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08-27 |
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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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南拟转让公司0.90%股权给徐晓,进度: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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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徐晓与牟南通过盘后协议转让方式以270,540元受让牟南持有的公司162,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比例0.9%),通过本次股份转让,徐晓拥有权益比例从11.2%变为12.1%,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拥有权益比例从79.1%变为80%。 自愿增持,交易完成后,徐晓直接持有永泰股份2,178,000股股份,占永泰股份12.10%的股份比例。徐晓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交易后合计持有永泰股份14,400,000股股份,占比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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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7-23 |
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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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家渝拟转让公司67.20%股权给韩良蓉,刘德芳,徐晓通,进度: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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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市沙坪坝区公证处出具的(2018)渝沙证字第11717号《公证书》,重庆永泰水处理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67.2%的股份为徐家渝先生与韩良蓉女士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的一半是徐家渝先生的遗产,徐家渝先生生前无遗嘱,也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徐家渝先生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中的母亲、配偶、女儿均以公证方式继承对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权,因此,被继承人的上述遗产由母亲、配偶、女儿共同继承。本次收购之前,被收购人徐家渝直接持有及控制永泰股份12,096,000股股票,占永泰股份总股本67.2%。被收购人通过重庆永泰创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间接持有21,600股股票,占永泰股份总股本0.12%。收购人韩良蓉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永泰股份的股份。收购人刘德芳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永泰股份的股份。收购人徐晓通过重庆永泰创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间接持有2,120,400股股票,占永泰股份总股本的11.78%。本次收购之后,收购人韩良蓉通过夫妻共同财产和继承的方式,持有永泰股份8,064,000股股票,占永泰股份总股本的44.8%;持有重庆永泰创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21,600股股票,间接持有股票占永泰股份总股本的0.12%。本次收购之后,收购人刘德芳通过继承方式,持有永泰股份2,016,000股股票,占永泰股份总股本的11.2%。本次收购之后,收购人徐晓通过继承方式,持有永泰股份2,016,000股股票,占永泰股份总股本的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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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7-17 |
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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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家渝拟转让重庆永泰创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00%股权给韩良蓉,进度: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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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市沙坪坝区公证处出具的(2018)渝沙证字第11716号《公证书》,被继承人徐家渝先生持有重庆永泰创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的股份,其为徐家渝先生与韩良蓉女士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的一半是徐家渝先生的遗产,徐家渝先生生前无遗嘱,也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徐家渝先生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中的母亲、女儿均以公证方式放弃对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权,因此,被继承人的上述遗产由配偶继承。本次收购之后,持有重庆永泰创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股权,间接持有公司21,600股股票,间接持有股票占永泰股份总股本的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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