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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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11 | 增发A股 | 2022-05-16 | 3600.00万 | - | - | - |
| 2020-04-20 | 增发A股 | 2020-04-24 | 1500.00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25-01-20 | 交易金额:770.96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宁夏共宣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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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北京华电光大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徐治锋,孔德慧 | ||
| 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布局与未来规划的需要,北京华电光大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拟以人民币770.9568万元购买徐治锋、孔德慧持有的宁夏共宣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共宣”)51.00%股权。交易完成后,宁夏共宣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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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3-11-29 | 交易金额:860.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北京华电光大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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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陕西开源雏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卖方:北京中基普惠环保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合伙) | ||
| 交易概述: 2023年11月27日,北京中基普惠环保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基普惠”)与陕西开源雏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开源雏鹰”)签署《大宗交易协议》,开源雏鹰拟以人民币2.15元/股购买中基普惠持有北京华电光大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光大”或“公司”)的4,000,000股股份,转让金额共计人民币8,6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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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3-11-29 | 交易金额:860.00 万元 | 转让比例:-- |
| 出让方:北京中基普惠环保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合伙) | 交易标的:北京华电光大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陕西开源雏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交易影响:上述《补充协议》未将公司作为回购条款的当事人和义务主体,即使回购条款触发,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回购价格系按照协议约定的固定利率计算,未与公司市值挂钩;不存在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或其他严重影响投资者权益的不利情形。 | ||
| 公告日期:2019-12-20 | 交易金额:1200.00 万元 | 转让比例:33.07 % |
| 出让方:董长青 | 交易标的:北京华电光大新能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贾文涛 | ||
| 交易影响: 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将根据公司章程行使股东权利,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适时向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提出相关的发展建议,并由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相关发展计划,以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将积极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供公司的盈利水平,使公司财务状况更加健康、盈利能力更强。 | ||
| 公告日期:2025-12-23 | 交易金额:1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绍兴上虞屹炜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市方泰钢板网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签署协议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1、子公司绍兴上虞华电光大环境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绍兴上虞屹炜科技有限公司拟签署租赁办公及厂房的协议,租赁期十年,年租赁费用为1-5年90万元/年;6-10年100万元/年。2、子公司浙江科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绍兴上虞屹炜科技有限公司拟签署租赁办公及厂房的协议,租赁期十年,年租赁费用为60万元/年。3、子公司华电光大(无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无锡市方泰钢板网有限公司拟签署租赁办公及厂房的协议,租赁期间十年,年租赁费用为53.24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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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4-24 | 交易金额:201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曲艳超,许光月,陈晨 | 交易方式:共同投资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北京华电光大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锘汐新材料(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锘汐新材料)、曲艳超、许光月、陈晨拟共同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上海科卓智碳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子公司)”(拟设立上海子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宝山区同济路666号1幢一层102室-B66(拟设立上海子公司注册地址以工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201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67%,锘汐新材料出资75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25%,曲艳超出资144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4.8%,许光月出资48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1.6%,陈晨出资48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1.6%。曲艳超和陈晨是公司股东、核心员工,以上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50424:已完成工商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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