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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股东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只有达到监管层披露要求时,上市公司才会披露。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20-09-28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证监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李海,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董事蔡燕真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房讯股份、李海、蔡燕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20-08-31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李海,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董事、信息披露负责人蔡燕真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第6.2条、第6.3条及《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决定:给予东莞市房讯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给予李海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对蔡燕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20-07-30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李海,公司股东、时任董事、总经理李建伟,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房讯股份违规提供对外担保的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九十二条的规定,未及时披露对外担保情况违反了《信息披露细则(试行)》四十六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17年12月22日发布)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八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年1月3日发布)(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九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构成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时任董事长李海、时任总经理李建伟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业务规则》1.4条、1.5条,《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和《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6.1条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对房讯股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李海、李建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以上惩戒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