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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6.1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对上海金汇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时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邹建明、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王瑞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特此提出警示如下:“你方应当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公司治理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此告诫你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我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对于上述惩戒,我司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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