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10-11 |
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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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天德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喀什陈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喀什地区利新糖酒副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公司1.10%股权给喀什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度: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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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于2018年10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通知,公司原股东喀什天德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2,346,500股股权,持股比例为0.46%,喀什陈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2,405,000股股权,持股比例为0.47%,喀什地区利新糖酒副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841,750股股权,持股比例为0.17%,喀什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4,050,000股股权,持股比例为4.74%,因喀什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喀什天德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喀什陈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喀什地区利新糖酒副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通过(2018)新3101执120号、121号、122号《执行裁定书》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人民法院协助执法,于10月8日完成股权变更的相关手续,转让后喀什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9,643,250股权,持股比例为5.85%,喀什天德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喀什陈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喀什地区利新糖酒副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0股,占比0.00%。于10月8日完成股权变更的相关手续,转让后喀什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9,643,250股权,持股比例为5.85%,喀什天德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喀什陈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喀什地区利新糖酒副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0股,占比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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