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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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8-30 | 增发A股 | 2018-09-04 | 1680.00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23-06-29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湖北讯华庚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13.5239%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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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余作林 | ||
| 卖方:唐书胜 | ||
| 交易概述: 2023年6月6日,武汉隆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体合伙人通过决议,唐书胜先生卸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及普通合伙人,并选举余作林先生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及普通合伙人。上述变更已于2023年6月20日完成市场监督局备案。2023年6月6日,武汉恒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体合伙人通过决议,唐书胜先生卸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及普通合伙人,并选举余作林先生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及普通合伙人。上述变更已于2023年6月20日完成市场监督局备案。由于上述变更,武汉隆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恒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再纳入唐书胜及其一致行动人范围,唐书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股份由27,408,115股降低至21,595,134股,拥有的公司权益比例由63.7648%降低至50.2409%。余作林先生通过一致行动方式拥有的湖北讯华庚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从0股占0%变成5,812,981股,占比13.52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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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2-12-29 | 交易金额:15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武汉如雾科技有限公司45.9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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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戴维毅 | ||
| 卖方:湖北讯华庚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公司出于战略布局和管理等原因的综合考虑,拟将所持有武汉如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雾科技”)45.90%的股权,以1,500,000元的价格转让至戴维毅。本次公司持有的如雾科技股份转让,如雾科技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如雾科技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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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12-23 | 交易金额:5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唐书胜,许红萍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公司拟向邮储银行延续申请金额不超过500万元的银行贷款,期限、利率以合同为准。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唐书胜、许红萍拟为上述贷款所确定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条款以实际签订的贷款合同、担保合同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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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12-09 | 交易金额:5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唐书胜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子公司武汉瑞迅发科技有限公司因资金需要,拟向中国银行申请不超过500万元贷款。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等以最终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唐书胜拟为上述贷款所确定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条款以实际签订的贷款合同、担保合同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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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5-01-27 | 原始质押股数:2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5-01-24至 -- |
| 出质人:唐书胜 | ||
| 质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青山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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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唐书胜于2025年01月24日将其持有的2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青山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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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5-01-08 | 原始质押股数:4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5-01-06至 -- |
| 出质人:唐书胜 | ||
| 质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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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股东股东唐书胜持有公司股份4,000,000股被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质押,占公司总股本9.31%。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4,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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