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牌议中

i问董秘
企业号

836855

近期重要事件

2020-08-26 监管问询: 2020-08-26收到年报问询函
2019-08-09 监管问询: 2019-08-09收到年报问询函

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股东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只有达到监管层披露要求时,上市公司才会披露。

担保明细

全部
序 号:1 担保金额:25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4-01-08至-
担 保 方:四川议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保证担保,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四川嘉腾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5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6-01-26至-
担 保 方:四川议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保证担保,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张建军,古应兰 关联交易:
序 号:3 担保金额:428.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8-08-16至-
担 保 方:四川议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保证担保,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张建军,古应兰 关联交易:
序 号:4 担保金额:75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至-
担 保 方:泸州市兴泸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张建军,古应兰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四川议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5 担保金额:25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至-
担 保 方:张建军,古应兰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四川议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6 担保金额:95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至-
担 保 方:张建军,古应兰,四川议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抵押担保,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四川议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7 担保金额:99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至-
担 保 方:张建军,古应兰,四川议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富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合江县宏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嘉腾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抵押担保,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四川议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8 担保金额:6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至-
担 保 方:张建军,古应兰,泸州富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合江县宏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嘉腾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四川议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9 担保金额:9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至-
担 保 方:张建军,古应兰,泸州富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合江县宏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嘉腾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宏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四川议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0 担保金额:4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至-
担 保 方:泸州市兴泸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四川议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21-09-14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提醒你公司及相关人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日期:2021-08-23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时任公司董事长张建军,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戴伟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6.2条、6.3条和《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我司作出如下决定:给予四川议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给予张建军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对戴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19-12-30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建军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公司应引以为戒,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张建军在上述事项中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损害了挂牌公司利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决定对张建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张建军应高度重视,引以为戒,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规范意识,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上述情况再次发生。

公告日期:2019-09-27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古应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任公司董事长张建军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办法(试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出如下决定:对四川议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19-05-28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时任董事长张建军,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戴伟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第6.2条、第6.3条及《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处理决定如下:(一)给予四川议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二)给予张建军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三)对戴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17-06-30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时任董事长,公司董事会秘书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公司的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