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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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8-31 | 增发A股 | 2018-09-05 | 2332.40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17-02-22 | 交易金额:92.8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焦作康利达食品股份有限公司92.8万股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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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李小辉 | ||
| 卖方:邱国庆 | ||
| 交易概述: 实际控制人邱国庆先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持有的928,000股焦作康利达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以1.00元/股的价格转让给李小辉先生。交易后实际控制人邱国庆先生持有公司32,310,0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90.00%。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其他在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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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3-05-23 | 交易金额:35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其他 |
| 交易方:河南武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大涌商贸有限公司,邱国庆等 | 交易方式:担保,借款等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1)预计2023年度公司将向武陟农商行申请授信或贷款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并拟由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邱国庆先生,公司股东、董事郭云雯先生,公司股东、董事王宝泉先生为公司提供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土地及房产抵押担保、设备质押担保、股权质押担保等,实际担保期限和担保人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2)预计公司(包括子公司)2023年全年拟向除武陟农商行以外的其他非关联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申请累计金额不超过1亿元的授信业务或综合授信业务(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托贷款、黄金租赁、银行承兑汇票、国内外信用证开证、福费廷、保函、内保外贷、融资租赁等),授信用于公司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并拟由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邱国庆先生,公司股东、董事郭云雯先生,公司股东、董事王宝泉先生为公司提供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土地及房产抵押担保、设备质押担保、股权质押担保等,实际担保期限和担保人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3)邱国庆与焦作康利达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借款给公司,预计涉及金额为50,000,000.00元。(4)预计焦作康利达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南大涌商贸有限公司、河南嘉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行深入合作,预计采购涉及金额为:50,000,000.00,预计销售涉及金额为:50,000,000元,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20230523: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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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2-09-27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河南大涌商贸有限公司,河南嘉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借款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2022年公司将继续向华商储备中心竞拍中央储备肉,并与河南大涌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涌商贸”)和河南嘉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云电子”)继续开展在该业务领域内的合作事宜。因此,公司拟于2022年10月12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向大涌商贸和嘉云电子提供借款,单笔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其中向大涌商贸提供借款总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向嘉云电子提供借款总额度不超过1,500万元,借款额度等相关事宜最终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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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1-11-30 | 原始质押股数:7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1-11-26至 -- |
| 出质人:邱国庆 | ||
| 质权人: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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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邱国庆质押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2.14%。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7,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21年11月26日起至办理解除股权质押之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与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申请的贷款担保,质押权人为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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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1-06-02 | 原始质押股数:3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1-05-27至 -- |
| 出质人:邱国庆 | ||
| 质权人:郑州联合大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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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邱国庆质押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2%。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2,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00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21年5月27日起至办理解除股权质押之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与郑州联合大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供应链服务协议》提供担保,质押权人为郑州联合大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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