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腾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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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重要事件

2019-08-27 监管问询: 2019-08-27收到问询函
2018-08-31 股权转让: 王平,嵊州市天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松灿等拟转让公司100.00%股权给济宁康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济宁腾骏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进度:进行中 详细内容▼
甲方:王平、嵊州市天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松灿、杨红霞、梁良姝、浙江万维高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张国栋、董红平、樊雪萍、俞建民、曾祥荣、杭州泽昌久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乙方:济宁康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济宁腾骏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甲方以人民币0.21元/股转让2000万股标的公司股票,总价款420万元。甲方分批将标的股份过户给乙方,其中,甲方第一转让批次中张松灿的200万股过户给乙方的济宁腾骏,除此之外甲方转让的第一批次其他股份和第二批次股份全部过户给乙方的济宁康隆。本次收购前,收购人济宁康隆、济宁腾骏未持有腾骏股份的股份。本次收购后,济宁康隆持有腾骏股份90%的股份,济宁腾骏持有腾骏股份10%的股份。本次收购会导致腾骏股份的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济宁康隆成为腾骏股份第一大股东,马鲜场成为腾骏股份实际控制人。

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股东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只有达到监管层披露要求时,上市公司才会披露。

担保明细

全部
序 号:1 担保金额:69.76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7-05-25至2019-05-24
担 保 方:新昌县昌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嵊州市天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浙江腾骏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170.52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6-09-27至2019-09-26
担 保 方:王平,樊素君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浙江腾骏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3 担保金额:35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8-06-30至2019-06-28
担 保 方:王平,樊素君,嵊州市泊森风尚酒店(普通合伙),嵊州市天平建筑填挖工程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浙江腾骏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4 担保金额:788.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7-09-14至2018-09-13
担 保 方:浙江腾骏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王平,樊素君,樊胜军,丁卓文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浙江腾骏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5 担保金额:94.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8-06-14至2021-05-08
担 保 方:浙江腾骏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嵊州市泊森风尚酒店(普通合伙),嵊州市天平建筑填挖工程有限公司,陈森群,樊胜军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浙江腾骏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21-07-23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收购人马鲜场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收购人马鲜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17年12月22日发布)第四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年1月3日发布)(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6.1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则,我司做出如下决定:对马鲜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19-12-03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时任董事长马鲜场,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初美林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第6.2条、第6.3条及《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做出如下决定:1、给予浙江腾骏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2、给予公司时任董事长马鲜场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3、对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初美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18-09-25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责令改正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时任董事长王平,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陈东初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及《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转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做出如下决定:对挂牌公司ST腾骏采取责令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对挂牌公司的时任董事长王平、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陈东初采取责令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挂牌公司应当在2018年10月31日前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时任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应勤勉尽责,确保挂牌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半年报披露工作。

公告日期:2018-05-15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责令改正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第(四)款及《业务规则》第1.4条、第6.1条的规定,我司做出如下决定:对挂牌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对栩牌公司的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采取出责令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挂牌公司应当在2018年6月29日前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挂牌公司的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应勤勉尽责,确保挂牌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年报披露工作。