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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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29 | 增发A股 | 2021-07-06 | 4075.50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21-06-28 | 交易金额:6888.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面积为185.80亩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土地所附房屋建筑及在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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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江苏东仁新材料有限公司 | ||
| 卖方:江苏富隆实业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业务扩展需要,实现公司的长期战略发展目标,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东仁新材料有限公司拟购买江苏富隆实业有限公司出让的标的资产,具体包括面积为185.80亩(约合123,867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土地所附房屋建筑及在建工程。本次收购的标的资产价值,基于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国融兴华评报字【2021】第570021号予以评估,账面价值为6845.46万元,评估价值为8917.56万元;经转让双方友好协商,拟以6,888万元的价格完成本次资产收购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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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1-05-26 | 交易金额:0.00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江苏东仁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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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黄山东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何敏 | ||
| 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业务扩展需要,实现公司的长期战略发展目标,公司拟收购董事长何敏100%持有的江苏东仁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东仁”)100%股权。江苏东仁于2021年3月5日成立,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为0元,且未实际开展具体业务,因此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0元,价格公允。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江苏东仁100%股权,江苏东仁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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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1-12-30 | 交易金额:6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何敏及其妻子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江苏东仁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东仁”)拟在取得土地和房产等资产后(相关内容可参见公司2021年6月11日披露的《购买资产的公告》),向江苏银行沭阳支行贷款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人民币陆仟万元整),借款期限为8年,借款利率6%左右。本次贷款将由江苏东仁以新取得的自有房产、土地进行抵押,同时由黄山东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敏及其妻子将提供保证担保。该款项预计将用于偿还向何敏个人的借款4000万元,剩余部分用于江苏东仁的经营生产及业务发展。 20210719:股东大会通过 20211230:由原来的该款项预计将用于偿还向何敏个人的借款4000万元,剩余部分用于江苏东仁的经营生产及业务发展,变更为《银团贷款协议》的全部贷款资金专门用于借款人之项目的固定资产建设,即专门用于建设[塑料制品(PVC压延薄膜)、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销售]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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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1-12-29 | 交易金额:25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何敏,张红芬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根据公司经营及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与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公司拟以“售后回租”部分生产设备的方式进行融资租赁交易。本次融资金额人民币不超过2500万元(大写:贰仟伍佰万元整),期限为36个月。公司以部分固定资产租赁设备抵押,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敏及其配偶张红芬为上述融资租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融资租赁合作的条件与内容,以双方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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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6-11-03 | 原始质押股数:57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11-01至 2017-09-21 |
| 出质人:何敏 | ||
| 质权人:歙县国信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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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何敏质押5,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5.85%。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5,7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6年11月1日起至2017年9月21日止。质押股份用于担保贷款,质押权人为歙县国信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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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8-07-26 | 本次解押股数:57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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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黄山东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2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敏先生的通知,何敏先生于2016年11月1日质押给歙县国信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5,700,000股股票已全部解除质押,在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中5,7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票,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上述质押股票于2018年7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解除证券质押的相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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