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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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2-15 | 增发A股 | 2023-02-21 | 6000.00万 | - | - | - |
| 2017-09-05 | 增发A股 | 2017-09-08 | 1120.00万 | - | - | - |
| 2016-07-13 | 增发A股 | 2016-07-18 | 1800.00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25-04-22 | 交易金额:1800.95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合肥华威药业有限公司17.66%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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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广东瑞兴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佛山市峰创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整合资源,提升广东瑞兴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瑞兴医药”)综合竞争力,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佛山市峰创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佛山峰创”)购买其所持合肥华威药业有限公司(下称“华威药业”)17.66%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华威药业41.77%的股权。出让方佛山峰创是公司董事长黄凌云先生直接持股68.05%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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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4-08-27 | 交易金额:4025.00万元 | 交易进度:失败 |
| 交易标的: 合肥华威药业有限公司12.2061%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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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广东瑞兴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 | ||
| 交易概述: 公司拟向交易标的合肥华威药业有限公司(下称“华威药业”)支付现金购买其新增注册资本1,150.00万元,增资价格3.50元/注册资本,华威药业其他股东佛山峰创同意放弃本次对华威药业的同比例认购权。本次交易前,公司直接持有华威药业24.11%的股权,同时通过佛山峰创间接持有17.6595%的股权,合计持有华威药业41.7695%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华威药业36.3161%的股权,同时通过佛山峰创间接持有14.8191%的股权,合计持有华威药业51.1352%的股权。同时,根据《增资协议》的约定,本次交易的交割日后瑞兴医药持有华威药业51%的表决权,佛山峰创持有华威药业49%的表决权,瑞兴医药及佛山锋创将据此对华威药业《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基于以上,瑞兴医药实现对华威药业的控制,将华威药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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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12-15 | 交易金额:8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合肥华威药业有限公司,上药控股佛山有限公司,安徽美欣制药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购买原材料,出售产品,财务资助等 | |
| 关联关系:联营企业,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在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公司业务需要,签署相关协议。 20250214:股东大会通过。 20251215:2025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75,419,948.7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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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12-15 | 交易金额:9105.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合肥华威药业有限公司,广东迅康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珂吉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 交易方式:借款,租赁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1.公司拟向关联方借款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于2026年度向黄凌云先生、栾广根先生、广东迅康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珂吉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华威药业有限公司借款,拟借款累计金额不超过9,000万元,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上述所涉借款利息按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具体以合同实际签订为准,公司将按照实际发生情况与前述关联方签署借款合同。2.公司拟向关联方租赁房产为提高公司资产的利用率,公司拟于2026年度向关联方出租部分房产,具体情况如下:(1)向关联方上药控股佛山有限公司出租公司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合成社区景成路8号瑞兴创享大楼的部分房产,预计上述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万元。(2)向关联方广东康正德药业有限公司出租公司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合成社区景成路8号瑞兴创享大楼的部分房产,预计上述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3)向关联方西藏瑞兴药业有限公司出租公司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合成社区景成路8号瑞兴创享大楼的部分房产,预计上述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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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1-07-19 | 原始质押股数:2739.9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1-06-18至 2024-06-18 |
| 出质人:黄凌云 | ||
| 质权人: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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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黄凌云质押27,39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7.27%。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20,548,5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6,850,5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21年6月18日起至2024年6月18日止。质押股份用于公司贷款,质押权人为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质押融资金额为人民币2100万元。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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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24-05-07 | 本次解押股数:2739.9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4-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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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黄凌云于2024年04月30日将质押给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的2739.9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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