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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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19 | 增发A股 | 2017-12-22 | 7840.00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24-12-31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水发众兴燃气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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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水发(北京)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 卖方: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2024年12月28日,转让方众兴集团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2024年12月30日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发布成交公告。经公司落实,受让方为水发(北京)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具体成交情况以双方签署的转让协议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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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9-04-22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水发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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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山东省国惠投资有限公司,山东省社保基金理事会,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 卖方:山东省水利厅 | ||
| 交易概述: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实施计划》(鲁政办发【2016】39号)的实施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将山东省水利厅所持水发集团100%的股份,无偿划转至山东省国资委70%、山东省国惠投资有限公司20%、山东省社保基金理事会10%。水发集团于2018年10月26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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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4-12-31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60.00 % |
| 出让方: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水发众兴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
| 受让方:水发(北京)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
| 公告日期:2019-04-22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100.00 % |
| 出让方:山东省水利厅 | 交易标的: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山东省国惠投资有限公司,山东省社保基金理事会,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 交易影响: 山东省国资委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严格遵循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不损害其他股东利益,对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将不会产生影响。公司仍将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持独立。因此,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后,不存在对公司经营和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 | ||
| 公告日期:2019-01-15 | 交易金额:1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代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 |
| 关联关系:母公司 | ||
| 交易简介: 2018年12月20日,烟台聚力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审议通过:聘任孙红朝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三年,自2018年12月31日起至2021年12月30日止。孙红朝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由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代缴,烟台聚力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于每年年末支付给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预计2019年度发生金额10万元,最终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20190115: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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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9-01-15 | 交易金额:1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代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 |
| 关联关系:母公司 | ||
|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2018年3月9日,烟台聚力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聘任孙红朝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孙红朝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由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代缴。烟台聚力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于每年年末支付给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万元,最终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20190115: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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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9-02-26 | 原始质押股数:5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02-18至 2022-02-18 |
| 出质人:郭超 | ||
| 质权人: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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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郭超质押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8.33%。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5,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9年2月18日起至2022年2月18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烟台奥华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权人为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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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6-08-26 | 原始质押股数:9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8-24至 2019-08-24 |
| 出质人:烟琦 | ||
| 质权人: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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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烟琦质押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5.35%。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9,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6年8月24日起至2019年8月24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烟台奥华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权人为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于2016年8月24日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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