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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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4 | 增发A股 | 2021-12-29 | 1020.00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23-06-30 | 交易金额:5725.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陕西弘东浩强物流有限公司4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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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神木德林荣泽能源运营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陕西德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本次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可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从公司的长期发展来看,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可带来积极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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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3-06-30 | 交易金额:5725.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陕西德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购买股权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为规范及减少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根据经营发展战略的需要,公司拟向关联方陕西德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所持有的陕西弘东浩强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东浩强”)45%的股权,同时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弘东浩强进行增资。本次收购及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弘东浩强51%的股权。本次收购及增资预计总交易金额为5,725万元,最终交易价格以与交易对方签订的交易协议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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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3-05-18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其他 |
| 交易方:陕西弘东浩强物流有限公司,陕西德林玻璃制造有限公司,陕西德林矿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 | 交易方式:担保,租赁,货款等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1、公司与陕西弘东浩强物流有限公司的资产租赁合同2022年3月28日,公司与陕西弘东浩强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东浩强”)签订《陕西弘东浩强物流有限公司专用线及其站场附属设施租赁协议》,弘东浩强将其投资建设自有产权的铁路专用线及站台、站场附属的生产、生活设备设施出租给乙方。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期为五年,从2022年西安铁路局批准“弘东浩强专用线”开通之日起,至2027年同一日止。双方约定的租赁费用为第一个租赁年度人民币3,100万元,第二年租赁年度人民币3,500万元,第三个租赁年度至第五个租赁年度为每个租赁年度人民币4,000万元。 2、公司办公用房的租赁公司对于之前无偿使用高林涛拥有的办公用房之事宜,于2022年8月28日与高林涛签订了《房屋租赁租金补缴协议》。根据协议,高林涛2022年8月31日前合法拥有位于神木市东兴街北段开发大厦11层970.34平方米房屋的所有权。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8月31使用高林涛提供的上述房屋用作办公。双方约定,公司向高林涛补缴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8月31的租金;租金为人民币25万元/年,合计补缴为666,666.67元。2022年8月,高林涛将上述房屋转移给德林集团。2022年8月28日,公司与德林集团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自2022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该房屋租金人民币25万元/年。 3、公司与神木县店塔镇石岩沟煤矿(普通合伙)的采购交易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公司每年与石岩沟煤矿签订《煤炭购销合同》,合同编号分别为SYG-GXHT-20200101-、SYG-GXHT-20210101-和SYG-GXHT-20220101-31。 合同约定,公司向石岩沟煤矿采购面煤、1-2籽煤,月采购量暂定5万吨(实际交货数量以卖方过磅计量为准),销售价格以煤矿实时销售价格为准,根据协议,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发生采购金额为【11203.54】万元、【37838.01】万元和【29204.75】万元。 4、公司与神木市麻家塔乡贺地山红岩煤矿的采购交易2021年和2022年,公司每年与红岩煤矿签订《煤炭购销合同》,合同编号分别为HYMK-GXHT-20210101-18、HYMK-GXHT-20210101-70。合同约定,公司向红岩煤矿采购面煤、小混籽、1-2籽、籽煤、三八块、过筛中块,月采购量10万吨(实际交货数量以卖方过磅计量为准),合同履行期间价格调整随行就市,卖方提前一天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买方。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发生采购金额为222.79万元、16535.49万元和29152.17万元。 5、2019年6月14日,公司与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兴城支行签订了编号为HT2019061100002197的借款展期协议,约定原陕农信兴城借字第10151号项下的借款,展期到2020年5月13日。由石岩沟煤矿、白子荣等人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签订展期协议时,借款余额为5,000万元。 6、2020年5月12日,公司与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兴城支行签订了编号为陕农信27100203借字(2020)第00000954号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4,8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0年5月12日起至2023年5月11日,由石岩沟煤矿、白子荣等人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 7、2021年4月16日,公司与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神木市支行签订编号为CY(神)B20210001《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借款人民币4,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4月16日起至2022年4月16日止,由石岩沟煤矿、白子荣等人提供保证。 8、2021年6月29日,本公司与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HT2021062900003754《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2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6月29日起至2024年6月28日止,由石岩沟煤矿提供保证。 9、2022年7月28日,本公司与公司与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神木市广场支行签订编号为CY(神)B2022004《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15,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7月28日起至2025年7月27日止,由石岩沟煤矿等提供保证。 20230518: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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