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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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5 | 增发A股 | 2022-02-18 | 1500.00万 | - | - | - |
| 2016-05-31 | 增发A股 | 2016-06-03 | 1000.00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22-12-05 | 交易金额:1.00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湖南袋鼠汽车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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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湖南博迅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卖方:江西恒玖时利应急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袋鼠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袋鼠”)持续亏损,截止2022年9月30日的净资产为-2,147.13万元,已资不抵债。为盘活公司资产,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主业更好地发展,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关联方湖南博迅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博迅”)拟同意受让湖南袋鼠100%的股权,该交易将参考截至2022年8月31日的湖南袋鼠及其子公司的净资产评估值-2,081.08万元为作价依据,双方约定以人民币1元作为此交易的转让价格,同时湖南博迅承诺于2022年11月30日前代湖南袋鼠及其子公司偿还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欠款。截至2022年9月30日,欠款合计人民币2,031.71万元;2022年9月30日以后,湖南袋鼠及其子公司如有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欠款,湖南博迅承诺按照实际金额予以偿还。本次转让完成后,湖南博迅将持有湖南袋鼠100%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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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2-11-14 | 交易金额:1380.54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区景润路488号10栋、11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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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新余博学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
| 卖方:新余博迅汽车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为了规范管理减少关联租赁交易,更好地开展研学业务,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余博学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博学”)拟以现金购买关联方新余博迅汽车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区景润路488号10栋、11栋的房产(以下简称“标的房产”),上述房产建筑面积共约为4964.38平方米,将作为新余博学办公及业务经营使用。根据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出具的中铭评报字[2022]第2178号资产评估报告,上述房产评估总价为1380.54万元。双方约定的拟成交金额为人民币1380.54万元。具体条款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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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3-09-15 | 交易金额:15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湖南博迅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借款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 交易简介: 江西恒玖时利应急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玖时利或公司”),为满足公司业务良性发展和补充流动资金需求,拟股股东湖南博迅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借款利率0.00%,借款期限为1年,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20230915: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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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3-05-18 | 交易金额:119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其他 |
| 交易方:湖南博迅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余博迅汽车有限公司,江西玖发专用车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购买产品,担保等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1、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预计与新余博迅汽车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因采购、销售等业务而发生的持续性关联交易,预计累计发生额为7100万元人民币。2、关联方李忻农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金额不超过4,500万元人民币。3、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因支付关联方新余博迅汽车有限公司、江西玖发专用车有限公司厂房租赁等费用,预计发生额为300万元人民币。 20230518: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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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9-03-04 | 原始质押股数:141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02-28至 2020-02-27 |
| 出质人:李忻农 | ||
| 质权人: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南康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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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李忻农质押14,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2.54%。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8,415,645.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5,684,355.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9年2月28日起至2020年2月27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公司向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南康支行申请45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质押权人为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南康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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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20-11-23 | 本次解押股数:141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0-1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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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李忻农于2020年11月23日将质押给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南康支行的141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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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8-03-23 | 原始质押股数:1381.95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3-08至 2019-03-07 |
| 出质人:李忻农 | ||
| 质权人: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南康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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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李忻农、堵明共质押1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2.24%。其中公司股东李忻农质押13,81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41.70%;公司股东堵明质押18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0.54%;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8,698,1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5,301,9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8年3月8日起至2019年3月7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公司向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南康支行续贷5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质押权人为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南康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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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9-03-04 | 本次解押股数:1381.95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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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2019年3月1日,江西恒玖时利电传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股东李忻农先生、堵明女士的通知。股东李忻农先生、堵明女士于2018年3月8日质押给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南康支行的合计14,000,000股的股份已经全部解除质押(其中8,698,1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5,301,9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的相关手续,质押登记解除日期为2019年3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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