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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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11-17 | 增发A股 | 2016-11-22 | 1000.00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17-11-23 | 交易金额:1407.95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江西增鑫牧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799658股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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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正邦集团有限公司 | ||
| 卖方:上海九穗禾投资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江西增鑫牧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增鑫牧业”、“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接到公司股东—上海九穗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穗禾”)的通知,九穗禾与正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邦集团”)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九穗禾将自2017年10月27日起两个月内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减持公司股份,股东九穗禾计划减持股份为8,799,6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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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8-09-17 | 交易金额:475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曾年根,雷三根,胡桂生等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1、2017年10月16日,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分行申请2,000万元银行贷款,由新余市城市建设投资总公司及曾年根先生(董事长、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3,234万股)及配偶肖水女女士、雷三根先生(董事,持有公司股份882万股)及配偶李毛女女士、胡桂生先生(董事,持有公司股份882万股)及配偶廖淑平女士、廖红兵先生(监事,持有公司股份882万股)及配偶郭志芳女士为上述该笔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由曾年根先生及配偶肖水女女士、雷三根先生及配偶李毛女女士、胡桂生先生及配偶廖淑平女士、廖红兵先生及配偶郭志芳女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向新余市城市建设投资总公司提供反担保。2、2017年11月7日,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申请1,000万元银行贷款,由公司以余房权证高新区字第S00473413号、S00473414号、S00473415号、S00473416号、S00473417号、S00473418号房产及高新国用(2015)第3804号土地进行抵押及曾年根、雷三根、胡桂生和廖红兵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3、2018年4月25日,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新余农村商业银行高新支行申请450万元银行贷款,由公司以余房权证高新区字S00473419号、S00473420号房产及高新国用(2015)第3803号土地进行抵押及曾年根、雷三根、胡桂生和廖红兵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4、2018年5月18日,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分行申请1,300万元银行贷款,由曾年根先生及配偶肖水女女士、雷三根先生及配偶李毛女女士、胡桂生先生及配偶廖淑平女士、廖红兵先生及配偶郭志芳女士为上述借款按130%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上述向新余农村商业银行高新支行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分行申请贷款,已经公司2017年4月11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7年4月27日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4月17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18年5月15日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曾年根先生及配偶肖水女女士、雷三根先生及配偶李毛女女士、胡桂生先生及配偶廖淑平女士、廖红兵先生及配偶郭志芳女士为公司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及反担保属于关联担保,构成了关联交易。 20180917: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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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8-09-17 | 交易金额:21.81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唐山正邦生态农牧有限公司,义县正邦养殖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销售养殖设备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经江西增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核算确认,截止2018年6月30日,因关联方扩大产能,与公司的订单量增加,公司与唐山正邦生态农牧有限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金额156,555.66元、与义县正邦养殖有限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金额61,538.47元(上述均为销售养殖设备)。 20180917: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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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7-09-21 | 原始质押股数:588.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9-20至 -- |
| 出质人:雷三根 | ||
| 质权人:新余市国信担保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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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雷三根、胡桂生和廖红兵先生分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5,880,000股股份质押给新余市国信担保有限公司,质押17,6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1.50%。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3,23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4,41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股份用于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分行申请借款1,000万元提供反担保,新余市国信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的该笔借款提供担保。质押权人为新余市国信担保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质押股份已于2017年9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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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8-06-26 | 本次解押股数:882.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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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2018年6月25日,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雷三根、胡桂生和廖红兵先生的通知,上述三人已将其质押股份(合计26,460,000股:其中有限售股份19,845,000股,无限售股份6,615,000股)于2018年6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了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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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7-09-21 | 原始质押股数:588.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9-20至 -- |
| 出质人:胡桂生 | ||
| 质权人:新余市国信担保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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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雷三根、胡桂生和廖红兵先生分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5,880,000股股份质押给新余市国信担保有限公司,质押17,6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1.50%。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3,23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4,41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股份用于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分行申请借款1,000万元提供反担保,新余市国信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的该笔借款提供担保。质押权人为新余市国信担保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质押股份已于2017年9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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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8-06-26 | 本次解押股数:882.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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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2018年6月25日,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雷三根、胡桂生和廖红兵先生的通知,上述三人已将其质押股份(合计26,460,000股:其中有限售股份19,845,000股,无限售股份6,615,000股)于2018年6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了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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