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牌盛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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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重要事件

2020-06-24 资产出售: 拟出让河南北方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10%股权,佛山东广电工业技术有限公司62%股权,进度:完成 详细内容▼
2019年6月,公司将持有的河南北方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新能源”)10%的股权以50万元转让给储继华;北方新能源成立于2017年06月12日,截至2019年5月31日,北方新能源净资产为500万元,公司与储继华一致同意本次股权转让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2019年6月,公司将持有的佛山东广电工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东广电”)62%的股权以25万元转让给冯桂林。佛山东广电成立于2016年07月12日,截至2019年5月31日,佛山东广电净资产为4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25万元,公司与冯桂林一致同意本次股权转让金额为人民币25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后,后续实缴出资义务由冯桂林承担。
2019-04-26 资产出售: 拟出让河南中科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45%股权,进度:完成 详细内容▼
  因开封盛达电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以0元价格转让所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河南中科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新能源”)90万元认缴出资额给董林。公司本次转让公司90万元认缴出资额占中科新能源注册资本的45%。公司尚未对中科新能源实缴出资且中科新能源未实际经营,因此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0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中科新能源55%的股份,董林持有中科新能源45%的股份。董林系公司监事、中科新能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18-04-26 资产出售: 拟出让河南北方节能科技有限公司67%股权,进度:完成 详细内容▼
出售方:开封盛达电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达电机”或“公司”)。交易对方:王冬梅。交易标的:河南北方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节能”)67%股权。交易事项:王冬梅拟以0元的价格购买盛达电机持有的北方节能67%股权。出售资产价格:0元。

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股东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只有达到监管层披露要求时,上市公司才会披露。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21-08-24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朱瑞贞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2条、6.3条和《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给予开封盛达电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给予朱瑞贞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18-11-15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责令整改,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瑞贞,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慧婷,公司财务负责人王卫东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盛达电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四十六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时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朱瑞贞,时任董事会秘书李慧婷,时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王卫东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4、1.5条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瑞贞违规占用公司资金,违反了《业务规则》第4.1.4条的规定。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我司作出如下决定:对盛达电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朱瑞贞、李慧婷、王卫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盛达电机作为挂牌公司应当按照《业务规则》、《信息披露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特此告诫盛达电机,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我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朱瑞贞作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慧婷作为董事会秘书,王卫东作为财务负责人应当按照上述规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特此告诫朱瑞贞、李慧婷、王卫东,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