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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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11-26 | 增发A股 | 2015-12-15 | 4812.74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17-07-26 | 交易金额:1743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莒南鸿润食品有限公司,山东绿润食品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超出预计金额的偶发性关联交易。山东新绿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莒南鸿润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莒南鸿润”)提供5笔以保证形式的担保,分别为:自2014年9月28日起,未约定截止日期,本公司为莒南鸿润15,000,000.00元银行贷款提供保证责任担保;自2014年11月4日起,本公司为莒南鸿润20,000,000.00元银行贷款提供保证责任担保;自2015年2月4日至2017年2月3日,本公司为莒南鸿润90,000,000.00元银行贷款提供保证责任担保;自2015年7月2日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为莒南鸿润20,000,000.00元银行贷款提供保证责任担保;自2015年8月6日起,未约定截止日期,本公司为莒南鸿润5,800,000.00元银行贷款提供保证责任担保。本公司为山东绿润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绿润”)提供2笔保证形式的担保,分别为:自2013年12月20日起,未约定截止日期,本公司为山东绿润21,500,000.00元银行贷款提供保证责任担保;自2014年12月12日起,未约定截止日期,担保金额2,000,000.00元银行贷款提供保证责任担保。 20170726: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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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6-07-26 | 交易金额:2640.67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莒南县鸿润食品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签订合同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与莒南县鸿润食品有限公司交易协议主要内容:由新绿股份提供资金,利用莒南县鸿润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莒南鸿润)自有基地等资源,委托莒南鸿润员工进行架子牛育肥,在架子牛育肥后由新绿股份统一收购,以满足新绿股份屠宰需求。新绿股份同莒南鸿润员工签订代为养殖合同,合同期限为:自2015年8月10日起至2016年8月9日,合同总发生额26,406,704.00元。 20160726: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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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6-07-08 | 原始质押股数:2085.9698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12-11至 -- |
| 出质人:陈星 | ||
| 质权人:宁夏农行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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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陈星质押20,859,698股,占公司总股本14.19%。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20,859,698股全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5年12月11日起至质押解除为止。质押股份用于为保证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给莒南县鸿润食品有限公司发行私募债券延期兑付能够顺利完成提供担保。质押权人为宁夏农行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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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6-07-08 | 原始质押股数:167.0792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12-16至 -- |
| 出质人:陈星 | ||
| 质权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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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陈星质押1,670,792股,占公司总股本1.14%。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670,792股全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5年12月16日起至质押解除为止。质押股份用于为保证安信证劵股份有限公司给北京绿润食品有限公司发行私募债券延期兑付能够顺利完成提供担保。质押权人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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