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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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6-22 | 增发A股 | 2022-06-28 | 593.63万 | - | - | - |
| 2018-01-19 | 增发A股 | 2018-01-24 | 2548.00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24-03-28 | 交易金额:782.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爱彼时计(上海)钟表贸易有限公司4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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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爱彼时计(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 ||
| 卖方:宁波瑞星时光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2020年7月14日,爱彼时计(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与宁波瑞星时光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合资成立了爱彼时计(上海)钟表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700万元,实缴资本:1,700万元。根据协议,爱彼时计(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占股60%,宁波瑞星时光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占股40%。 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钟表、珠宝首饰及上述商品的配饰、配件的销售、并提供维修保养服务。 合资公司在南京市中山路18号德基广场123号铺开设了一家爱彼精品店(“南京精品店”)。因南京精品店场地的租赁协议将于2023年7月31日终止。 故合资公司将于2023年7月31日停止运营。 基于以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公司同意将合资公司40%的股权转让给爱彼时计(上海)贸易有限公司。转让价格暂定人民币782万元,具体转让条款及最终确认价格需等合资公司委托审计单位对公司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的账目进行审计后,召开相关董事会、股东会后决定并签订转让协议。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不再持有爱彼时计(上海)钟表贸易有限公司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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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0-07-13 | 交易金额:6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宁波星魅商贸有限公司3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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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宁波瑞星时光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宁波拉布苏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交易概述: 宁波星魅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魅商贸”)是根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登记设立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拉布苏持有星魅商贸30.00%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6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60.00万元)。为配合公司日后的发展规划,拉布苏现将其持有星魅商贸30%的股权以60.00万元的价格(对应注册资本60.00万元)转让给瑞星时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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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9-16 | 交易金额:5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徐佩娟夫妇,金晓夫妇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公司子公司宁波梦伯朗商贸有限公司因经营需要向中国银行宁波海曙支行申请贷款授信500.00万元,用于企业日常经营周转。公司为其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公司股东徐佩娟夫妇、金晓夫妇为其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贷款期限、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20250916: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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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4-09-18 | 交易金额:18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宁波梦伯朗商贸有限公司,宁波星魅商贸有限公司,徐佩娟夫妇,金晓夫妇,任涛夫妇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子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1、公司子公司宁波梦伯朗商贸有限公司因经营需要向中国银行宁波海曙支行申请贷款授信500.00万元,贷款期限壹年,用于企业日常经营周转。公司为其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公司股东徐佩娟夫妇、金晓夫妇为其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该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此笔贷款到期后会转贷连续,相关担保责任继续履行。 2、公司子公司宁波梦伯朗商贸有限公司因经营需要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贷款授信300.00万元,贷款期限壹年,用于企业日常经营周转。公司为其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子公司梦伯朗公司法人任涛夫妇为其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 3、公司子公司宁波星魅商贸有限公司因经营需要向中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贷款授信1000.00万元,贷款期限壹年,用于企业日常经营周转。公司为其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公司股东徐佩娟夫妇、金晓夫妇为其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 20240918: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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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2-01-07 | 原始质押股数:2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2-01-01至 -- |
| 出质人:徐佩娟 | ||
| 质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东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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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徐佩娟质押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01%。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2,50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起至质押股东与质押权人协商解除质押之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质押权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东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公司于2022年1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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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2-01-07 | 原始质押股数:2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2-01-01至 -- |
| 出质人:金晓 | ||
| 质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东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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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金晓质押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01%。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2,50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起至质押股东与质押权人协商解除质押之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质押权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东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公司于2022年1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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