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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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5 | 增发A股 | 2022-01-10 | 1000.40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22-09-09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浙江优尼科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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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浙江可思克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 | ||
| 交易概述: 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运营效率,实现整体效益最大化,浙江可思克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收购完成浙江优尼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尼科”)100%股权后,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优尼科,吸收合并完成后,优尼科予以注销,公司将继承优尼科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等。吸收合并后,公司股本及注册资本均不发生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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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2-08-26 | 交易金额:0.00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浙江优尼科新材料有限公司4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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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浙江可思克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卢利春,陈桂秋,崔祥华 | ||
| 交易概述: 浙江可思克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收购少数股东卢利春、陈桂秋、崔祥华持有的公司子公司浙江优尼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尼科”)的40%股权。经参考优尼科经营情况以及截至2022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净资产值-852,854.10元,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股权转让价款为0元。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持有优尼科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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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3-05-18 | 交易金额:808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丽水市绿谷明珠大酒店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莲都区处州人家餐厅,丽水国际车城开发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通过相关日常交易决议后,将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签署相关协议。关联交易主要内容1、梁永先生及夫人张华丽女士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额度内,无偿为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2、丽水市绿谷明珠大酒店集团有限公司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额度内,为公司提供住宿、餐饮、会议服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3、丽水市莲都区处州人家餐厅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额度内,为公司提供住宿、餐饮、会议服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4、丽水国际车城开发有限公司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额度内,为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租赁服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0221226:股东大会通过 20230427:因公司经营计划和实际情况,本次需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新增预计发生金额500,000.00元。 20230518: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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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2-08-26 | 交易金额: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卢利春 | 交易方式:收购股权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浙江可思克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收购少数股东卢利春、陈桂秋、崔祥华持有的公司子公司浙江优尼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尼科”)的40%股权。经参考优尼科经营情况以及截至2022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净资产值-852,854.10元,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股权转让价款为0元。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持有优尼科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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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6-12-15 | 原始质押股数:16.85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12-13至 2017-12-12 |
| 出质人:丽水市兴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质权人:丽水市莲都民间融资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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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丽水市兴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16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0.45%。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68,5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6年12月13日起至2017年12月12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贷款,质押权人为丽水市莲都民间融资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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