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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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1-10 | 增发A股 | 2017-11-15 | 1800.00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24-07-10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汇尔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2.605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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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卢吟,徐鑫辉,杨凤英 | ||
| 卖方:徐彬之 | ||
| 交易概述: 2024年7月8日,汇尔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徐彬之配偶通知,股东徐彬先生因病于2024年1月12日不幸去世。截止2024年6月30日,股东徐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428,550股,占总股本的12.6050%。根据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出具的(2024)深证字第66828号《公证书》,被继承人徐彬所持公司股份6,428,550股,其配偶继承人卢吟分出夫妻共同资产50%,剩下50%作为遗产,继承人徐海文继承10%、继承人徐海菁继承10%,继承人卢吟继承10%,继承人徐鑫辉继承10%,继承人杨凤英继承10%。根据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出具的(2024)深证字第66830号《公证书》,卢吟是徐海文、徐海菁的母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卢吟是未成年子女徐海文、徐海菁的法定监护人,鉴于以上情况,被继承人徐海文继承的10%股份、徐海菁继承的10%股份全部过户至母亲卢吟名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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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0-12-25 | 交易金额:1875.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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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汇尔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 ||
| 交易概述: 鉴于公司发展战略需求,为提升企业自身能力,解决公司场地问题,满足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通过招拍挂方式购买土地使用权,拟购买土地位于襄阳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樱花路以西、大力电工以南、樊八路以北(原西飞项目地块),建设用地面积约75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预估价格为每亩25万元,共计1875万元,实际金额以招拍挂价格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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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1-12-28 | 交易金额:15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湖北汉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借款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向关联方湖北汉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江产投”)申请1500万元的委托贷款用于流动资金周转,汉江产投将委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向公司发放贷款,借款年利率6%,借款期限为借款拨付之日起1年(含1年)。上述借款由公司及子公司湖北汇尔杰玄武岩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玄武岩公司”)以其名下的部分资产铂铑合金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具体获得的贷款金额、期限、利率以及提供的担保及抵押物等以实际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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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1-08-26 | 交易金额:3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潘家林,杨兴明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向湖北银行襄阳分行申请3000万元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用于流动资金周转。由子公司湖北汇尔杰玄武岩纤维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其名下的土地、房产为本笔授信提供抵(质)押担保,具体担保事项以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同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家林、杨兴明为本笔授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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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7-08-29 | 原始质押股数:18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8-25至 2022-09-20 |
| 出质人:潘家林 | ||
| 质权人:湖北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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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潘家林质押1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0.00%。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4,017,2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3,982,8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7年8月25日起至2022年9月20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贷款,质押权人为湖北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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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7-01-03 | 原始质押股数:171.4267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12-23至 2019-12-07 |
| 出质人:严若臣 | ||
| 质权人:严若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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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严若臣质押1,714,267股,占公司总股本5.71%。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714,267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6年12月23日起至2019年12月7日止。质押股份用于借款,质押权人为严若荣,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存在关联关系,系兄妹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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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9-09-20 | 本次解押股数:257.1401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0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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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2016年12月23日公司股东严若臣将持有公司的1,714,267股质押给严若荣用于借款(有限售条件股份),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200万元;2017年7月18日公司进行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送红股5股,共计送红股857,133股,送的红股同时被质押,共计质押2,571,400股(全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6年12月23日起至2019年12月7日止,严若臣已于2019年8月22日还清向严若荣申请的股权质押借款。经双方协商一致,上述股份的质押予以解除,2019年8月23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的相关手续,质押登记解除日期为2019年8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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