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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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03 | 首发A股 | 2020-07-13 | 2.06亿 | 2021-12-31 | 1.57亿 | 26.03% |
| 2016-07-18 | 增发A股 | 2016-07-21 | 272.58万 | - | - | - |
| 2016-05-19 | 增发A股 | 2016-05-24 | 1069.08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21-04-26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草堂科技企业加速器二区13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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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西安富士达线缆有限公司 | ||
| 卖方: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5年8月10日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购入草堂科技企业加速器二区13号楼标准厂房。该厂房共计三层,总建筑面积为4692.30㎡,目前,该房产产权清晰、证件齐全,无抵押。 公司购入该房产后,于2016年6月将一层、二层租赁给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富士达线缆有限公司使用,三层一直闲置。鉴于该房产一直未得到充分利用,为了提升该房产的使用效率,且西安富士达线缆有限公司因产能不足,有扩大生产需求,公司拟将该房产有偿转让给西安富士达线缆有限公司。房产转让价格以第三方评估为依据,且不低于评估价,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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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1-04-26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草堂科技企业加速器二区13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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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西安富士达线缆有限公司 | ||
| 卖方: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5年8月10日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购入草堂科技企业加速器二区13号楼标准厂房。该厂房共计三层,总建筑面积为4692.30㎡,目前,该房产产权清晰、证件齐全,无抵押。 公司购入该房产后,于2016年6月将一层、二层租赁给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富士达线缆有限公司使用,三层一直闲置。鉴于该房产一直未得到充分利用,为了提升该房产的使用效率,且西安富士达线缆有限公司因产能不足,有扩大生产需求,公司拟将该房产有偿转让给西安富士达线缆有限公司。房产转让价格以第三方评估为依据,且不低于评估价,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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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4-30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股权 |
| 交易方: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认购股份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 交易简介: 2023年3月13日,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光电”)签署了《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中航光电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40129: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出具的《关于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第二轮审核问询问题。 20240515:经公司申请并北交所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中止。根据相关规定,中止审核期间不超过三个月。 20250127: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2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文件》“第四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自最后签署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募集说明书引用的财务报告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特殊情况下上市公司可以申请适当延长,但最多不超过一个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财务资料最近一期截止日为2024年6月30日。2025年1月24日,公司向北交所提交了《关于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财务数据到期中止的申请》,申请中止审查期间不超过三个月,并获北交所同意。 20250428:自公司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以来,公司与中介机构一直积极推进各项相关工作。现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现需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 20250430: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北证发〔2025〕29号),北京证券交易所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决定终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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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1-06 | 交易金额:402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西安飞机设计研究所,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西安飞行自动控制研究所,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雷华电子技术研究所等 | 交易方式:购买原材料,接受加工劳务,销售商品等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同一控股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预计2025年度,公司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西安飞机设计研究所,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西安飞行自动控制研究所,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雷华电子技术研究所等发生的购买原材料,接受加工劳务,销售商品等交易金额合计为40200.0000万元。 20250106: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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