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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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22 | 增发A股 | 2021-04-28 | 1050.00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22-06-28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德州宏运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5.2174%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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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纪倩 | ||
| 卖方:王敏 | ||
| 交易概述: 公司股东王敏2022年6月27日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盘后大宗交易转让的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800,000股,本次交易前王敏持有公司股份2,199,500股,持股比例为6.3754%,本次交易后王敏持有公司股份399,500股,持股比例1.1580%。 公司股东纪倩2022年6月27日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盘后大宗交易转让的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1,800,000股,本次交易前纪倩持有公司股份310,500股,持股比例为0.9%,本次交易后纪倩持有公司股份2,110,500股,持股比例6.11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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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1-12-30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德州鲁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6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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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德州宏运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德州资通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公司拟以拍卖方式购买德州鲁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60%股权,公司本次收购总价款拟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以拍卖最终结果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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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3-04-27 | 交易金额:1499.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德州广远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子公司 | ||
| 交易简介: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德州宏运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德州广远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州广远”)拟与山东齐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河农商行”)于2023年5月开展续贷融资业务,具体如下:(1)公司全资子公司德州广远拟与齐河农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199万元,借款期限自2023年5月15日-2026年5月14日,本次贷款为续贷融资业务,公司延续原合同,继续为上述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贷款具体事宜以子公司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为准。本次贷款由德州宏运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明提供连带共同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公司全资子公司德州广远拟与齐河农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3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23年5月15日-2024年5月14日,本次贷款为续贷融资业务,公司延续原合同,继续为上述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贷款具体事宜以子公司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为准。本次贷款由德州宏运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明提供连带共同担保责任,公司提供位于山东省齐河县开发区园区北路以北纬二路以南的不动产(鲁(2017)齐河县不动产权第0002370号)做抵押保证,最高抵押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90万元,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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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3-04-04 | 交易金额:12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德州广远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张延涛,刘明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子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德州宏运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23年4月向山东齐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河农商行”)申请1200万元人民币借款续贷,续贷期限为一年。公司关联方张延涛以其拥有的位于天津市河西区地块[不动产权证号:120106001002GB00025F00010001]的不动产为该笔借款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公司董事长刘明、全资子公司德州广远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贷款利率及付息方式以后续实际签署的相关合同为准。本次贷款资金主要用于归还(齐农商行二部)借展字(2022)年第qj101号合同项下的流动资金借款。 20230404: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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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8-08-28 | 原始质押股数:8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7-26至 2019-07-26 |
| 出质人:刘明 | ||
| 质权人: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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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刘明质押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5.40%。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6,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2,00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8年7月26日起至2019年7月26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公司债务提供担保,质押权人为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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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7-09-25 | 原始质押股数:8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8-24至 2018-08-24 |
| 出质人:刘明 | ||
| 质权人:威海市商业银行德州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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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刘明质押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5.40%。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6,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2,00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7年8月24日起至2018年8月24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公司债务提供担保,质押权人为威海市商业银行德州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2017年9月21日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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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8-08-28 | 本次解押股数:8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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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刘明曾将其持有的8,000,000股公司股权质押给威海商业银行德州分行,质押期限为2017年8月24日起至2018年8月24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公司债务提供担保,融资金额为人民币3,000,000元,质押股份已于2017年9月21日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股权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17-032)。该质押已到期,公司与威海商业银行德州分行协议约定,将该股权解除质押后重新进行质押,并于2018年8月8日在中国结算办理解除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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