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初装和天然气销售业务。
燃气销售、工程设施服务
燃气销售 、 庭院管网敷设 、 设备安装 、 室内管道及设施安装
天然气销售、天然气管道、设备的运营管理及技术咨询、清洁能源的开发推广及利用;燃气器具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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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烟台鼎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687.14万 | 29.71% |
| 优承生物科技(烟台)有限公司 |
1196.92万 | 13.23% |
| 山东金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971.22万 | 10.74% |
| 招远市文泰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
686.19万 | 7.59% |
| 山东六六顺食品有限公司 |
552.41万 | 6.11%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山东中世天然气有限公司 |
7396.06万 | 97.12% |
| 招远市通发油气有限公司 |
119.35万 | 1.57% |
|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99.98万 | 1.31% |
| 莱阳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
1100.00 | 0.00%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烟台鼎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3198.40万 | 35.58% |
| 招远市文泰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
1074.49万 | 11.95% |
| 山东金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949.13万 | 10.56% |
| 山东黄金矿业(玲珑)有限公司 |
452.47万 | 5.03% |
| 山东招金新型耐磨材料有限公司 |
419.10万 | 4.66%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山东中世天然气有限公司 |
7135.34万 | 94.30% |
| 招远市通发油气有限公司 |
207.12万 | 2.74% |
|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173.00万 | 2.29% |
| 山东新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50.55万 | 0.67%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烟台鼎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3061.58万 | 30.86% |
| 山东金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795.26万 | 8.02% |
| 山东金都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535.99万 | 5.40% |
| 山东招金新型耐磨材料有限公司 |
495.23万 | 4.99% |
| 山东黄金矿业(玲珑)有限公司 |
474.67万 | 4.78%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山东中世天然气有限公司 |
7227.74万 | 86.82% |
| 龙口胜通能源有限公司 |
567.94万 | 6.82%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招远市城乡和住房建设局 |
796.97万 | 10.34% |
| 烟台东方蛋白科技有限公司 |
715.38万 | 9.28% |
| 烟台鼎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672.50万 | 8.73% |
| 山东金都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608.27万 | 7.89% |
| 山东六六顺食品有限公司 |
454.09万 | 5.89%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山东中世天然气有限公司 |
4654.69万 | 81.73% |
| 龙口胜通能源有限公司 |
1040.49万 | 18.27%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山东黄金矿业(玲珑)有限公司 |
416.08万 | 9.84% |
| 山东金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330.69万 | 7.82% |
|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
294.39万 | 6.97% |
| 烟台东方蛋白科技有限公司 |
286.88万 | 6.79% |
| 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277.36万 | 6.56%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山东中世天然气有限公司 |
2385.63万 | 79.41% |
| 龙口胜通能源有限公司 |
618.70万 | 20.59% |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本公司是山东省招远市辖区内的一家城市天然气运营商,为所在地区的天然气用户提供燃气供应服务、城市燃气设施设备的安装服务。子公司聚力油气主要从事CNG气瓶充装及成品油零售业务,其通过母公司聚力股份所属的天然气管网引入天然气,为CNG动力车辆提供CNG气瓶充装服务;亦直接向汽车车主提供汽油、柴油零售业务,子公司聚力油气现对外承租经营。 1、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天然气初装和天然气销售业务,即从上游天然气供应商购入天然气,通过公司组织建设的输气管道输送给城市居民及工商业用户;或通过此类管网将天然气输送至CNG加气站销售给车辆用户。目前公司的... 查看全部▼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本公司是山东省招远市辖区内的一家城市天然气运营商,为所在地区的天然气用户提供燃气供应服务、城市燃气设施设备的安装服务。子公司聚力油气主要从事CNG气瓶充装及成品油零售业务,其通过母公司聚力股份所属的天然气管网引入天然气,为CNG动力车辆提供CNG气瓶充装服务;亦直接向汽车车主提供汽油、柴油零售业务,子公司聚力油气现对外承租经营。
1、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天然气初装和天然气销售业务,即从上游天然气供应商购入天然气,通过公司组织建设的输气管道输送给城市居民及工商业用户;或通过此类管网将天然气输送至CNG加气站销售给车辆用户。目前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工商业用气企业及居民用户。
公司在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燃气销售是公司最主要的盈利来源。公司通过采购天然气等气源,再将其销售给终端用户,如居民、商业和工业用户。燃气销售的收入取决于气源采购成本和销售价格之间的差额。城市燃气销售价格主要由政府部门制定定价规则,上游天然气采购价格实行基准门站价格管理,包括居民价格和非居民价格两类,其中居民价格由政府定价,非居民价格由供需双方在国家规定的价格基础上协商确定。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述原则与上游气源供应商协商确定天然气采购价格。在下游销售方面,公司根据下游用户类型执行不同的天然气销售价格,其中:居民用户用气价格由地方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统一定价;工商业用户等非居民用户用气价格通常以当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销售指导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
接驳服务:接驳服务包括为住宅和工商用户提供庭院管网敷设、设备安装、室内管道及设施安装等一次性服务,收取费用。
增值业务:增值业务包括综合能源服务、燃气具销售、保险等。这些业务依托现有的管网和客户资源,通过特许经营权开展,能够为燃气公司带来额外的收入来源。
公司通过多年经营积累,已拥有经验丰富的销售人员和管理团队、稳定的采购和销售渠道,能够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并获取收入,并且凭借精益化管理带来的综合成本优势实现盈利。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模式主要为按需采购,公司的天然气销售业务所需的天然气大部分从山东中世天然气有限公司采购,中世天然气是中海油渤南天然气和中石化天然气在烟台、威海地区的唯一承销商,负责烟台市区域内天然气输气干线的规划、建设和运营。公司2010年11月起与中世天然气签署《天然气销售和购买合同》,截至报告期公司与中世天然气合作关系良好稳定,中世天然气按照合同保证天然气的供应。
3、公司行业地位
目前公司仅在山东省招远市辖区经营城市燃气业务。公司现建有撬装式门站一座,次高压、中压管线58公里,低压管线60多公里,为经营区域内6,000多用户提供管道天然气服务。
4、经营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年度经营计划,加强市场开拓,完善精益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效率,不断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和行业影响力,保持了主营业务的持续增长。
(1)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3,118.17万元,净资产为12,116.15万元
(2)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成果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19.12万元
(二)行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所属行业天然气产量稳步增长,能源结构持续优化。国家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出台多项环保政策,强化重点地区的天然气利用;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产供储销体系等政策出台,及国家对“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天然气行业面临新的产业变革和发展预期。国务院2021年3月出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指出我国未来将“落实2030年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深入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低碳转型。”另外特别指出碳中和发展理念,要求“壮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等产业,锚定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
2024年1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由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我国能源领域的基础性、统领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正式出台,标志着我国能源治理现代化迎来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新时代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步入新阶段,也为天然气行业的规范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
此外,国家在天然气利用管理、特许经营监管等方面进一步发力,完善和优化了行业法律法规体系,为加强行业监管,推动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天然气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二、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1、依赖单一供应商的风险
在报告期内,公司的天然气销售业务所需的天然气大部分从山东中世天然气有限公司采购,中世天然气是中海油渤南天然气和中石化天然气在烟、威地区的唯一承销商,负责烟台市区域内天然气输气干线的规划、建设和运营。目前烟台地区拥有二家天然气管道输送商,其作为烟台地区的天然气管道输送商,其燃气供应在烟台区域内具有一定的垄断性。虽然公司与中世天然气已签署付气期间自2010年1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的《天然气销售和购买合同》,该合同已延期至2040年3月31日。且公司与中世天然气合作关系良好稳定,但如果供应商供应量在此期间大幅减少或出现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照合同保证天然气的供应,则短期内会对公司的经营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并最终影响下游用户的生产和生活。应对措施:管道天然气供应商问题,2017年5月公司与烟台兴裕天然气有限公司签订了中石油泰青威管线烟台莱山分输站开口气源通过中世天然气公司代输的三方协议,每年的供应量为五亿方。对未来摆脱上游客户依赖性,有积极影响。2018年中石油泰青威管线南山支线开始通气后,公司为取得双气源,向中石油南山支线申请在其5号阀室开口,目前已经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尚未完成,完成后,公司既可以解决用气紧缺问题,又可以在高气价时具备一定的气源选择权。
2、业务区域较为集中和扩张受到局限的风险
业务区域较为集中和扩张受到局限的风险,目前公司仅在山东省招远市辖区经营城市燃气业务,目前招远市周边大部分县市的燃气特许经营权已被其他天然气企业取得。在未来一段时期内,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仍将局限于现有取得特许经营权的招远市,如果招远市经济发展速度放慢或经济下滑、招远当地天然气市场格局发生对公司不利的变化等情况,都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应对措施:受限风险依然存在,但随着公司聚力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山东省国资委,公司整体实力增强。同时公司已经拓展LNG单点直供业务,“一对一”的供气模式更大范围锁定吸引了管道不发达地区的工商业用户,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多渠道开拓市场,为公司长远发展有积极影响。
3、特许经营权风险
公司所从事的城市管道天然气的安装、销售业务,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取得业务经营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权。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营城镇燃气业务须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又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最新有关规定,山东省内从事燃气经营的企业,其《燃气经营许可证》须每年进行年检,每三年进行一次复审。公司及子公司聚力油气均已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并按时进行年检及复审工作,如果未来因政策变动、公司及子公司出现重大燃气安全责任事故等偶发因素导致公司及子公司无法通过《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年检及复审工作,将可能导致特许经营权终止或丧失,使公司经营受到不利影响。应对措施:报告期内,公司在安全方面始终投入最大的精力和资源,为公司后期发展提供基础保障;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在安全运行方面加强制度、机制、流程、应急等方面的持续建设,组织安全检查、应急救援等多种安全演练,力求将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在日常经营的方方面面;始终同政府主管部门保持密切的交流与沟通,熟悉掌握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宏观经济调控政策、行业信息及战略部署,为企业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公司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6年6月。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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