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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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9-05 | 增发A股 | 2017-09-08 | 1810.80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22-04-07 | 交易金额:95.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周峰 | 交易方式:共同投资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北京博为峰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名称为准),注册地为北京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00元。 20220407: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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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2-03-11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上海于晓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借款 |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 交易简介: 经本公司审慎自查,发现2017年至2021年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波、王威、周峰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通过虚构交易并预付供应商采购款(以采购款的名义将款项支付给供应商后再转账给实际占用人或者实际资金占用人指定的账户)、员工暂借款(由博为峰员工以暂借款的形式从博为峰将资金借出后再转账给实际资金占用人或者实际资金占用人指定的账户)及代收博为峰著作权使用费等形式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具体如下:单位:万元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拆借资金已全部归还,并参考央行一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4.35%、央行一至三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4.75%以及当年资金占用的天数计算并向公司支付了资金占用费。同时本公司自查发现上海于晓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于晓软件”)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波控制的企业,因此追认于晓软件为公司关联方。本公司在2018年通过虚构交易并预付于晓软件采购款的形式,从该公司拆出资金合计263.50万元后转账给实际占用人李波及王琰或上述两人指定的账户。于晓软件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存在为公司代垫少量广告营销费用的情形,2019年6月份以后于晓软件已不存在代垫费用的情形,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归还全部代垫费用并调整入账,相关事项已整改完毕。2017年、2018年和2019年,上述代垫费用金额分别为2.43万元、3.73万元和1.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营业成本比例为0.03%、0.04%和0.01%,占比较低,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 20220311: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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