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谷生物

i问董秘
企业号

837485

近期重要事件

2026-05-28 发布公告:
2026-05-21 发布公告:
2026-05-21 分配预案: 详情>> 2025年年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股东大会通过
2026-05-19 股东大会: 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202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7.审议关于提名王钟华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8.审议关于提名郭品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9.审议关于提请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6-04-23 发布公告:
2026-04-23 业绩披露: 详情>> 2025年年报每股收益0.08元,净利润351.31万元,同比去年增长-49.02%
2026-04-23 股东人数变化:
2026-04-23 参控公司: 参控上海天谷米业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参控关系为联营企业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天谷农业科学研究(上海)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安徽天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武汉谷林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江西天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2026-04-13 发布公告: 《天谷生物:关于延期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2026-04-02 发布公告:
2026-03-31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关于授权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2025-12-24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股东会制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制度>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制度>的议案》
2025-08-18 分配预案: 详情>> 2025年中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董事会通过
2025-08-18 业绩披露: 详情>> 2025年中报每股收益0.28元,净利润1152.32万元,同比去年增长-26.34%
2025-08-18 股东人数变化:
2020-10-30 资产收购: 拟受让“节水抗旱稻杂交组合‘沪优549’湖北省15年独占实施许可”的科技成果,进度:进行中 详细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2020年10月16日,上海农村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上农交”)就上海市农业生物基因中心(以下简称“基因中心”)转让“节水抗旱稻杂交组合‘沪优549’湖北省15年独占实施许可”的科技成果进行挂牌公告。公司作为意向购买方,拟在上农交平台参与摘牌,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上述产权(最终以上农交平台成交结果为准)。本次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董事会审议权限,最终以上农交平台成交结果为准。
2019-05-24 资产收购: 拟受让宗地编号为肥西[2019]5-4号的土地使用权,进度:进行中 详细内容▼
上海天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天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天谷”)与安徽省肥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近日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肥土合同出字[2019]10号)。安徽天谷受让宗地编号为肥西[2019]5-4号,总面积15736.10平方米,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为人民币2,879,706.00元。

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此内容通常为前十大股东发生持股变动的数据。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22-03-07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董事长罗利军,公司董事会秘书聂彦博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天谷生物在回购期内无正当理由未实施回购及未能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的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2021年11月12日发布,以下简称(回购实施细则))第三十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构成股份回购违规、信息披露违规。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时任董事长罗利军、董事会秘书聂彦博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6.1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司作出如下决定:对天谷生物、罗利军、聂彦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