925,430.9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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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4-04-25 | 交易金额:542.35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深圳华侨城文化集团有限公司,天斐(厦门)文旅科技有限公司,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接受劳务,出售商品等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控股公司,同一母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深圳华侨城文化集团有限公司,天斐(厦门)文旅科技有限公司,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生接受劳务,出售商品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5800.0000万元。 20230524:股东大会通过 20240425:实际发生金额5,423,507.5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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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3-05-05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王清荣 | 交易方式:出售资产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战略布局,现决定将公司持有的厦门市鑫美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美奇”)的51%的股权转让给王清荣,转让价格为不低于经资产评估公司评估的净资产评估值所对应股权价值的价格。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是鑫美奇的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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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3-04-28 | 交易金额:139.29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深圳华侨城文化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新天视传媒有限公司,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接受劳务,出售商品等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控股公司,同一母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2022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深圳华侨城文化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新天视传媒有限公司,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生接受劳务,出售商品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4850.0000万元。 20220510:股东大会通过 20230428:2022年实际发生金额139.291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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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2-07-28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王清荣 | 交易方式:出售股权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进一步优化公司战略布局,现决定将公司持有的厦门市汇声演出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声器材”)的51%的股权转让给王清荣,转让价格为不低于经资产评估公司评估的净资产评估值所对应股权价值的价格。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是汇声器材的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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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2-04-15 | 交易金额:233.46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深圳华侨城文化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新天视传媒有限公司,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接受劳务,出售商品等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控股公司,同一母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城建天视、华侨城文化集团及其股东、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的相关服务,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以上关联方销售门票、提供服务,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万元。(3)公司委托以上关联方代理销售(含包销)演出会门票,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4)关联方城建天视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场地或其他设备租赁;控股子公司厦门市汇声演出器材有限公司向以上关联方租赁器材、设备;新天视向控股子公司陕西天视传媒有限公司提供房产租赁;公司与股东新天视或张治寰先生就鼓浪屿音乐厅与原人防工程管理楼提升项目进行共同投资。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万元。 20210512:股东大会通过 20220415:2021年实际发生金额为2,334,593.2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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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2-02-14 | 交易金额:124.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深圳华侨城文体产业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签订协议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鉴于公司业务需要,华侨城天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鼓浪屿分公司(以下简称“天视文化鼓浪屿分公司”)拟委托深圳华侨城文体产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文体公司”)制作鼓浪屿音乐厅驻场音乐剧并签订相关协议,委托制作费为人民币壹佰贰拾肆万元整(¥1,240,000.00),具体以实际签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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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1-12-10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深圳华侨城文化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出售资产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 交易简介: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集中资源发展主营业务,现决定将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华侨城文体产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深圳文体”)的21%的股权转让给深圳华侨城文化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不低于经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备案的深圳文体净资产评估值对应的21%股权价值(标的股权对应的评估价值为2,016.33*21%=423.4293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对深圳文体认缴出资人民币2450万元(已实缴735万元),持有该公司49%股权,不再是深圳文体的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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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1-04-20 | 交易金额:412.43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深圳华侨城文化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新天视传媒有限公司,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接受劳务,出售商品等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控股公司,同一母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城建天视、华侨城文化集团及其股东、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的相关服务,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以上关联方销售门票、提供服务,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万元。(3)公司委托以上关联方代理销售(含包销)演出会门票,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4)关联方城建天视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场地或其他设备租赁;控股子公司厦门市汇声演出器材有限公司向以上关联方租赁器材、设备;新天视向控股子公司陕西天视传媒有限公司提供房产租赁;公司与股东新天视或张治寰先生就鼓浪屿音乐厅与原人防工程管理楼提升项目进行共同投资。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万元。 20200508:股东大会通过 20210420:2020年实际发生金额为412.427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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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1-01-21 | 交易金额:96.04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深圳华侨城文化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提供服务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 交易简介: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与华侨城文化集团签订《深圳鹤湖新居项目运营策划方案咨询服务合同》,约定华侨城文化集团委托公司提供“深圳鹤湖新居项目”的策划服务,项目服务费用预计为人民币960,360.00元,具体以实际签约的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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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0-11-16 | 交易金额:124.7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厦门市城建天视文化体育产业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提供服务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厦门市城建天视文化体育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建天视”)《第十三届中国(厦门)国际游艇展览会服务合作服务协议》,约定公司委托城建天视提供“第十二届中国(厦门)国际游艇展览会”项目的相关服务,项目服务费用预计为人民币1,247,000.00元,具体以实际签约的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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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0-08-18 | 交易金额:19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深圳市华侨城当代艺术中心 | 交易方式:提供服务 |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 交易简介: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与华侨城集团下属单位深圳市华侨城当代艺术中心(以下称“当代艺术中心”)拟签订《2020年深圳光明文化艺术中心美术馆开幕展“未来艺术学”展览项目合同》,约定公司委托当代艺术中心提供展览策划及执行服务,委托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9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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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0-04-15 | 交易金额:5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深圳华侨城国际传媒演艺有限公司,程晓明 | 交易方式:提供服务 |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1、2019年11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华侨城文体产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体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与深圳华侨城国际传媒演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媒演艺公司”)签订了《咨询服务合同》,约定传媒演艺公司委托文体公司提供项目咨询服务,委托服务费用为人民币450,000.00元。2、2019年1月,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天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天视”)因业务发展需要,与另一控股子公司北京视觉东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股东程晓明签订了《演出合约》,约定陕西天视委托程晓明出任活动总导演并提供相关服务,项目服务费用为人民币5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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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9-11-12 | 交易金额:78.99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厦门市城建天视文化体育产业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提供服务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厦门市城建天视文化体育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建天视”)《第十二届中国(厦门)国际游艇展览会氛围布置项目合作服务协议》,约定公司委托城建天视提供“第十二届中国(厦门)国际游艇展览会”项目的氛围布置服务,项目服务费用预计为人民币789,869.00元,具体以实际签约的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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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9-03-14 | 交易金额:449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福建省新天视传媒有限公司,张治寰,厦门市海旅天视文化体育产业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广告,提供劳务,项目合作等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控股公司,子公司 | ||
| 交易简介: 2019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福建省新天视传媒有限公司,张治寰,厦门市海旅天视文化体育产业有限公司等发生广告,提供劳务,项目合作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44900.0000万元。 20190314: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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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8-11-20 | 交易金额:31.99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 交易方式:收到合同金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司拟与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发生关联交易,具体内容如下: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以下简称“奥佳华工会委员会”)系公司股东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佳华”)的工会组织。奥佳华工会委员会拟就“2018蔡琴‘风华绝代’厦门湖畔音乐会”项目和公司签订《2018蔡琴“风华绝代”厦门湖畔音乐会门票团购合同》,奥佳华工会委员会向公司团购2018蔡琴“风华绝代”厦门湖畔音乐会门票,交易金额为人民币31990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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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8-11-02 | 交易金额:35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深圳华侨城国际传媒演艺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共同投资 |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 交易简介: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与股东深圳华侨城文化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深圳华侨城国际传媒演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传媒”)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深圳华侨城文体产业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称,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20181102: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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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8-10-16 | 交易金额:5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厦门蒙发利营销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提供服务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厦门蒙发利营销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具体内容如下:厦门蒙发利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销公司”)系公司股东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佳华”)子公司,法定代表人:邹剑寒。营销公司拟就“奥佳华&腾讯国民疲劳现状白皮书”项目与公司进行合作,营销公司委托公司为其提供活动策划、落地搭建执行、宣传片拍摄制作、艺人及媒体接待、场地租赁等服务,服务费用暂定为人民币5000000元,具体费用以双方最终项目结算为准,但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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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8-09-21 | 交易金额:15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厦门蒙发利营销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提供服务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厦门蒙发利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销公司”)系公司股东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佳华”)子公司,法定代表人:邹剑寒。营销公司拟就“奥佳华&腾讯国民疲劳现状白皮书”项目与华侨城天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视文化”)进行合作,委托天视文化为其提供网络广告传播策划、广告发布服务,服务费用合计为15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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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8-02-12 | 交易金额:38.65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厦门市海旅天视文化体育产业有限公司,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签订合同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1、2017年10月10日,厦门市天视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视文化”)与关联公司厦门市海旅天视文化体育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旅天视”)签订了《“2017张学友演唱会厦门站”门票包销协议》,约定海旅天视向天视文化包销2017年11月17日场“2017年张学友《AClassicTour学友.经典》世界巡回演唱会厦门站”门票,包销门票总价为298300元。2、2、2017年10月16日,厦门市天视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视文化”)与股东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佳华”)董事长、总经理邹剑寒先生签订了《“第十届全国陕西商会联谊会”合作协议》,约定邹剑寒先生委托天视文化策划执行关于2017年10月26日-10月28日举办的“第十届全国陕西商会联谊会”活动,活动执行费用合计为88244.26元。 20180212: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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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8-02-12 | 交易金额:2866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深圳华侨城文化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新天视传媒有限公司,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租赁,销售,提供劳务等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孙公司,子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2018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深圳华侨城文化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新天视传媒有限公司,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生租赁,销售,提供劳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28660.0000万元。 20180212: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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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7-09-01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签订合同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 交易简介: 1、2017年3月1日,厦门市天视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视文化”或“公司”)与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改名“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佳华”)签订了《广告代言及商业活动合同书》,约定由奥佳华委托天视文化为其旗下品牌提供整体品牌策划服务,即邀请陈奕迅作为该产品唯一代言人并出演该产品影视广告片及商业活动。该项关联交易为偶发性关联交易。2、2017年4月18日,天视文化与奥佳华签订了《浙江卫视<真声音>冠名广告承揽合同》,合同约定双方在浙江卫视《真声音》栏目冠名项目上开展合作。该项关联交易为偶发性关联交易。 20170901: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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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7-06-27 | 交易金额:5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张治寰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人民币伍佰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项下的融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各类贸易融资(信用证开证、信托收据、打包贷款、出口押汇、出口托收押汇和进口押汇等)、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票据回购、担保(包括独立保函、见索即付保函以及备用信用证等)等,具体的额度分配、额度有效期及额度项下具体业务期限、币种、利率、费率等条件以公司与授信银行所签订合同为准。本公司关联方张治寰先生为公司上述申请贷款授信额度事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连带保证担保构成关联担保。 20170627: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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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7-05-09 | 交易金额:140.24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宏泰集团(厦门)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租赁房屋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关联方宏泰集团(厦门)有限公司租赁位于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东路307号3号楼第三层C区的房屋,建筑面积为742平方米,租金为人民币44520元/月,租赁期限自2017年05月16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 20170509: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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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7-05-09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聂凯丽,厦门市海旅天视文化体育产业有限公司,厦门市鑫美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厦门市司麦奥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代收款,租赁服务 | |
| 关联关系:孙公司,同一关键人员,子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1、2016年1月1日,公司与关联方聂凯丽签订了一份《代收款委托协议》,约定2016年期间,公司委托聂凯丽代收部分门票款。该项关联交易为偶发性关联交易。2、2016年11月15日,厦门市海旅天视文化体育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旅天视”)与厦门市司麦奥会展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司麦奥”)签订了一份《厦门市海沧体育中心设备租赁协议》,2016年期间海旅天视为司麦奥提供四次设备租赁服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6,200元,系按照市场价格确定。该项关联交易为偶发性关联交易。 20170509: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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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7-04-06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张治寰,福建宏泰传媒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提供车辆,提供服务,租赁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母公司,同一母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以下关联交易均是偶发性关联交易。1、2016年,公司股东张治寰先生向公司提供车辆供公司无偿使用,因车辆使用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2、公司向关联方福建宏泰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宏泰”)提供项目活动报批服务业务,服务费用系按照市场价格确定。3、公司为关联方厦门市海旅天视文化体育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旅天视”)承办的“垦丁泡泡音乐节”项目提供门票代售服务。4、关联方海旅天视为公司承办的相关活动提供设备、物料租赁,租赁费用系按照市场价格确定。5、关联方宏泰集团(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泰集团”)向公司下属子公司观道公关提供房屋租赁,租赁费用系按照市场价格确定。6、关联方福建宏泰向公司下属子公司厦门市观道公关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观道公关”)提供钢琴服务,服务费用系按照市场价格确定。7、厦门市鑫美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美奇”)、厦门市司麦奥会展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司麦奥”)为关联方海旅天视一系列相关活动提供物料租赁、及专业的现场制作、执行等服务业务,服务费用系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20170406: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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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7-04-06 | 交易金额:21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厦门市海旅天视文化体育产业有限公司,张治寰等 | 交易方式:提供劳务,租赁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联营企业,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2017年,公司与关联方厦门市海旅天视文化体育产业有限公司,张治寰等发生财务资助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为210万元。 20170406: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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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7-02-09 | 交易金额:676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宏泰集团(厦门)有限公司,厦门市海旅天视文化体育产业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房产租赁,场地租赁,提供劳务,项目合作 | |
| 关联关系:母公司,子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预计2017年度与关联方宏泰集团(厦门)有限公司,厦门市海旅天视文化体育产业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6760万元。 20170209: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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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6-10-10 | 交易金额:5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宏泰集团(厦门)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伍佰万元人民币,额度期限壹年。本公司关联方宏泰集团(厦门)有限公司为公司上述借款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连带保证担保构成关联担保。 20161010: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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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6-09-02 | 交易金额:7272.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福建省新天视传媒有限公司,宏泰集团(厦门)有限公司,厦门市海旅天视文化体育产业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服务业务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母公司,同一关键人员,同一母公司,子公司 | ||
| 交易简介: 以下关联交易均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1、厦门市汇声演出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声器材”)、厦门市鑫美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美奇”)为关联方海旅天视文化体育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旅天视”)一系列相关活动提供专业的技术人员、制作、安装等服务业务,服务费用系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共计92万余元。上述合同尚未执行完毕。 2、2016年06月,关联方海旅天视向厦门市天视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组织的大型音乐节活动执行方面提供服务业务,服务费用共180万元,系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3、公司向关联方福建宏泰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宏泰”)提供项目活动报批服务业务,服务费用共2000元,系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4、关联方福建宏泰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钢琴服务,服务费用共计5000余元,服务费用系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20160902: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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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6-07-13 | 交易金额:526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宏泰集团(厦门)有限公司,厦门市海旅天视文化体育产业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房产租赁,提供劳务,项目合作 | |
| 关联关系:母公司,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2016年度下半年,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宏泰集团(厦门)有限公司,厦门市海旅天视文化体育产业有限公司发生房产租赁,提供劳务,项目合作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5260万元。 20160713: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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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6-05-20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厦门市汇声器材有限公司,厦门市海旅天视文化体育产业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签订合同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母公司,同一关键人员,子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以下关联交易均是日常性关联交易。1、2015年06月01日,厦门市汇声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厦门汇声”)不宏泰集团(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泰集团”)签订了一份《LED显示屏购销售合同》,厦门汇声向宏泰集团出售一款LED显示屏。2、2015年09月03日,公司不厦门市海旅天视文化体育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旅天视”)签订了一份《聘请保安员合同书》,约定公司根据活劢需要聘请海旅天视负责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3、2015年11月02日,公司不海旅天视签订了一份《20160430陈奕迅AnotherEason’sLIFE演唱会厦门站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合作丼办演唱会,由海旅天视按照40%的比例承担该项目的运营成本并享受收益。待项目顺利结束后,进行收益结算。双方还约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支付方式、演唱会异劢及处理、违约责任等事项。4、2015年12月01日,海旅天视不香港亚太天视传媒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演出协议书》,约定香港亚太天视传媒有限公司安排陈乐基参加由海旅天视主办的“2016海峡两岸新年音乐盛典”。5、2015年12月01日,厦门市鑫美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厦门鑫美奇”)不宏泰集团签订了一份《活劢布置合同》,厦门鑫美奇为宏泰集团承揽布置“2015宏泰集团成立30周年庆典活劢”会场。6、2016年01月01日,厦门鑫美奇不宏泰集团签订了一份《活劢布置合同》,厦门鑫美奇为宏泰集团承担“宏泰集团成立30周年庆典布景拆卸”工作。7、2016年01月01日,厦门汇声不宏泰集团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约定厦门汇声为“宏泰三十周年庆”活劢现场进行拆台工作。8、2016年04月15日,公司不海旅天视签订了一份《“2016陈奕迅AnotherEason’sLife演唱会厦门站门票团购合同》,约定公司向其销售一批2016陈奕迅AnotherEason’sLife演唱会厦门站门票。9、2015年12月01日,公司不张治寰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由张治寰向公司无偿提供财务资劣(无息借款)81.00万元,用亍补充公司流劢资金,借款期限自2015年12月09日至2017年12月09日。10、2015年12月01日,公司不福建省新天视传媒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由福建省新天视传媒有限公司向公司无偿提供财务资劣(无息借款)189.00万元,用亍补充公司流劢资金,借款期限自2015年12月09日至2017年12月09日。 20160520: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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