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股东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只有达到监管层披露要求时,上市公司才会披露。
| 公告日期:2021-08-23 | 处罚金额:-- | 处罚类型:其他 |
|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 ||
| 处罚对象:本公司 | 违规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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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说明: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决定对元枫管道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提醒元枫管道及相关人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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